后,口味居然有些变化。从前比较中意灰色哀伤的文风,在《暗花》系列中,已过足瘾。这篇《朱颜血.苍兰》,应划入《倾城》那类款式。 我自己的话来说,是香水味很浓的露骨色文。分明血腥又恶心的场面,要用美好的文字来净化。写的过程中,意象会大过想像。先是捕抓某种感觉,再努力营造画面,最后老实巴交的用文字表达出来。 这篇本想做成史诗来写,因为“巨大白鸟上的城市”,“长着翅膀的女皇” 这样的元素设定,真的足够创造一个世界。无奈,写写写觉自己写不出那样大器的手笔。只得当成小场面来写。 小归小,这故事我还是喜欢的。情节性增强了,少了许多玄虚。也许,这会是一个转型的开始吧。 ***********************************...
穿书後我成了男主的恶毒未婚妻 误入阿姨圈,我躺赢人生 裁决 武侠之气运掠夺 一念神魔 女配她不想攻略病娇 校花青梅恋上我 无敌质子,归国惨遭万人嫌 是SSR就下一百层 姜糖撞酒[破镜重圆] 自我攻略后,大佬总想跟我贴贴 让你透视鉴宝,你怎么老看冰山女总裁 女帝赐剑,我独断万古 虐我上瘾?竹马归来你算老几! 还没出生,我就无敌了 同时攻略三个时期的男主 逼我剜骨断亲,我选择成为天命大反派 从土匪窝杀回后,全家都给我跪下了 洪荒之镇压一切 家主被迫嫁给残疾将军後宁珞车祸醒来,变成兄妹中的老三。大姐被卖做丫鬟,二姐性子泼辣却有勇无谋,五岁小弟想护姐姐无奈胳膊太细。爷奶刻薄,极品大伯母标配白莲花堂姐,再加一个吸血鬼小叔叔,好一个宅斗的架势。不怕不怕,幸好我的金手指比腿粗。识金断玉,素手调汤,外加灵宠来帮忙。从此宁珞开启了在古代的挣钱之路。如果您喜欢农女的悠闲生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霸道皇叔该吃药了我娃缺爹你缺藏身之处,各取所需!放心,本王的眼光高着呢!可是赖在她床上不走还故意黑脸的男人是谁?娘子,你一定给我下蛊了!娘子,你确定有皇奶奶不做要做孙媳妇?精通医卜星相的安易穿越到古代成了农妇,算命行医卖药看风水甚至帮人下葬,迅速发家致富顺便招个花美男入赘,只是当初被那皮相迷惑了眼,什么九五之尊的面相,什么秀色可餐,这相公毒舌洁癖又腹黑,阴起人来忒狠,实在不招人待见。...
清冷孤傲,他是天界赫赫战功的战神,任人仰望,却避世于九重天外天河河畔的幻琉宫!懵懂无知,她只是一株普通七叶花修成的小妖,却因杀亲之仇,立誓逆仙。一场大火,让他们重逢,试问,一株野草,如何修炼成尊...
关于假面骑士之究极风暴到底什么才是最强让我一个人去拯救世界别开玩笑了,我只是想保护我的信仰罢了。...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如果您喜欢穿书反派逃命守则,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现代厨神陆晨重生修真界,却发现自己竟然成了一个常年卧病在床的废人,身边还有一个懂事听话乖巧可爱萌哒哒的女儿。唯一值得幸运的是,作为穿越者,陆晨也有自己的金手指。粑粑,我要吃红烧肉肉!粑粑,我要吃好吃的豆腐脑粑粑,我要吃,我要吃!来自陆瑶瑶的幸福值10!如果您喜欢打造修真世界幸福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