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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利的刀口摩擦着角质层,映出浅浅的血痕,静风嘶了一声,手伸入口袋,掏了掏,最后拿出了三元钱。
三元,仅仅只有三元!这无疑是让这个瘦小的男人陷入了怒火当中。凶狠的目光很快锁定在佳俞的身上,一只手用力的掐住静风的脖子,刀锋指向了佳俞:“我必须要看到钱!必须!”
面对一个雄性粗暴而愤怒地咆哮,佳俞吓得说不出话来。而她的犹疑让这个男人的怒火很快燃烧到了顶点。雪白的刀光一闪,尖锋之间朝佳俞的脸颊而去。
静风猛然一怔,像疯了一样冲上前去,一把将那个男人推倒在地。由于仓皇的出手,让得那锋利的刀口在一瞬间划伤了他的手臂,足足七厘米长的创口之中,鲜血决堤而出,不止的往下流淌,渐染了大片的白衬衫。
那个男人见状,误以为自己的刀错伤了他的要害,吓得拔腿就跑。佳俞慌慌张张的从睡衣的口袋取出两张纸巾捂住了他的伤口,紧张不已:“怎么办呀!你流血了!”
木纤维的纸巾很快被鲜血浸湿,一滴滴的落在静风的脚边汇聚成一滩血泊。他的手和他身体都在颤抖,可脸上却挂着笑容。
“你都受伤了,还笑!”佳俞瞪了他一眼。
“一点小伤而已。我只要想到刚才如果我没出手,那这个伤口很有可能就落到你脸上的时候,还是庆幸的。”
佳俞白了他一眼,急得跺脚,远眺四周,空旷的视线之内,仅有远处依稀可见高楼和民宅的缩影。
见她这般焦急,静风看得心疼,急中生智间也是连忙脱下了上衣的白衬衫,在手臂的创口出用力打了一个死结。撕裂的动脉很快在用力的压制间得到了缓和,鲜血不在向外渗出。
“怎么办呀,你受伤了,你得去医院,可这附近的医院在哪儿呢?....哎呀!怎么办呀!”由于着急,让她像是只麻雀唧唧咋咋叫唤不停,也由于着急,她口齿都变得模糊不清。
“我不用去医院,血小板很快会凝结这些红细胞的,这是生物常识。”
佳俞看着他,认真地问:“真的?”
“真的。”静风不可置否地回答,一只手抬起挠了挠头:“不过我的手不能轻举妄动倒是真的,否则一会伤口再度裂开也许就要感染了。”
一听到“感染”两个字,佳俞吓坏了:“会感染吗?那你不要动了,真的不要动了。”
静风见她这一脸焦急又担忧的模样可爱极了,目光一转指着不远处湖畔边上的亭子:“那里有个亭子,我们先去歇息下吧。”
说着,他没等佳俞回话,便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有些霸道地,不由分说地将她带往了亭子。
天色在此刻暗淡了下来,晚风吹拂在脸颊上有着涩涩的冰凉,空气中有着茉莉花的香气,游水的鸭子在湖面上招摇过市,偶尔嘎嘎呻吟几曲,有些扰耳,却很安逸。
湖堤拉起了夜的帷幕,平静的湖面上泛起七彩的霓虹,静风望着夜幕下的湖边美景,不禁感慨:“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
“你都受伤了还开心呀。”佳俞嗔怪了他一眼,忽然瞪圆了眼:“糟了,天都黑了,回去要被我妈打死的。”
“打死?哪有这么夸张。”静风看着她,这个姑娘也是紧张的时候,越令人觉得可爱。
“哎呀,你不懂啦。我妈管我很严的。真的!”
“那我就不知道了,你看我的手也没办法骑车,你又不会骑,我们肯定没办法那么快回去的。”静风语气略有些无奈,心底却在窃喜。
佳俞嘟囔着嘴,又是无奈,又是哀愁地看着他的手:“那可怎么办呀?你说,血小板什么时候会凝结红细胞呢?”
静风一只手枕在脑后,靠在亭子的石椅上,神情悠哉:“那我可就不知道了,也许要到明天也说不定。”
“啊!这可不行!我真的会被打死的!”佳俞信誓旦旦地说着,来回踱步,紧张地搓着手。
“那我可就真的没有办法了。要不,我们走回去?”
“才不要呢,这么远的路耶~走回去,我宁愿被老妈打死。”佳俞鼓着嘴说,目光强悍,若有所思。
沉默了半晌,佳俞抿了抿嘴,目光柔弱了下来,望着静风的伤口说:“好啦,你先好好养手,这个比较重要。”
两个人,望着夜色下的西湖,虫鸣绕耳,天地间一片安逸,也许爱情的萌芽就是在这个夜晚,悄然而生。
初中的第三个年头,故事里出现了白璐这么一个姑娘,她热情活泼,仗义豪爽,比一般的女孩更懂得打扮自己,在学生里显得光彩耀人,同时也比一般的女孩要坚强勇敢。
那一年,校外出现了传闻中的遛鸟侠,穿着大大的披风,见到形单影子的女同学就会上前敞衣露鸟,神出鬼没,惹得很长一段时间人心惶惶。
也就是在一个下午,佳俞稍晚了些离开校园,如果一个街角的时候,遛鸟侠出现在她的面前。佳俞一声尖叫划破长空,街口的白璐闻声,狂奔而来,扯着尖嗓,举起地上的砖头对遛鸟侠是又追又打。
这个事迹很快在整片初中校园传开了,而白璐也顺理成章的获得了女中豪杰的封号。也就是从那时起,佳俞和她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姐妹...
白璐的出现让静风在很大程度上有所不满,并不是因为这个女孩许多的价值观是他所不屑的。而是从此之后,佳俞大多数的时间都被她所占据,无论是周末的郊游,还是平日里的午饭,这个女孩无疑以加高的瓦数充当着电灯泡的角色。
而无论是白璐还是佳俞却还都浑然不觉,每当她们手拉手走在前头的时候,身后总会有一声叹息,和一个垂头丧气的男孩。
而静风,也同样浑然不知,爱情的种子,就是在这个被跌宕泼墨的初夏,发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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