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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后集体乘车活动。休假中心今天安排的是联峰山公园。据说毛主席他老人家曾在那里登高望海,联峰山因此成为名胜。没办法,伟人少,凡人多。凡人在伟人后面闻闻人家扑腾出的灰尘,也觉得香甜。
山海相连,其实不远,十五分钟车程就到了。大家开始零零落落地登山。基本上都是一家三口。单独的就余真,还有胡。上车之前大家都眼睁睁地看到休假中心主任,也就是工作站站长,特意巴巴结结地安排了一个精干的小伙子和一个机灵的小姑娘陪胡,他坚决不要。他说:“我好不容易解放解放,你们还弄两个间谍跟着我啊?”这玩笑开得很微妙,既亲近平和,又拒人千里,既幽默风趣,又风霜刀剑,让他们面面相觑,只好作罢。
一进山门,余真很快和他拉开了距离,随意捡了一条偏僻点儿的山道。孤男寡女,上下悬殊,她不能让人从眼睛里给自己捅刀子。山道越走越窄,余真明白了,这是一条废弃的山道。但道边植被很好,处处荫凉。她慢慢地走着,出了一身极舒服的汗。喝了一大瓶水,想要小解。没有厕所。看看四周,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不见牛羊,好在也不见人,余真一猫腰钻进了草丛,回归大自然。
解决完毕,她抱起裙子,让山风吹着大腿。必须承认,裸体是舒服的。完全的裸体有着完全的舒服,局部的裸体有着局部的舒服。十六岁之前,她爱裸睡。那真是一种享受。如果细细体味就会发现,那些平日里被遮盖惯了的部位,突然被晾出来,其实是挺不好意思的,有点儿受惊吓,怯生生的,格外敏感。不像手脚脸上的皮肤,一个个都麻木不仁,无耻相。这些被娇惯久了的皮肤必须在空气中羞怯一阵子,才会开始领略空气的友好和热情,才会慢慢地放开毛孔,松弛下来,与空气进行交流和呼应,然后,更激烈一些,他们会和空气握手,问候,拥抱,跳舞,狂欢。他们张着一张张小嘴,吧嗒吧嗒,吧嗒吧嗒,十分贪婪地亲吻着空气,仿佛襁褓中的婴儿在尽情地吃奶,这时候你才会明白;他们饿了有多久了。
给大腿放了会儿假,她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还是热。她便用裙摆当扇子,给自己绵绵不绝地送着小风。
“喂,小余。”胡的声音从背后平地立起。余真的汗刷地一下全落了下去。他什么时候也来了?
“内容丰富,想找个地方解决一下。我们是不是志同道合了?”他说。
余真尴尬地笑笑,起身,“要不,我去那边给您望望风?”
他大笑:“不需要了。”
他笑得比山风还要爽朗,仿佛她是一个幼稚孩子。余真的脸无端地红了起来。那方才,他在这边,她在那边?不堪设想——想想,倒也有趣。少年时节,她和“九英团”的弟兄们外出郊游,一堵破墙,她在这边,他们在那边,也皆是坦荡无边。
一起走下去,便是观音寺。他要抽签,她便替他拎了手包,在一边看着。是上上签。然后是一名僧人解签,无非是仕途顺达,福星临门,家宅兴旺,必得贵子之类。听他和僧人闲聊,说他属牛,和共和国同龄。余真也属牛,小他两轮。出了寺,余真把这点儿巧讲给他听,他笑了笑。笑的时候,他左嘴角上扬,右嘴角下撇,脸颊上的肌肉拧成一小块,一小块,笑得一点儿也不宽厚。很坏。
“你知道我生气的时候,厅里的人背后叫我什么吗?”他嘴角一挑,“老公牛。”
那他的意思就是说余真是小母牛。果然坏。又不好发脾气,余真只有沉默。他却闲不住,问余真结婚没有,孩子几岁,余真说了,他又笑:“婚结得这么早,很会享受生活啊。”
“比你差远了。”余真脱口而出。他一扬眉,又是笑。笑得更坏。
余真的婚结得确实是有些早。是她大学同学里最早的一个。
她果然考上了一所遥远的大学,离家两千里。她感谢这遥远。这遥远使她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变得让往昔认识她的人谁也认不出来,包括她自己。也包括董克。当年董克和她考到了一个城市,他的学校与她的学校平行隔着三条街。他常来。开始是找她。她对他仍是冷冰冰的,毫无松动。不知怎的他便在她的学校结交了一些朋友。他和那些朋友频繁地走动着,她便不得不皱着眉头偶尔碰到他。他的个子已经很高了,人也长得比以前俊朗,可她还是不想看到他。他这么跟着她,让她不安。尤其他曾经还是“九英党”的成员——她最引以为耻的,最想深深埋葬的,一段经历。她宁可他们都是全新的。这碰面总是让全新的感觉有些磕巴。好在后来董克也很知趣,和她见着的时候,能少说一句就少说一句。回忆起来,最常说的无非这几句:
“最近怎么样?”
