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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氏见李浩如此失魂落魄模样,很是不忍,上前劝慰:“少爷可是心疼钱?”
“能不心疼吗,八百多贯啊……”李浩继续哀嚎。
杜洪也意识到李浩是个守财奴了,但他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因为这房子本来就要修整,这么大的宅子,全部修整的话,自然要花很多钱。
他以为李浩是个土豪,有的是钱,因为李浩临走的时候一甩手就丢了一千贯钱给他,没有几万贯的身家能这么大方吗,而且李浩当时还说了句:“不差钱。”
其实那是李浩在装逼,在家仆面前,家主偶尔装一装还是很必要的,然而他装过头了,杜洪差点没把他所有钱都花光。
“杜洪啊。”李浩耷拉着眼皮地喊了声。
“老奴在。”杜洪躬身应答。
李浩失魂落魄地说:“其实你真的不是个做管家的料。”
杜洪:……
杜洪的这个管家职位居然保住了,李浩当时太伤心了,过过嘴瘾,让自己心情好一点,其实他哪里还能找到更合适的管家人选,还好杜洪手下留情,给他留了一百多贯,杜洪也终于知道,李浩其实不是什么土豪,他全部身家就只有那一千贯,杜洪好懊悔,主动跟李浩承认了错误。
李浩还是很庆幸的,庆幸他没买上几十个仆役,只请了一个门房,叫做王三,不然自己刚进驻新宅就直接宣布破产。
李浩渐渐地收起了伤心情绪,在这个宅子里住了下来。
当晚,他在自己的房里拆开了至元真人送给自己的第一个锦囊,锦囊里有一张折叠的小纸条,展开一看,上面写着一行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李浩看完之后沉默了许久,缓缓合上纸条,轻声吟念数遍完全理解了至元真人的意思,至元真人是叫他先稳妥地补刀发育,慢慢打怪刷经验,别太锋芒毕露引得朝堂种那些大佬的猜忌,枪打出头鸟嘛。
不得不说,至元真人叮嘱绝对不是多余的,李浩可以想象,今年自己才十四岁,倘若过早地进入朝堂,以自己的能力,恐怕要不了几年,李世民就没啥官职好封他了,到时候,呵呵,别说朝臣妒恨,就连李世民估计都会容不下他,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
揭开灯罩,将纸条点燃,烧得一丝不剩,李浩心中暗暗决定:十八岁之前,不入朝堂。
蓝田县大宅的第一夜就这么安静地过来了,接下来就开始过日子了,既然要过日子,那便要钱,虽说李浩现在家里人少,还有五十亩良田,但每天的开支也不小呢,总不能过着紧巴巴的日子吧,这个李浩不接受,在山里过苦日子就算了,搬到大宅子里怎么还能过苦日子,这绝对不行!赚钱!要赚钱!。
李浩早已在心里想好了赚钱计划,首先,种田,五十亩地肯定不能自己去种,他也没那能力,他让杜洪请了十户佃农,把四十亩地租给他们种,李浩收租的方式也跟别人不同,他跟那些佃农商定,地里收获的稻麦他一粒都不要,只要这些佃农帮自己种十亩玉米地就行,当然,这些玉米归李浩所有,其实这有点像是请他们做长工。
佃农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奇怪的事,一听说地里收获的粮食不用交租,他们可开心了,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李浩要玉米是有原因的,这跟他赚钱计划的第二步有关,那就是养鸡。
他穿越的时候,带了十几只鸡蛋,而且还是在伊犁农户家里买的,他在静云观的时候已经用人工孵化的方法孵出了几只小鸡,运气不错,其中有一只公鸡,然后就这样鸡生蛋,蛋孵鸡,现在静云观里养了不少的鸡。
这些鸡的品种可跟大唐的草鸡不同,这些都是新疆的鸡,什么品种他说不出来,反正肉质非常鲜美,可能这也是新疆大盘鸡美味的原因吧,可能这些鸡蛋在穿越之后发生了变异,这些新疆鸡长得特别大,成年后重量是草鸡的三到四倍,而且成熟期非常短,45-50天就能出栏,成长速度堪比激素喂养的鸡,只要营养足够,两个月就开始下蛋,非常的惊人。
神奇的是这么短的生长周期并没有使鸡肉的口味变差,相反,鸡肉依旧十分细腻可口,就连李浩这么挑食的人都挑不出毛病来,简直就是绝佳的肉鸡。
李浩准备大批量饲养肉鸡,而喂鸡所需的最佳饲料,就是用玉米碾成的糠,所以他才会种十亩玉米。
李浩让杜洪招人砌了一个简易的人工孵化厂,专门用来孵化鸡蛋,这个时候,他带来的温度计就派上用场了,不过当他第一次提出来要人工孵鸡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疯了,这个事情传遍村子,李浩一时间成为全村的谈资,然而李浩才没空理他们,赚钱才是大事,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
其实养鸡并不是他的终极计划,他的最后一步计划才是重点,那就是卖油炸鸡叉骨!
