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种事情急不来,她知道,很多时候得看缘分。
但是越往东南走,情况越糟糕。她看见很多烧毁的村落,房屋黑漆漆的一片,半边塌下来,有些烟气未散的地方,走近了还能闻到烧焦的肉香味。
那是人肉的味道。
顾朝歌不会去这种地方寻找尸体。她很有经验,知道混乱的地方,常常会有多股盗匪贼人的势力交错,他们会因为女人、钱财和地盘的事情火并,失败的那一方常常落荒而逃,顾不得埋藏同伴的尸体,即使事后想起来回去找,发现丢了一两具尸体,也只以为被野狼叼走,不会在意。
那头她从滁州带走的驴子,真是驮运尸体的好帮手。她带着食物和水,躲进山林,找到能够容她一人藏身的狭长山洞,然后可以连续好几天慢慢研究一具尸体。无人会打搅她,只是运气不好的时候,会有鬣狗甚至野狼循着血腥味过来,她按照老猎人教的方式在洞前埋上许多陷阱,彻夜燃着篝火,竖着雪亮的刀,得到尸体的野狼懂得见好就收,唯有贪婪的鬣狗,不见血便不懂得要逃走。
真奇怪,可能是独处的时间太久,她不怕野兽,却很怕人。
以前并不需要这样麻烦,跟随师父解剖过很多尸体的顾朝歌对此驾轻就熟。只是这一次的情况很特殊,她要完成师父札记上最后也是最艰难的一个部分——人脑。
没有任何脏器和骨骼的复杂程度,能够比得过人脑。师父生前,最念念不忘的就是这一个部分,她那时候小,不懂,问师父研究这些有什么用处,只会被人当做神经病和妖怪。
那时候师父摸摸她的脑袋,笑呵呵道:“了解我们自个儿,难道是没用的?就算现在看不出好处,留给后人,也总归是有用的。”
师父是个怪老头,她以前以及现在都这么觉得,但是不管怎样,这本汇集师父毕生心血的札记,她怎么也要完成的。
头骨是人体最坚硬的部分。郑林打造的那把刀,更像是锯子,刮干净头发,露出头皮,划开,用那把刀锯来回拉锯,一点一点,慢慢的,直到把头骨锯开为止。
那种骨屑的味道,让顾朝歌恶心得想吐。
是的,即便是她,也觉得开颅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她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慢慢地锯,锯开头骨的时候,骨屑四处飘扬,就像它那生前无恶不作的主人将灵魂附着在上头,用阴森森的视线全方位围绕着顾朝歌,谩骂她,诅咒她,竟用这么恶毒的手法毁掉自己的脑袋,让自己死无全尸。
有一次,顾朝歌手一抖,刀锯一滑,将手指割了很深一道口子。
疼啊,她的眼泪哗啦啦往下落,望着那个锯了一半的头颅,头颅上凹陷的眼珠无神地对着她的方向。刀锯从手里一松,她忽然觉得害怕,又害怕,又委屈,委屈得直哭。山林里鸟叫阵阵,唯独没有人声,她缩在山洞一角,紧紧攥着伊崔给的那块牌子,明明知道现在它根本没有什么用处,但是攥着它,她会有种莫名的安全感,就好像伊崔在身边一样。
那真是一段很艰难的日子,以致于过后很长一段时间,她将所有的刀具器械封存起来,束之高阁。看见尸体,遥遥念一句阿弥陀佛,然后飞快地远远走开。
即便是很多年后,她依然很怕听见锯断木头的声音,而那种特殊的骨屑味道,再也不想闻见。
深秋入冬,等到落雪的时候,山里待不住,她去了张遂铭的地盘,这是她第二次来。在常州,在扬州,这里生意照做,酒照喝,歌照唱,一片世外桃源景象,只要有钱,什么都不是问题。只是偶尔从窗外瞥去,看见喝醉了酒的士兵对衣衫褴褛的乞丐拳打脚踢,极尽嘲笑,才会醒悟,在这里没有银子的人是活不下去的。
客栈的老板娘前年生孩子难产,是她帮忙接的生。她来客栈的时候,一身破旧穷酸,像个讨饭的小乞丐,幸好老板娘还认得出来,为了感谢她,无论如何也不肯收她的住宿费。她几乎很少出门,总是待在客栈房间里,一点点完成师父的札记。
有一次,老板娘亲自来给她送饭,老板娘好奇她每天待在房中做什么,然后支支吾吾地说:“咱们扬州的大户卫家,嫡出的大小姐卫潆,这些日子据说是中邪了,请了好多道士啊大夫什么的,顾姑娘要不要去试一下?赏钱可高捏!”