“好。你呢?”
“我也好。”
余真越来越顺利地朝自己的想象靠近:长发披肩,长裙飘飘,穿“淑女屋”“素衣坊”风格的衣服,内衣和外衣上常常缀着蕾丝花边和皱绉纱。见人嘴角微微上挑,笑不露齿。最生气时也只是用手端着下巴,绝无恶声。她举止优雅,言语明净,安恬祥和,细腻体贴,诚挚可靠,能迅速赢得大多数人的信任。两年前丈夫去新疆旅游,带回来一个有趣的玩意儿:三只猴子,一只捂着眼睛,一只捂着嘴巴,一只捂着耳朵。丈夫说新疆人解释这三只猴子的意思分别是: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它们一下子就让她想起了大学时代。她绝对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自己就可以做到,其他两项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如果实在看到了不该看的,听到了不该听的,她会惊奇地瞪大眼睛,用纯真的眼神表示着无辜,让对方收敛或羞愧。
没办法。她只有这样。那个强暴她的男人在强暴她身体的同时也强暴了她对这个世界的勃勃野心和自信。在这之前,她一直排斥自己是个女人。她讨厌例假,讨厌乳房悄悄鼓起,讨厌下身的蜷曲体毛,讨厌长长的不好收拾的头发,讨厌鲜花,讨厌手帕……讨厌女人的琐屑、细腻、拐弯抹角和闲言碎语。她本能地觉得男人更简单,更爽气,更酷烈,更过瘾。她有意无意地向男人积极靠拢着,觉得男人的方式更接近于她的理想生活。
但是,她碰到了那个男人。他对她做了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做的一切——她终于明白,他在她头上最后的那个轻轻的抚摸带走了什么。他把她贴在身体表面的男儿气全部撕走了。此后,她所有的努力方向都只是一个最最普通女人的努力方向,她所有的未来生活都只是一个最最普通女人的未来生活,不,实际上她还不如一个普通女人。她的起点比她们低。她被强暴过,她身体的记忆和心的记忆有着致命的疼痛。她从离地一米的墙头一下子跌到了低地一米的坑里。她需要做的,只是爬到地面上。
四年的时间,她预备让自己在领到大学毕业证的同时,也领到一个经典女孩的毕业证。她确信自己做得不错,甚至可以说很出色。唯一和别的女孩不同的是:她从不接受一个男孩子的单独约会。对青春情事漠然置之。
也有对她好的男生,都被她拒绝了,一个接一个。交往略深些,那些男生总是忍不住要动手动脚,一看他们的样子她就心烦。冷眼看着他们蝴蝶般又飞向别的女生,她心里没有任何感觉。他们不厌其烦玩耍着的各种恋爱游戏,都是小孩子的过家家,和她无关。她觉得自己仿佛一个老祖母,一下子从十六岁蹦到了六十岁。一切都毫无意义,一切都遥不可及——也根本不想及。
曾收到一个男生写的情书,是所有情书里最打动她的一封。他写得很温和,字里行间洋溢着一种水波氤氲的亲切气息。他说他留意她很长时间了,虽然她经常孤独沉默,对男生拒之千里,但在他眼里她依然是最具吸引力的一个。他说喧哗者往往华而不实,黯淡者往往满怀珠宝。他觉得她的沉默有一种神秘的疼痛。如果她经历了什么创伤,他愿意为她清洗伤口,也愿意为她抚平伤痕。
这封冒失而又真诚,幼稚而又善良的情书让她的心颤了一颤。但很快就静止了。后来,她只有冷笑:她的创伤,她的疼痛,只是她的。他背不起。她不要他背。而且,她有创伤么?不,没有。也没有疼痛。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如流行的性产品广告语一样: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拒绝一切形式的悲悯,哪怕是以爱情的名义。
她来到校外的精品店里,买了一只水晶幸运瓶,把那封情书撕碎,放在瓶子里。过了三天,那个男生打电话约她,她来到他的面前,把瓶子举起来,隔着瓶子里的碎屑,她看到他惊恐的脸。
她伤害了他。她只有这样。她不伤害他,他就有可能伤害她。没人教她,但她自己明白:男人在这种事情上,从来都是最不大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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