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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韩实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银子的。
沈凌一心沉浸在野山参一定卖便宜了,店家不识货的心情里,闻言也没有多想,摇摇头道:“你不知道,那颗野山参是不一样的,就是千年人参也比不上它,活死人肉白骨那是夸张了,但是把快死之人的命从阎王殿里拉出来估计还是没有问题的,能不能别只看它是野山参啊!也不想想,一般的山参能长那么大吗?它是特别的,可珍贵了。”沈凌忍不住吐槽。
酒楼里人来人往,韩实和沈凌两人又没有找包间,两个人的对话几乎是完全落入了旁边桌子吃饭的人的耳朵,不远处几个壮汉打扮的男子似乎是听到了两人的对话,酒桌上一阵沉默,只是竖着耳朵听着。
沈凌后知后觉的觉得不对,下意识的转头看了一圈周围,几个壮汉又快速的聊起天来,笑哈哈的模样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沈凌还是没有放下警惕,他刚刚说他的山参能救人性命,倒是可以解释为他们这种穿着粗布衣衫的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满口大话,可是韩实确实是张口将他们身上的银钱的数目给说出来了,正所谓财不露白,若是被人听到,引来窥视,那可就不太好了,沈凌觉得等下他还是去一趟铁匠铺,买几把趁手兵器再离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毕竟出了城,他们还有将近一百里的路要走,若非是为了把山参卖的贵一些,也怕被村里人知道,引来窥视,他们也不至于跑这么远,到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来卖山参。
沈凌警惕心提了起来,也就没有再说话,一心拉着韩实闷头吃饭。
等到沈凌和韩实离开之后,旁边桌子的一桌壮汉也跟着结账离开,不远处两个锦袍男子放下筷子,其中一人对着对面的人道:“不如我们去看看是什么山参?”
“你就听人吹吧!真的才怪,那种乡下人见到个百年人参都了不得了,指不定吹得有多大呢!”
“就当我好奇啊!反正,你我也没有见过能值一百两的山参,这种东西最贵也不过几十两而已,买回去当个稀罕物给娘补身体也好,反正也没有坏处。”锦袍男子温声道。
对面的的人皱了皱眉头,似乎是想到什么,叹了口气,道:“好吧!”反正多好的人参都吃了,也没补出什么成果来,倒不如试试这野山参,即使是没有效果,也无所谓了,就当随便买了点补品吧。
这城里的药房也不多,距离这里比较近的也没有几家,顺着去找也就罢了,找到找不到的,全看天意吧!锦衣男子默默想到。
另一边,沈凌和韩实出了门就找地方定果树苗,毕竟这个东西他们那里确实是卖的挺少的,只能从远处买。沈凌还顺路去了趟铁匠铺里打制兵器,他上辈子最擅长使用的是一把军用短刀,有半个胳膊那么长,又锋利无比,用起来使臂使指,且用力方便,每每逼近丧尸都能一刀断头,他一向很珍惜。
这个朝代也没有什么禁武器的规定,所以沈凌也就让铁匠打制了一把类似的刀具,说是两天之后过来拿,有没有什么用处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也不希望真的遇到危险,但是,出于对前世心爱兵器的怀念,沈凌还是可着好铁往上用好料,争取打出一把极好的刀具来,花费了不少银钱。
两人又在城里逛了两天,沈凌无意中在某家种子店铺里发现了一些草药的种子,虽然没有人参之类的,但是也有一些相对比较珍贵的,值得他往上浇点灵泉的药草种子。
但是沈凌也不可能一直靠卖草药为生,毕竟,卖一次是运气,卖两次是运气,多卖几次,万一被人发现,要是对方心思再细腻一点,说不定会察觉什么不妥,所以这种事情一定要控制好次数才行,沈凌又买了一些其他的种子准备回去种种看。而且,沈凌还找到了一家做陶罐的手工作坊,上门去拜访了几次,却也不说自己有什么目的,搞得对方很是纠结。虽然对方很疑惑,但也是被迫和沈凌相识了。