“那么多大夫都看不好,我肯定也不行的呀。”顾朝歌小小声回答。谢了老板娘送的饭,转身关了门,继续完成她那绝对不能给人瞧见的札记,不然老板娘一准要说她被妖怪附体,竟然画这种东西。
扬州城可不比红巾军的地盘,这里的士兵都很凶,世家富户都和张遂铭的军队勾结在一起,那个有名的卫家她也听说过的,传说手眼通天。为了小命考虑,谨慎起见,她不要去,卫家财大气粗,不比那些贫苦乡民,肯定能请到好大夫。
顾朝歌只在扬州城待了一个月,走的时候,听说那位卫小姐的中邪之症仍是未好,赏金又提高了,老板娘极力劝她去碰碰运气。她害怕自己再不走,老板娘就要热情地将她交给卫家,于是收拾行囊很快离开,然后一头又扎入深山。
即便开颅多次,可是人脑的结构实在太复杂,她能画个大概,却无法明白它们各自的作用,有些地方留下空白,只能再找几具尸体碰碰运气。如果还不行,那她也只有放弃,这是个人能力问题,师父九泉之下可不能怪她。
春天的脚步很快遍及长江两岸,春暖花开,山中的气息都变得暖融融的。顾朝歌磕磕绊绊,勉强完成了札记的最后一部分,将几具匪徒的尸体挖坑掩埋,给他们磕头上香,感谢这些生前十恶不赦的家伙死后所做的“贡献”。
穿进霸道总裁文 昭华未央 总裁的七日索情 师弟,扎个针吧! 匪色(快穿) 女王纪+番外 快穿之身败名裂 人生呐,真是寂寞如雪啊+番外 穿越之农妇难为 总裁的替罪情人 夺嫡不如养妹 浮生(出书版) 寡妇门前 唯女子与徒儿难养也 继室女吃喝日常+番外 七情惑之拯救上仙大人(九宫传奇系列之沧国篇) 开局废了,我开启最强进化 初来嫁到 古代闺秀在七零 守财奴的种田生活
关于我开古董店那些年父亲捡漏打眼,赔的倾家荡产,母亲重病需要一百万,唐毅走投无路,将自己嫁出去当了上门女婿,被所有曾经的亲戚朋友轻视嘲笑,受尽白眼,穷途末路之时,他获得鉴宝修复异能,从此直上...
我一出场,就无所不能了。又名我,无所不能。如果您喜欢一出场就无敌的主角,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年度最热同人无限流漫画第二卷将于明日发售。超高人气漫画,夜云,于昨日销售量已突破五十万卷,各大书店存货告急预告夜云将在本月月底正式动画化,主角声优将由作者本人担任,各位漫迷尽情期待!哟,莫尘,又在COS夜云呢?一名路过的同学笑着打趣道。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刚从轮回世界中穿越回来,还没来得及换下的衣服,莫尘有些无语。那特么根本就是我本人好吗。Coaplay尼玛呢!当穿越过程被制作成了动漫,莫尘表示⊙⊙这好像跟他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啊?如果您喜欢我是同人男主角,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是一件好事,可穿越到一个过于危险的世界却是一件毋庸置疑的坏事。于是,苏明决定要当一个龙套,不把自己练成十里坡剑神,誓不罢休。然而我是小时候住在你家附近的邻居,从小跟着你一起玩到大的,你忘了吗?你是我的恩人,要不是你当初给我的一块面包,我就不会有今天,所以,我会用一辈子来报答你。所有人都把我当怪物,只有你一直把我当人,这一生,我只会承认你一个。当聚光灯一个接着一个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时,苏明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人设一点都不龙套!!!(PS已完本五本长篇小说少女大召唤全方位幻想直死无限奇迹的召唤师魔王不必被打倒,总计字数两千万以上,更新有节操,各位书友可以放心食用。)如果您喜欢我明明只想当龙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左寒是这世界上三大拥有封号的佣兵王者之一,毫发无损的完成过无数危险任务,却被自己最信任的人背后捅刀而死。后背的神秘龙纹让他获得重生,成为一名古武学院的废材学子,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各种天才高富...
云城都传霍少偏执乖戾,冷心冷肺,女人靠近他,能将人一脚踢飞。重生回来前世将霍少当成死对头的温小仙女,我能抱你大腿吗?滚远点。吃瓜群众毫不意外,温小仙女能抱到霍少大腿才怪。不久后霍少带温小仙女去郊外看流星雨了。霍少亲自给温小仙女系鞋带了。霍少将情敌揍进医院了。当事人温小仙女被霍少堵进墙角,敢分手试试?温小仙女露齿一笑,明媚璀璨,当初你让我滚远点的。上一秒还凶巴巴的霍少,秒变小狼狗,别分,老子以后命都是你的。前世温阮惨死,身患重疾的霍少替她收尸,还跟她躺在同一水晶棺,饮下剧毒共赴黄泉。重活一世,她不仅要手撕渣男贱女,还要治好他的重疾,抱紧他的金大腿,做他心尖上的小仙女。又娇又甜,可飒可软的的小仙女VS偏执深情只宠小仙女一人的暴躁霍少如果您喜欢重生成偏执霍少的小仙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