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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赫斯之页(第1页)

博赫斯之页

在书店中看见博赫斯[博尔赫斯(jorgeluisborges)]的《沙之书》(thebookofsand)。这是一本薄薄的书,不是小说里边那本奇异的书。

小说中的《沙之书》,是一本没有起始也没有终结的书,书已经很旧了,纸页残破,文字排得紧密,印刷拙劣,分两栏排印。书页的上角,有阿拉伯数字,可是,随意打开一页来看的话,左页上角的数目是四〇五一四,右页上角点的数目却是九九九。而翻过一页来看,竟会是八个数字的编号。书内还有插图,就像有些字典里的小插图一般。但这些都不是这本书与众不同的地方。

《沙之书》最奇怪的地方,是你永远也找不到第一页和最后的一页,当你想找第一页,伸手翻开封面,许多的书页就像沙一般滑进你的手指来,仿佛这本书不断地在生长着似的。同样地,你也找不到最后的一页,因为永远有无数的书页滚滚而来。书中的插图也是一样,当你翻到某一页上,看见用墨水笔画了一个锚吗?合上书以后,你以后再也找它不到了,无论你怎样翻寻,这幅插图永远消失了。

那是一本无穷无尽的书,身边带着书的人说:如果空间是无限的,我们可能在空间的任何一点上。如果时间是无限的,我们可能是在时间的任何一点上。所以,一本沙之书,一本无限的书,我们翻开了,应该是在任何一页上。

书本的新主人得到了这本书,既怕把它遗失,又怀疑它是否真的无穷无尽,弄得寝食不安,他本来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自称为书籍的囚徒。他用放大镜仔细审察了书脊和封面,又把书内的插图分别记录,以字母排列,做了一番研究,白天看书,晚上则梦见书。后来,他发现这书简直是怪物,而自己,终日抱着这么一本书,岂不也成了怪物?他想把书烧掉,但又怕这是本无穷无尽的书,或者烧来烧去烧不完,那么,它冒出无穷无尽的烟,怕不把整个地球弄得都是烟,把生物都窒息了?

要收藏一片树叶,最好的地点是树林;要收藏一本书,最好的地点是图书馆。书的主人就把沙之书带到图书馆去,让它消失在九十万册的书海之中。

三十年代,博赫斯在国内曾任市立图书馆管理员,职位比他低的,尚有二级、三级管理员,在他的职位上面,有一级、二级、三级官员及图书馆馆长。当时,他的薪酬每月为二百一十披索,大约等于港币三百多元。

在图书馆内,工作不多,馆内有五十多个职员,但所有的工作,十五个人就够应付了。博赫斯的工作是把图书分类和编目录。其实,整个图书馆的书很少,不必编书目也能找到任何一本书。博赫斯第一日上工,埋头埋脑努力工作,一编编了四百本的书目,他的同僚把他拖到一边说:你这样子是不行的,照你这么办,我们大伙儿不久都没饭吃了,以后,你每天编八九十本好了。

同事们在图书馆内无所事事,喜欢谈赛马和足球,博赫斯则看书。他把整日的工作在一回去的第一个小时做完,然后躲到地下室去看书,由于图书馆离家路远,他每日也在电车上读书,居然看完了整部《神曲》。除了阅读,他还翻译,译福克纳和维珍妮亚·吴尔芙[弗尼吉亚·伍尔夫]。关于这间图书馆,后来他把它写入小说,就是《巴比的图书馆》[《巴别图书馆》]。他在那里待了九年。

有一天,博赫斯被“荣升”了,原来升了他到市场去视察家禽和兔子,原因则是因为他站在盟军一边。“荣升”的结果是博赫斯递了辞职书。这样其实更好,因为离开了那所图书馆,他开始到大学去教授文学了。

许多年后,博赫斯又回到图书馆来了,这次,他被委任为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他的兴奋可想而知,可是,他认为这是上帝给予他的最大讽刺,因为天神既然恩赐他八十万册的书籍在身边,却同时又给了他眼前的一片黑暗。一个失明的人,面对那么多的典籍,难怪他在《沙之书》中要说书与读书人都成为怪物了。

博赫斯书读得多,又精通多国语言,但我常常觉得,如果他也懂中文就好了,他将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中文是多么美丽的语言,他又会惊异中国的文学遗产多么丰富,除了《奇异的故事》[《短篇与奇异故事集》]中他搜集的那些庄子寓言、聊斋故事外,还有那么多靠翻译不能传达一二的诗经、楚辞……只有面对原文来欣赏才能真正地体会得到。

