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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壶酒已空。
壶中日月长,袖里乾坤大。好酒的人总是喜欢用这样的话为自己的好酒寻找借口。
萧无痕绝对不是一个好酒的人,如果不是与江左布衣的短暂重逢,他一辈子都不会沾一滴酒。江左布衣也不是一个嗜酒如命的人,以他的酒量,在江湖普通的镖师面前都不敢言勇。
所以,他们只备了一壶酒。不过,这壶酒绝对是天地下最好的酒,洛水云梦山庄的酒没有人敢说不好。云梦夫人一年只是亲手酿制三百壶酒,其中二百五十壶酒要晋献给当今最有权势的王公豪门,剩下的五十壶酒才分送给自己最好的亲戚朋友。
萧无痕当然不是云梦夫人的朋友,否则他不会始终与寂寞形影不离。但是云梦夫人如果想把酿酒的手艺长久地保留下去,不至于在某个早晨像花一样被风雨摘落,就得对萧无痕礼敬有加。据萧无痕所知,当今世至少有三百九十七人要不惜任何代价购买云梦夫人的人头。
他们就坐在离小集镇很远的一片黄沙里,今天这个时候还没有起风,黄沙舒缓地流动,很像波澜不兴的流水,也很像虽然寂寞却平静从容的岁月。天很高远,淡淡的云影在天空缓慢舒卷,仿佛偶尔远离是非和纷争的世事。
这两天,沙漠总会有苍鹰来来往往,在他们喝光这一壶酒的工夫里,就有只苍鹰从头顶飞翔而过。
“这些日子沙漠已经飞来了很多老鹰,头两年没有这么多。”江左布衣目送最后一只苍鹰飞远,这么说道,“这是一个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兆头。大沙漠本就人烟稀少,了无生气,如果死掉很多人,就更寂寞了。”
萧无痕是个杀手,绝不会害怕看见死人,但是他也并非喜欢看到死人。他捏着已经空了的酒壶,那是一个纯银制成的酒壶,他因为这个酒壶杀过人,当然他杀了该杀的人。
“萧某听说,在大沙漠的腹地掘出了一块宝石,叫做灵犀七彩宝石。这是去年秋天的事情,很多很多人都对这块宝石心生觊觎,有的人甚至为了得到这块宝石不惜任何代价。第一个得到宝石的是一个波斯人,据说精通玄幻之术,不过,他的玄幻之术没有保住他的命,也没有宝珠这块宝石。第二个得到宝石的是一个怪人,之所以说那人是个怪人,因为他虽然富可敌国却不愿意为自己吃一顿饱饭花一个钱,他的钱只用来买一些他莫名其妙看的物事。这个怪人精通易容之术,而且有三十六个身负绝学的仆人。他也死了,死在自己的一个仆人手里。但是宝石不翼而飞,因为在他死之前宝石就已经不在他身了。第三个得到宝石的是一个生意人,据说这个人乃是早已经没落的西域大明王王国的后裔,一身神鬼莫测的奇门武功。这个大明王王国的后裔没有死,却成了一个白痴废人,宝石不知所踪。最近听说一个西域大商贾得到了宝石,这个人极为精明,知道这块宝石不能据为己有,所以正在四处寻找买家,打算一卖了之,至少狠狠地赚一笔。”萧无痕娓娓道来,这个时候他不像是一个杀手,而是一个对许多事如数家珍的老学究。
江左布衣很仔细地听着,一只右手不住地抓起一掬沙子,又慢慢地任沙子从他的手中滑落。
萧无痕道:“这些事,你应该也知道。你虽然人不在江湖,心其实并未离开,毕竟你的血总是热的。”
江左布衣两只手互相握住,细细的沙子从他的双手之间滑落。他笑了笑,道:“江郎对灵犀七彩宝石的事情知道一些,不过很少,没有你说的这么详细。江郎粗粗地算了算,因为这块宝石就我们所知已经死了六个人。”
“六个人?”萧无痕有些奇怪,凝着冰一样的眼睛注视着江左布衣,道:“愿闻其详。”
江左布衣道:“第一个是掘出宝石的匠人,人称鬼斧神工戚大有,中原人氏,萧兄应该听说过开封最大的珍宝作坊戚家,戚大有就是这家珠宝作坊的少东家。第二个是杀了戚大有把宝石卖给波斯人的人,这个人目前没有人知道是谁,因为波斯人也死了。波斯人就是第三个。第四个不是那个舍不得让自己吃一段饱饭的怪人,而是杀了波斯人把宝石卖给怪人的人,为了保密起见,那个怪人一定要杀了他。这第四个人,目前应该有人知道,至少那个怪人的仆人中会有人知道。第五个是那个怪人,第六个是那个怪人的一个仆人,如果他不死,就不会有人知道他杀了自己的主人。”
江左布衣缓缓地站起来,眺望着遥远的地方那一抹绿意,接着道:“有五件事需要查一下,第一件杀死戚大有的人是谁,第二件事杀死波斯人把宝石卖给怪人的人是谁,第三件事那个怪人死前把宝石给了谁,这个人是生是死,第四件事是谁把大明王王国后裔变成了白痴废人,第五件事是那个精明的西域大商贾此时在哪里,是不是已经到了这里。这五件事中,第二件,第四件和第五件并非很难。”
萧无痕也把目光投向了遥远的地方那抹绿意,问道:“谁去查?是我还是你,亦或者还有别人?”
