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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我知道了。”原来丁香也嫌老妈唠叨,可现在的她很喜欢这种被人关心,被人叮嘱的感觉。这大概是人的通病,得到的时候不在意,不放在心上,直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就是不知道后悔的时候,还有没有机会重温旧情。
司凌霄继续去地里干农活,丁香就在山脚下瞎转悠,拔点野菜寻点调味材料啥的。大叔还是很体贴人的,干了一会,就喊着丁香回家了。
丁香不习惯天黑时昏暗的灯光,早早就做了晚饭,两条鱼烧成了红烧鲤鱼,再配了个奶白色的鱼汤,里面加了鲜菇和木耳。木耳和鲜菇是丁香在山脚边摘到的。
丁香做的小笼包上笼屉后,还没等熟透,大老远就能闻到肉包子的香味。几十个小笼包一出锅,一个个包子褶子均匀,小巧玲珑,很好看,皮薄馅多娇嫩嫩的,透过薄薄的皮隐隐能看到里面的汤汁,轻轻一捏就能扯破。这些软乎乎的包子看着就能勾起人的馋虫,司凌霄忍不住拿起一个放到嘴里。
丁香刚想说,大叔小心,太烫!就看大叔把包子吃进嘴里,好像打了个转就咽下肚去,丁香佩服地是五体投地,大叔太心急了,还能这么吃包子,大叔的胃是难道铁皮做的,这么隔烫。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其实那个包子着实烫了司凌霄一下,可他已经吃进嘴里,也不好意思当着丁香吐出来,只能咬牙咽下去,被那喷香的包子汤汁烫了那么一下下,就算这样,他还是接着拿起第二个开吃,只是这次他小心了些,先把包子咬开,热气稍微散掉一些,再吸掉包子中的汤汁,才一口吃掉。就这样,司凌霄一口一个,一个一口,他自己就吃了大半笼屉,让丁香不禁诧异他的好胃口。
干活的男人本来饭量就大,再说司凌霄在军营中也是训练出了吃饭的速度和食量,吃饭按点发量,要是吃晚了,可能连渣渣都没得吃。
随后,丁香跟着大叔过起了悠闲的田园生活,她学着习字,打扫卫生,换着花样做饭,跟着大叔下田,几天功夫一眨眼就过去,丁香也渐渐熟悉了院子周围的环境。
司连翘去了刘员外家给人诊治病情,且等病人病情稳定后,才被刘家的一架马车送回家来。
回到六盘镇,司连翘就打发车夫回去了。他路过布店时,就被花大婶叫住了。
花大婶说:“连翘回来了,你知道不,你家来了个娇客,看着倒是个很好的姑娘,不会是你们的师傅给你哥俩找的媳妇吧?”
花大婶无时无刻都在打听最新情况,因为这件事是镇子上的最新八卦事件。古代也没什么休闲娱乐活动,东家长、西家短的,也就是图个乐子。
司连翘刚从邻镇回来,他能知道什么,他都没见过大伙说的那姑娘,只好纳闷往家走。
路上陆续有人告诉司连翘,说他家里来了个姑娘,还是师傅远房侄女,询问是不是他们兄弟二人的媳妇。司连翘最了解师傅的情况,知道师傅没有亲人,他就猜到了,姑娘可能是面恶心善的师兄带回家的。
13初见
丁香不想在古代做个文盲,不识字的话做事很不方便,不然就是被人卖了也不知道人家在卖身契上写得啥。所以丁香决定她不仅要识字,还要会写字,将来她还想做点小生意,一个字不会写也说不过去。就这样,丁香在小时候都没练过毛笔字,穿越到古代却奋发图强,开始逼迫自己练字了。
袖口太肥,丁香玩不来一手拽着袖口,一手拿着毛笔练字,只好撸起袖口,露出粉嫩的藕臂,提笔写字,没想到还是不行,她不扯着,袖子还是不停往下滑,恼地她把毛笔一放,心想:我这好不容易上进一次,这袖子还不给力,老是挡我的路,我不就不信解决不了这个袖子问题。
丁香思来想去,最后找了两根细细的麻绳来,准备把袖口直接固定在胳膊上,这样袖子就不会滑下来了。可是她自己系不上,还是得麻烦大叔帮忙。
丁香找到正在井边洗衣的大叔。“大叔,我想写毛笔字,这袖口太肥,老是碍事,你帮我把两只袖子系住,这样袖子就不会滑下来,也不会弄脏新衣服。”
大叔司凌霄看着她伸出的洁白柔润的粉臂,眼角忍不住跳了跳,这丁香也太开放些,未婚嫁前就在异性男子面前露脚露胳膊,唉!好歹她这次是为了练字。
司凌霄咳了一声,还是说了丁香一句:“女子露出胳膊不好,以后在外面不要这样。”说完还是给丁香把袖子系住了。
“知道了,大叔,以后我会注意的。”丁香知道大叔是为她好,听话地应了。
丁香觉得大叔要是不提,她也不会刻意记那些封建的规矩礼节啥的。她来到古代后,除了没亲人,没电,没电器,没娱乐,生活单调纯朴一点,其他地方倒也没什么不好之处,比如,吃饭完全可以放心,因为食物纯天然,无农药,无污染;睡觉更是安稳,没有汽车鸣笛的噪音;而且这儿是山清水秀的福地,空气清新,环境优美。丁香熟悉过来后,觉得老天也没那么苛刻她,穿越的地点还是不错的,还有个待她很好的大叔,她这么想着,也算是安慰自己了。
四国的婚姻制度相对开放,男女嫁娶人数没有限制,女子丧夫也可随意改嫁他人。可是数千年来,祖辈遗留下的规矩还是不少,像是“男女授受不亲”;男女各入学堂;成亲之前不能见面等;还有很多还是专门束缚女子的,出嫁从夫,孝敬长辈,相夫教子,行为端庄稳重,不能轻浮随便等等,总之,老祖宗的规矩,被安平公主一改革,就变成“四不像”了,既矛盾又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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