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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从巴莫特的长相,还有他不认识自己来看,巴莫特应该是印第安人。
而且是像鲁尔部落那样,是长年生活在深山老林中的。
“你为什么来这里?”看到巴莫特不想继续,楚宇又换了一个话题。
“来杀人。”巴莫特老实回答。
“杀什么人?”
“金毛.狗王。”
楚宇惊讶的看着巴莫特,说道,“就是那个金毛.狗王?”
“嗯。”
楚宇竖起大拇指,说道,“那家伙我沒见过,但是听说很厉害。你要小心啊。”
“嗯。”巴莫特点了点头,似乎不怎么想说话的样子。
突然巴莫特停下了脚步,然后他趴在地上听了听,随后说道:“几十米外有一头鹿或羊之类的食草动物。”
楚宇有些吃惊的看着巴莫特。
他的神识直径也不过二十米,所以他现在无法判定巴莫特说的对不对。
但以他对巴莫特的了解,他轻易不说话,一旦说话了,那差不多就能有十成十的把握。
但尽管这样,当两人悄无声息的又走了三十米,看到了那只一边吃草一边警觉的望向四周的成年瞪羚,还是把楚宇惊的够呛。
这巴莫特这是要逆天啊,简直比自己这个修者都牛!
但巴莫特却根本没注意他。
他在这头瞪羚再次低下头时,,像只猎豹一样冲了出去!
瞪羚刚刚要跑,一支粗陋的扎枪飞来,把它狠狠的刺倒在地。
楚宇连忙跟着冲了过去。半个小时后楚宇和巴莫特一起带回了一头鹿。
巴莫特将鹿扔到了地上,随后走向一旁,摸索了一会儿后,拿了两块石头过来。
一块石头很扁平,另一块却是十分粗糙。
只见巴莫特将那块扁平的石头放在粗糙的石头上,开始摩擦了起来。
不一会儿,一把锋利的石刃就出现在了巴莫特的手上,随后巴莫特轻松的将这一头成年鹿给开膛破肚。
“可以吃了。”巴莫特说完,抱着那一堆的内脏走到了一旁,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闲言少叙,总之是楚宇他们享受了一顿烤鹿大餐,而不像那队人马一样,成了大长臂猿们的大餐,他们那队只跑出来米切尔和另一个队员。
也就是说,十三个人,只活了两个。
吃饱喝足,继续上路。
“你带了什么?”楚宇看着巴莫特腰间那血淋淋的袋子,问道。
“鹿胃可以当袋子用,里面有鹿心,鹿血关键的时候可以救命。”巴莫特说道。
“你经常干这事儿?”楚宇问道。
“嗯。”
“怎么学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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