博赫斯既搜集各国的奇异故事,自己又创作一些似是而非、真假难辨的传奇人物小说,其实,他本身是诗人,他最初的作品是诗,到了晚年,他写诗也远比写小说为多,因为他的双眼已经盲了。

盲眼症是博赫斯家族的遗传,自曾祖父那一代,已经有过眼部动手术的记录,博赫斯的父亲,为了医治眼病,才带了家人一起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前往日内瓦暂居,也是由于这次的出国,博赫斯才打好了多种语言的基础。少年博赫斯在家中说西班牙语,从父亲那里承继了英语,在瑞士的学校内,主要的功课是拉丁文,但学校中的代数、化学、物理和生物那些科目都用法文教授。因此,中学时的博赫斯已经懂得西班牙文、英文、拉丁文和法文,在课余,他还学习德文。他一直认为德文是美丽的语言,远比德国的文学作品出色,而法文则相反,法国的文学非常杰出,法文本身却丑陋。但歌德则说,自己竟要用世界上最劣的语言来写作。博赫斯和比奥·加撒里斯[比约依·卡萨莱斯]合作写故事,有许多年的历史,合作的原因,并非因为博赫斯眼睛不好。他们相识时博赫斯三十岁,比奥·加撒里斯才十七岁,一般人或者以为,年长的会是老师,年轻的是学生,但博赫斯说,年轻的才是老师。博赫斯的品味一直偏重于悲婉的、说教的、巴洛克的作品,是比氏引导他步向宁静的古典主义。

博赫斯的曾祖父,名叫巴斯托斯,比奥·加撒里斯的曾祖父名叫多米克,所以,他们合作的共同笔名叫巴斯托斯·多米克。两个人不但合作写故事,还写过电影剧本,出版过杂志,不过,电影剧本被投篮,期刊出了三期停刊,那是许多年前的事了。

由于眼睛不好,博赫斯后来才多写诗,因为可以把诗句留在脑中构思,不必用笔起稿。博赫斯说:格律诗便于携带,可以把诗放在脑中,乘地铁时或散步时就能把一首商籁组织并修改好。也所以,眼睛不好的博赫斯,创作了不少格律诗。押韵的诗,又有抑扬步,比较容易记忆。

博赫斯年轻的时候,认为惠特曼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所以,他一开始写诗,就学惠特曼。他的一首《海的颂歌》,充满了那位诗人的声音容貌:哦,海呀。哦,神话。哦,太阳。哦,广阔的休憩的地方。我知道我为什么爱你。我知道我们都很老了,我们彼此相识已经许多个世纪……

二十年代的布宜诺斯艾利斯,想出版一本书,是非常个人的事,除了自己出钱出力,根本没有别的可能。于是,博赫斯自己出版他的诗集,书印得很草率,前后一共花了五天,既没校对,连目录也没有,印了三百本。诗集印好了,也没有拿到书店去卖。当时,当地有一个文学杂志社,人们进去的时候,都会把外衣挂在衣帽间。博赫斯带了不到一百本诗集去见杂志社的编辑。老编对他瞪着眼睛:你想我为你推销这些书吗?博赫斯说:不,不,我虽然写诗,可不是一个疯子;我只是想,请你替我把这些书放在衣帽间那些外衣的口袋里。一年后,博赫斯离国后回返家园,发现有些人果然读过一本在口袋中发现的诗集,他居然成为薄有名声的诗人。

失明后的博赫斯依然写诗,他的《黑暗的颂赞》,是他七十岁的作品,所谓黑暗,他说,指的是他失明后的世界,同时,也意味死亡。他的作品中也常常写到面对黑暗的感觉,譬如在《建造者》中,他写道:天空失去群星,脚下的土地不确实,每一件事物隐退,变为混乱;当他知道他将失明,就哭了。《建造者》写的是希腊盲诗人荷马,其实,是博赫斯自己的写照。

博赫斯眼睛不好,虽然是遗传,但可能也和他多读书本有关,他的一生几乎没有一天不读数小时书本,他从小在家中就是一个书迷,整日埋在家中数千册图书中。他童年时已经近视要戴眼镜,九岁时才入学,因为戴了眼镜,又显得一副脆弱的模样,常常受同学欺侮。年老失明的博赫斯,对他帮助最大的人是他的母亲,她替他默诗、朗读书本、复信,做一切文书的工作,九十多岁的老妇人,还能陪儿子到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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