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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第3页)

说着她挥挥手,骑上车朝李家方向去。

朱春花可不放心让李玉芬跟盛景母女单独说话。

她好不容易把盛景养这么大,眼看着就能拿一大笔彩礼钱了,可不能让李玉芬在她眼皮子底下捣鬼。她这个小姑子,能嫁进城里并在婆家站稳脚跟,心眼跟筛子似的,也不是什么厚道人。

她跟李先进道:“妹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请会儿假回去张罗晚饭。”

李先进点头:“去吧。队长那里,我帮你请假。”

朱春花急匆匆地追着李玉芬的身形跑了。

……

“接我回城?为什么?”盛景打量着原主这位形同陌路的便宜母亲。

一场车祸,她由大好的二十一世纪社会女青年穿越到了一本书里,成了小说里名叫盛余的女炮灰。

李玉芬为什么接她回城?小说里写得清清楚楚。那是因为小说二号女配,也就是李玉芬的大女儿盛琳高中毕业要下乡。

盛琳不愿意去,就借口她谈了个大院子弟对象,窜掇亲妈来接妹妹回城,顶替她下乡。

李玉芬从一个农村姑娘借嫁人完成了阶级跳跃,自然希望女儿借嫁人再让家里完成第二次阶级跳跃。因此盛琳一说,她就答应了。

“瞧你说的。你是我亲闺女,只是替我在你外婆面前尽孝,这才把你放在乡下。现在你外婆不在了,我接你回去不是应该的吗?”李玉芬嗔怪道。

这话不说盛景,就是朱春花听了都不信。

真有这个心,早干嘛去了?李老太可是去世两年了。

“不必了。”盛景淡淡道,“我在乡下呆着挺好,就不去打扰你们了。”

虽说在乡下很辛苦,还寄人篱下要看朱春花两口子的脸色,被她算计亲事。相比起来倒不如去当知青,起码自由自在,也能自己养活自己,不用再给人白干活。

同时,还能借代下乡这事跟盛家大闹一场,与盛家断绝关系。

反正盛家人几乎没养过原主。对原主有养育之恩的,就是已经去世的李家老太太。

但看过小说的盛景却知道,盛琳要下乡的地方是连喝水都困难的大西北。

小说里,原主欢欢喜喜地跟着亲妈回了城,结果对亲情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得知李玉芬接她回城是为了让她替盛琳下乡当知青,那真是一盆冷水从头浇下,浇灭了她对父母亲人的最后一点期盼。

她也没抗争,心灰意冷去了大西北。想着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欠盛家和李玉芬的生养之情了。

可惜她自幼营养不良,几岁起为了养活自己就拼命干活,身体底子极差。到了大西北水土不服,医疗条件也极差,住的地方离医疗点又太远,没几天就病逝了。

现在盛景穿越成了盛余,如果她的计划可行,她自然不会再由着李玉芬安排,去什么劳什子大西北,把自己置身于危险当中。

如果计划不行,实在没有办法,那她只能下乡插队,以此摆脱这一家子了。

不趁此机会跟这家子脱离关系,以后她情况好转,那家子怕是要跟吸血虫一样巴着她不放。

现在是一九七六年秋天,还有一年半就要恢复高考。只要她截胡住盛琳的金手指,拿着钱养好身体。就算去了大西北,她也有信心保住性命。

一年半后,她就能凭着高考回城。

作者有话说:

新书来了,求收藏,求评论嗷嗷嗷~

第2章

子孙又在哭坟了  快穿反派总是输  美女老板的贴身神医  全星际迷弟  武侠BOSS之路  论科学修仙的重要性  暗恋对象给我看病  万人迷美人受把我攻了[穿书]  死对头今天又在撩我  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  不要怂,就是上!  吃货偶像  沽名钓愉  大佬穿成女配(快穿)  大佬,咱不离婚了(穿书)  重生从重选基因开始  我家夫人猛于虎  [古耽]断雁歌  修罗挚爱  猎人游记[女追男,剧情,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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