现代人喜欢吃油炸食品,虽说这玩意吃多了对身体不大好,然而肯德基的生意依旧很好,李浩在前世的时候很喜欢吃,他爸爸是星级厨师,他从小就是吃美食长大的。
他虽然不喜欢吃肯德基,但他喜欢吃他们家附近的一家鸡叉骨,他很有做厨师的天赋,舌头遗传他父亲,非常灵敏,能尝出菜里的配料,他吃了那家超赞的鸡叉骨后,自己慢慢研究,竟然真的研究出了人家腌制鸡叉骨的秘方,现在,他就要用这个鸡叉骨的秘方在大唐开一家自己的油炸鸡叉骨店,唐朝的烹饪水平很低,严重缺少美食,而且长安富人多,李浩坚信,自己的鸡叉骨生意一定会很火爆的。
想要做鸡叉骨,准备工作还是很多的,养鸡只是其中一步,还有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准备调料,以现在的条件,他的调料还是缺了几样,好在重要的调味料他都有,于是他在后院中开辟出好几处菜地,专门种植自己带来的调味食材。
第一批小鸡崽成功地孵出来了,全村人都惊呆了,终于意识到李浩不是猴子请来的逗比,人真的能孵出小鸡,一时间,李浩又成了全村的热点人物。
这群小鸡,李浩让金氏细心照料,自己则每天去田里查看自己的玉米地,他怕那些佃农偷懒,随便糊弄自己的玉米地,到时候胡乱交差,然而他发现自己的担心有点多余,唐朝的百姓还是很朴实很有节操的,对他的玉米地照顾的很好。
他所带的这些农作物在经过时空隧道的时候似乎都经过了或多或少的变异,这玉米也是变异过的,这些玉米成熟周期非常短,只需要60天便可成熟,而正常的玉米成熟周期一般在100天到130天之间,而且他的这个玉米耐寒耐热,耐旱耐涝,基本除了腊九隆冬,其他季节都能种植,生命力旺盛得堪比野草,不仅如此,这玉米的产量也高,他在南陀山试种过,一亩地能产1000千克玉米粒,也就是前世的2000斤(唐朝一斤等于16两),要知道,就算在前世,有化肥和农药的前提下,玉米的最高产量也就1500斤而已,可见这个基因突变的玉米突变的比较厉害。
不过他这个玉米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不好吃,味道苦,玉米肉很老,即便是嫩玉米棒,煮很久,放在嘴里也嚼不烂,而且这玉米磨出来的面粉很粗,即使熬粥喝,都会拉嗓子,难以下咽,无法当做日常口粮,喂猪喂鸡倒是不错,营养方面应该没有什么折损,反正那些鸡吃了玉米糠之后都长得很快。
又过了六十天,李浩的那群小鸡长大了,开始生蛋了,地里的第一批玉米也收割了,十亩地,足足产了10吨玉米,把李浩家粮仓都堆了一小半,那些佃农都惊呆了,纷纷问李浩这是什么农作物,居然有如此高的产量,而且成熟得这么快,李浩告诉他们,这是专门喂鸡用的谷物,人不能吃的,那些佃农不信,纷纷向李浩求种子,李浩见他们不信,就特地让他们拿了几斤玉米磨面,然后煮玉米糊糊给他们吃,几个佃农硬是皱着眉头吃完了,这玩意是真的很拉嗓子,磨成粉都煮不烂,难以下咽,他们也终于相信了李浩的话,失望无比,眼下大唐经过李世民多年治理,百姓们大部分都不在挨饿了,蓝田靠近长安,这里的农户生活更加好一点,基本都能吃饱,既然能吃饱,他们自然对这粗糙无比的玉米失去了兴趣。
李浩现在整天算着钱过日子,好烦恼,钱不多了呢,万一等自己一大群鸡养起来了,却悲哀地发现资金链断了,那后果他简直不敢想,这个时候,他忽然又想撤去杜洪的管家职位了,都是这货害的。
又过了一个月,养鸡场建起来了,里面已经有了两百多只小鸡,而他的全部现金资产只剩40贯了。
自己心中盘算的计划居然因为缺钱即将面临难产,这真是太尴尬了,李浩坐不住了,他决定出去寻找商机,看看有什么办法能尽快挣到钱,起码要让自己先渡过这个难关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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