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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暗示(第1页)

在牧马平原分裂成三个帝国之前,无论是蛮荒时代还是城邦时代,图灵所处的广袤草原始终是一片天然牧场,再加上这里靠近大海,气候湿润,水草丰茂,渐渐地就成了优质战马的出产地。

方便起见,这块地方就叫图灵好了

尽管先天条件如此优秀,图灵境内却没有诞生游牧民族,小孩子也并非生长在马背上。

原因也很简单,洛坎毕竟是人人尚武的高魔世界,战马这种存在与人相比实在太过弱小。

即使是再神武的良骏,即便它速度再快,15级的战士从二十米外扔出的飞斧就足够砍死它。即使它迎面冲向一名战士,也不一定能踩死对方,反而会被抱起前腿抡圆了扔出去

二者的差距如此悬殊,其造价却是云泥之别。

培养一匹如此的神骏首先就需要纯种的马驹,接着是若干个马夫好几年的精心照料,可培养一名15级的战士却只要五年粗粮和一个随处可见的庄稼汉而已

所以直到城邦时代的晚期,图灵境内都没有足以被称为“骑士团”的编制,所谓马术,也像如今的晨星那样,大都作为表演,以及贵族们陶冶情操的手段。

但图灵境内的骑士却是最多的并非是战力,而是早在城邦时期就存在的骑士。

因为那时德行高尚、身份高贵的rn都骑着马,因而诞生了与贵族精神接近的骑士守则,所以广义上的骑士指的是遵循骑士守则、拥有高尚情操的老爷,狭义才是骑在马背上的战士,以及初级爵位。

但这一切都在剑花王朝建立时被完全改变了。

主角依旧是兰斯洛,作为魔武双修的挂逼,他改良了打造马铠的技术准确说是带来了矮人的技术,为厚重的马铠以及重装铠甲附上魔,使之变得轻快,由此使得防御力惊人的重装骑士也能高速前进。

同时随着魔兽杂交手段的进步,战马也突破了原有的野兽层次,稍微沾染了一丝魔兽的气息,不会因为阵前一名领域剑士的怒吼而腿软地趴在地上不敢前进,骑士团这才拥有了登上舞台、大放异彩的机会。

于是剑花旗帜下,铁蹄所到之处寸草不生,城邦时代很快终结,牧马平原也迎来了统一。

而这种重骑陷阵,轻骑兵从侧翼迂回绞杀的平面作战战术也当时最经典的,也是每一名将领的必修课即便戴林是海军,也必须学习,并领会其中的奥妙,融入到海战中。

这一点,海族绝对没法学会,原因也很简单,海族的战斗不是平面的,而是的!这种绞杀也对海族完全没有意义,一方面能躲避的方向太多,另一方面海族的战斗从没那样悬殊的人数差。

平面作战,围而杀之况且要十倍于敌,更何况三百六十度的海水里?

所以戴林的眼神瞬间微妙了起来眼前出现了人类骑兵团的冲锋方式,却被这名升腾者用在水灵身上,是巧合还是对方别有用心?

如果是前者,说明对方觉得这样有用

可这样有个屁用?

且不说刚刚论述过的无用性,骑兵冲锋讲究冲击力,宛如尖刀n肉里,以此来快速分割阵型,狠狠践踏敌人的尊严和军心,通常是以少打多时采用的方阵可眼下这是一群打一个的群殴!只要脑子正常都知道应该包围起来,而不是搞什么花里胡哨阵型冲锋吧?

所以对方没脑子?

不,恐怕不见得

戴林看了眼高戈奈斯就大概明白过来,王子殿下多半是把自己的来历交代了个清清楚楚,于是自己的立场就和眼前这位人类刽子手产生了微妙的联系,他这样做无非两种考虑。

一,证明自己去过陆地上,甚至去过图灵,这是在向曾经身为人类的自己做出警告和示威,希望自己投鼠忌器

至于第二点

这是种暗示不方便在高戈奈斯面前展示出来的暗示。

第二点让戴林猛然涌起一丝希望,就像从艾比索深渊最底下投射出的亮光一样诱人

但他还是不愿冒险,短短一瞬,心里便有了决断。

“殿下,战争不是儿戏。”

他嘴上依旧在教育高戈奈斯,脚步都没动,剑身却再次染了一抹淡淡的水汽。

代号:截和  御人天魔  穿越时间的取经之路  北城第一深情  透视拳王  赘婿之荒岛求生  从吞噬万灵到一口一个宇宙  斗罗2:武魂人皇幡,黑化雨浩  诸天:三千世界寻长生  狐妖诸天:开局反派大师兄  柯南世界里的网球王子  王牌空骑  医师下山:我被美女包围了!  荣耀联盟之绝地求生  两界:我的法宝是核弹  重生成冷宫丫鬟后,我整顿后宫  李二宝秦如玉  闻祀月霍璟南  奥特之赛文义子  绝顶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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