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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带步美出去散步,说要给她找场艳遇。
然后,真的遇到了!
小区外面有间小饭店里的黑狗,跟我家步美对上眼了,玩得很是热闹,很是两小无猜,很是青梅竹马。
可是我看了半天,也没弄清楚对方那条狗,到底是公的还是母的。
然后,我又是一姑娘家,哪好意思乱看!
真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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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天,带步美出去玩,路上有条黑色公狗大老远冲我们狂奔而来,真的是狂奔而来啊!
可是跑近以后,那狗,盯着步美看了两眼,掉头就跑!去的速度比来的速度还要快!
混蛋!我家步美有丑成这样吗?!
步美可怜死,睁着双委屈的眼睛,看我一下,又看我一下,再看我一下,看得我心都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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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一天,我出门遛狗,在小区外面转弯的地方碰见韩诚,兴奋死了,挥着手乱喊,说:哇!好巧啊!
他噗一声笑,说:巧什么巧,我来接你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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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没有养多久,我把步美送回老家去了,后来被表哥带回去养。
事实一再证明,我是个照顾不好小动物的人,不需要替自己找借口,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不会爱,负不起责任。原本想着养个小狗会好一些,这样的想法要多可笑就有多可笑。有些根深蒂固的弱点,哪里就能轻易改变得了。
但我是真的喜欢小狗,在路上看见都能乐上很久,会跟它们打招呼,逗它们玩。在《青草香气》里面,木木和池宁都有养狗。因为我曾养过,曾跟它们那般亲昵,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所以写故事的时候,它们的神情动作都能信手而出。
幸好我喜欢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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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败家”这俩字,说来,话真长。
用袜子的理论就是:女人不败家,还怎么算得上是女人?
我们是做淘宝的,自然每天都会在淘宝上瞎逛,自然,什么什么什么喜欢的看上的有用的没用的,鼠标点几下,就败回来了,有时候想想,简直噩梦!
有天,我在淘宝上逛,看中一双高跟鞋,实在漂亮,但知道买回来也不会怎么去穿,所以唉唉地叹气,纠结不好买还是不买,颓丧得很。
然后,蒋子安突然笑起来,笑得诡诡的。
我问他笑什么。他淡淡地说:没什么,我在看小说。
我又问他:什么小说这么好笑?
他说:讲一个败家老娘们看中一双高跟鞋,纠结不好买不买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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袜子看中一款发簪,也在那里纠结不好到底买还是不买。
我说:买吧,有好处的。
她问我什么好处。
我说:本来你有时候把头发随随便便一扎就出来了,对吧?如果买了那个漂亮的发簪,为了不浪费那份钱,你肯定会每天好好打理头发,弄得漂漂亮亮再出门。就好像我以前记散碎的笔记,都是随手乱记,一不小心就弄丢到哪里去都不知道,自从买了这个漂亮的本子,每天都工工整整记,再不怕丢了。
我真是难得说出这样有说服力的话来的!
哈哈!
真是只要有一颗败家的心,就不愁找不到败家的理由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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