在城里逛了几天,沈凌韩实两人才准备回去,沈凌取了刀具,载着两大车不同的果苗,和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浩浩荡荡的回家了。
另一边,两个锦袍男子也找到了沈凌卖掉的野山参,花了将近两百两银子才将山参拿到手,两人忍不住暗自摇头,觉得太贵。山参只不过是过了遍手,竟然就翻了一番,真是无奸不商啊!不过对于两人来说两百两也不算伤筋动骨,虽然还是有点心疼,但是为了他们身体不好的娘,也就觉得没什么了,他们即将赶赴边关上任,无法在床前尽孝,也只能靠买点东西找人带回去聊表孝心,可是家里什么珍贵的东西没有,也只有一些稀罕的东西值得一送了。
第二十三章
沈凌歪坐在牛车上,任由韩实赶车,嘴里叼着一根稻草,望着湛蓝的天空,无论是看多少次,果然都不会觉得腻啊!哪怕只是吸一口干净的空气,感觉都是幸福啊!沈凌暗暗想到,躺在牛车上昏昏欲睡。
沈凌在城里雇了车夫给他送货,说他是来城里进货的,所以,韩实身后跟着的大车车子上载满了果树苗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而沈凌躺的牛车上也同样装满了货物。
因为路途遥远,而牛车又慢,所以几人是打算着要走个几天的,也并不着急,晃晃悠悠的走在官道上。沈凌默默的想着,如果下次还要去卖珍贵的药材换钱的话,他有必要自己化个妆再跑另外一个城镇去才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被有心人注意到他总是能拿出好药材来的话,只怕就麻烦了。
沈凌正在昏昏沉沉的一边闭目养神,一边思索着什么,就感觉韩实突然拉住牛车,车身猛的跟着停下来,沈凌整个人顺着惯性往前窜了窜,连忙睁开了眼睛。
“怎么了?”沈凌探头看向韩实,温声问道。“累不?要不我换你?”
韩实瞪大眼睛看着前面,似乎没有听到沈凌的话,沈凌才顺着韩实目光的方向看过去,一个浑身血迹的男人正趴在道路上,身后的血迹似乎是一路从官道旁边的树林中延伸出来的,想来这人的求生意志还算顽强,竟然能一路爬到官道上来求救。
在这种荒郊野外的,也只有官道上才能碰到人了。
沈凌收回目光,微笑的摸了摸韩实的头,“乖,我们走旁边。”路这么宽,他们肯定过得去的。
韩实连忙转头,用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他,似乎还带着些惊慌失措,沈凌心疼的又掐了掐韩实最近已经有些长肉的脸,柔嫩的肌肤滑不溜手,极富弹性。道:“乖,咱们不惹麻烦,这人一看衣着就知道不是善茬,而且伤他的人也不知道是谁?咱们这种小老百姓惹不起。”
沈凌连脸色都没有变化,上辈子亲眼见到多少人在他面前被丧尸分尸,他早就练就一副铁石心肠了,在末世,心肠软的人早就死了,没死的也早晚要死,这是末世的规律,现在放一个不知死活的人在他途经的路上,若是他在赶车,只怕连眼神都不屑瞟一下就直接走了。
韩实低下头去,似乎有些被沈凌说动,无论如何,他也是不希望他和沈凌惹上麻烦的,而且,沈凌都已经这么说了,虽然觉得很不好,但是,也只能……
“老……老板,这……这……”沈凌身后跟着的牛车的车夫也是一般的小老百姓,从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见沈凌没有救人的意思,他一个穷苦赶车的,自然也不敢不会揽事,只是还是忍不住出声。
沈凌叹了口气,看着韩实虽然乖乖听话,但是目光中的犹疑闪烁不忍,又转头看了眼身后也目露不忍的车夫,摇摇头,暗暗告诉自己,这里不是末世啊!看看这湛蓝的天,干净的云,翠绿的树林,还有可爱的韩实和老实淳朴的村民,怎么能老是把以前的那一套拿出来用呢?万一被小孩觉得他冷血无情就不好了。
“算了,我去看看,你想救人的话,我肯定是要救的啊!我最疼你了。”沈凌叹了口气,刮了下韩实的鼻子,转身跳下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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