江左布衣目光深沉,温润的春水变做了深邈的秋湖,淡然道:“已经有人在查,我们也许也该出去活动一下筋骨了。”
萧无痕非常清楚江左布衣的为人,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既然决心已下,就是明知不可为也要为之。因为他知道江左布衣的血是热的。
江左布衣的血是热的,而且始终是热的。
不仅血是热的,玲珑雪雁在飞云阁为金不换金大老板备下的美酒也是热的。
这里的酒当然没有洛水云梦山庄的酒好,但是依然是世间一等一的美酒佳酿。
酒是美酒,奉酒的也是皓腕凝霜雪的美人。金大老板端的是飞云阁的金贵客人,女主人居然亲自奉酒。
谁能想象得到,昨天那个丑陋的老妈妈今天居然会变成风姿绰约风情万种的绝世丽人?谁有能想象得到,恶名昭著的飞天蝙蝠居然会娶到如此美如天仙的夫人?普通的人做梦也想象不到,庸碌的人打死也不会相信。
化名金不换的铁鹰铁大捕头绝是不普通人,更绝非庸碌之辈,所以他从来不会做梦,也从来不会被人打死。
他能想象得到,也绝对相信。
作陪的是那两个孪生老人。玲珑雪雁在请铁鹰落座的时候,就看似云淡风轻其实深意存焉地给他介绍了这两个看似生意人其实大有来头的老人。
“这两位是我们当家的请来的先生,我们当家的不通文墨,自然要请先生来帮他管管钱粮之事。两位先生乃是一奶同胞,姓公孙,一个叫公孙离,一个叫公孙弃。都是饱学之士,若不是世道离乱,总要高中个进士。”玲珑雪雁夫人在介绍两个老人时,巧笑流盼,不可方物。
虬髯汉子在铁鹰的身后一直站立着,对四个人推杯换盏视若无睹,铁鹰从心底对这个人生出了敬佩之意。垂手侍立,纹丝不动,是许多自诩聪明的人永远学不来的,只有大智慧的人才能训练有素,运用纯熟。
公孙离依旧穿着昨天的蓝袍,美酒在手,绝不糟蹋,似乎是个酒鬼转世托生。他的眼睛渐渐迷离,笑道:“金大老板做玉石珠宝买卖经年,想必是阅遍了世间的奇珍异宝,老夫对此所知不多,不过听人说过,玉石之美在于天然,珠宝之妙在于琢磨。这道理可讲的过去?”
铁鹰双手捧着酒杯,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道;“先生所言甚是,西域羊脂美玉价值不菲,就在于发掘出来,小心切割罢了,如若细加琢磨,便会坏了天生纹理,损了自然质地,可谓是暴殄天物,就不值几个钱了。南海鲛珠,采来如同废石,蒙有沧海之尘,如不细细打磨,光华难现,弃之于途,路人不识其美。”
玲珑雪雁美目溢彩,神情极为专注,道:“金大老板果然是个大行家,我这里有一颗珠子,乃是陪嫁之物,借金大老板慧眼,给我瞧瞧值不值钱。”
公孙弃眼神空邈,注视着铁鹰,仿佛一只苍鹰正对着横死沙漠的尸体虎视眈眈,伺机而动。
一道珠帘被人撩起,十丈红尘里的纷纷扰扰扑了进来。铁鹰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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