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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婶干脆的承认,“是,我怕您会伤害我家小姐,她好不容易才捡回一条命,我不希望她再被任何人所牵累。”
“出去。”霍闫琛冷着声,眸色森然。
见林婶不动,他才幽幽出声,“忤逆我,她只会死得更惨!”
林婶狠狠一怔,目光担忧的深深看了一眼陷入了昏迷中的宋清欢,即使不甘愿,却也明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
“霍先生,我家小姐她活的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希望您能高抬贵手,不要再折磨她。”林婶临走之前,还不忘给宋清欢求情。
霍闫琛连一句话都没说,只是脸色更加寒沉。
等到林婶走了,屋内只剩下他和宋清欢。
目光低垂,落在苍白无血色的小脸上,如墨的眸终是化散了些戾气。
他抬手,手掌覆上宋清欢额头,掌下温度冰凉,冷的都不像是正常人的体温,倒像是一具没有生气的死尸。
霍闫琛将手拿下后,目光紧锁在俏白的脸上。
三年前的宋清欢,美是空灵的,也是不食人间烟火气的,每日沉浸在她自己勾勒的幻想世界里,仿佛无忧无虑,什么都不操心,无论他怎么冷遇她,她都不在意,有着如水柔和的眸,身体内却住着个比烈阳更为炽热的灵魂。
现在的宋清欢依旧很美,他不否认这一点,站在人群中,她一定是那个最耀眼的。
她的美变得具有侵略性、攻击性,像一朵带刺的玫瑰,美则美矣,却令人无法触碰。
宋清欢睡得很不安稳,秀气的眉紧紧蹙起,似乎是陷入了什么梦魇中无法自拔。
修长分明的手指轻轻摩挲了下,霍闫琛微微用力用大拇指在她紧蹙的眉心按下,一时心软,他沉着声说,“睡吧,睡醒了就没事了。”
这种莫名而来的情绪来势汹汹,他不想去分辨那种情绪从何而来,更不想去面对。
厉爵城是点醒了他,既然语迟还活着,宋青阳也已经死了,那他继续和宋清欢纠缠下去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该还给她的,他都会还清,日后,他们两个人不会再有任何的瓜葛。
思及此,霍闫琛眸色更加沉郁,站起了身后,安静离去。
——
撞到后脑勺的滋味跟宿醉醒来后的滋味是有一点异曲同工之处的,比如她就跟喝多了一样断了片,昨天发生的事只终结于她和霍闫琛对峙的一幕,再往后想,后脑就钝钝的疼的厉害。
她伸手碰了碰后脑,感觉那里也肿着个大包,她嘶了一声,眉眼紧紧蹙起。
好疼……
头昏脑涨,直犯恶心。
“小姐,您醒了啊!”林婶端着热牛奶进屋,预备叫醒她,正好看见宋清欢已经从床上爬起来了。
宋清欢点了点头,有些不适应从窗户透进屋内的强光,抬手遮着,只有欷歔的光透过指缝,她问,“我怎么会在这儿?”
“是霍先生将您抱回来的。”
霍闫琛?
她想起来了,雨中是有人来找她来了,争执之下,她推了对方一把,自己也撞到了后脑,难怪疼的厉害。
宋清欢坐在床上有些出神,眼神空灵,焦距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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