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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算是议庭比较年轻的议员了,四十岁不到,从地下城出生就没怎么离开过来过地表,对于污染怪物的了解仅限于记录片,练枪都是玩乐,一次实战没有,手部老茧鲜少,肤质细腻。
霍延己示意人架他起来。
兰斯连滚带爬地往后退,手臂被人粗鲁地拎起,他惊恐地蹬着腿:“你疯了霍延己!你真打算和议庭闹翻!!?”
霍延己在单人沙发上坐下,慢条斯理,但语气冰冷:“为什么你们都能心安理得地认为,就算这些腌臜事败露,也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兰斯底气又足了些:“地下城都是我们的,你有什么资格嚣张?”
霍延己没说话,抬手示意士兵用刑。
然而还没动手,只是一个姿态,兰斯就吓得闭眼吼叫起来:“副议长是我爸!你们敢动我!!??”
“……”
许久,兰斯只听到一声嘲弄的笑意,他睁开眼,对上霍延己的视线,脸一下白了,终于意识到自己刚刚说了什么。
“我说呢,你这样的废物怎么进的议庭。”霍延己冰冷道,“几千万人在外面搏命,原来是给你们卖命的?你们把自己当什么,地下城的主人?还玩起子承父业这一套?”
他起身走到兰斯面前,抬手扼住他的脖子。
兰斯仰着头,脸色憋得通红。
皮质手套逐渐收紧,直到兰斯出现了窒息晕厥的征兆,霍延己才突然收手:“《黎明协议》第二十六条是什么?”
兰斯捂着脖子剧烈咳嗽,恐惧迫使他回答了这个问题:“为确保议庭成员为人类黎明鞠躬尽瘁,禁止与配偶自然孕育后代咳咳……禁止捐精后通过系统寻觅同血脉的存在……”
兰斯与戈德的关系严重违背了这一准则。
有亲人,有后代,人就会产生私心,就会出现各种利用权柄徇私舞弊的情况——
例如本该在十来岁时被送往地面的兰斯就被留在了地下,还进入了议庭。
霍延己漠视着他,道:“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交代清楚一切。”
兰斯把握住了这次机会。
他意识到,霍延己彻底失控了,即便不能完全跟议庭闹翻,也可以随便给他编一个死亡理由,私下里弄死他。
他什么都说了。
最高议庭之所以制定制定《黎明2号》,是因为议长和副议长、甚至很多议员的年纪都大了,他们恐惧死亡,但又不得不接受现实。
他们决定搏一个‘千古流芳’的好名声,希望后世的人提起他们,想到的是“人类在议庭,在宗姆、戈德等议员的带领下,驱散了黑夜,步入了黎明”。
按照科学家的估算,这个环境再持续下去,人类灭绝也就是几百年的事。
那他们为什么不在死前搏一搏呢?
赢了,名垂千史,输了也没什么,反正都要老死了。
宗姆和戈德上来的这一趟,没想到会发生这么大的变故,所以并没有留下任何口信,地下城应该还没有防备。
另外,其它的失踪人员是真的不知道去哪了。
议庭这些年和各地的反叛者组织一直有联络,有时候会合作一些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好事’。
《黎明2号》也是一样,反叛者并不知道这个计划,只是议庭给他们画了个大饼,说支援他们资源自建新区。
于是,合作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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