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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饭饱,一觉天堂!
是天堂!
如果在人间有天堂的话,那么北港无疑就是天堂,至少对于巴尔斯来说,这里就是天堂!
巴尔斯从小就是社里的奴隶。
打小就被俘虏的他,并不知道爹娘是谁,他只是一个奴隶而已,其实在社里奴隶和普通人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就是每天干活,然后呢?
没有自己的屋子,只能蜷缩在草棚里。也许有一天,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斗中,他会立下功劳,然后获得自由,拥有属于他的房子,甚至女人。
只不过,那一天似乎离他很远。
不过,现在在北港,他却觉得这种日子就是他所希望的,在这里,没有人会计较他的奴隶身份不是没有人计较,因为所有人都干着相同的活,吃着相同的饭,穿着相同的衣裳,甚至隔三差五的他也和其它人一样,得到一小杯酒。
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乐不思蜀的巴里斯早早的起床后,麻利的穿上了无袖套头衫,和其它人对衣裳的抵触不同,在他看来,这身衣裳是区别于过去的象征,穿上衣裳的他,就不再是奴隶了。
吃了些简单的早餐后,巴里斯就和其它人一同去了船厂,现在他们中有的人在船厂,有的人在垦荒,人都分开了。
当穿着麻布恤、大裤衩的番民走出院子里,他们的这身打扮还是让不少人直摇头。倒不是因为这身衣裳的款式不符合常款。而是觉得番民穿衣裳有些浪费了,其实当这些番民第一天换上了麻布恤、大裤衩后,就在寨子里引起了轰动,这身衣裳着实让众人眼前一热。
对于寨子里的喽罗也好,庄户也罢,这一身衣裳看起来不起眼,甚至简陋的令人发指,可却没有任何一个船主舍得给他们弄一身衣裳。一两百件衣裳能花多少钱?也就是十几两银子,这点钱还不够他们吃上几口“熊肉”的,怎么也算不上是一笔巨款。
可即便是如此,也没人想过他们。
喽罗们如此,庄户们更是有点儿眼热,那怕样式古怪了些,可总归也是衣裳吧。
番民穿衣裳,可不就是浪费嘛。
来到船厂后,巴里斯就忙活了起来,在船厂他们干的都是力气活,就是扛料送料之类的体力活,扛着厚厚的船板时,他总是希望自己卖力干活的身影能让施公子看到,看到他有多卖力。然后把他留在这里。
不过,巴里斯显然又一次失望了,因为施公子似乎很忙,压根就看不到他在那里故意显摆的动作。
船厂里的人不多,即便是算上十几个番民帮工,还不到五十个人,因为想要尽快把船造出来,别说是普通的工匠学徒了,甚至就是施奕文自己也顶了上去像普通工人一样干活,眼下他一心扑在事业上造船就是眼下最重要的事业。
要说造船,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怕就是施奕文拿出了图纸,可木头总得一根根的锯吧,这个年代当造船匠可真不容易,所有的东西都得自己一手打制,光有木工还不够,还得有铁匠活儿,那怕有木钉取代铁钉,造船所用的那些金属连接件,索具等等全得靠铁匠一锤一锤凿出来。
甚至到最后,为了得到松木焦油,不得不建了一个烧炭炉,闷烧木炭获得煤焦油,不得不说,在任何一个时代,“大工程”都是工业发展的推进剂,造船真的不轻松。
成天泡在河边的这个临时船厂里当小工的施奕文。现在看上去,不过他看起来仍然不像是海上讨生活的男人,即便是成天晒太阳,皮肤也没什么变化,不像其它人那样被晒得又黑又亮,只是手上多了一层茧子。
一根根肋骨被固定在龙骨,船只的主体基本上也就显现在众人面前了,而随着第一张厚达三寸的船板被木钉钉在船肋上,剩下的不过只是时间问题。
就在施奕文领着一群工匠在船厂忙活着时候,陈德走了过来,
“这艘船,可真不小啊!”
站在已经显出雏形的海船面前,陈德感叹道。
“真没想到,有一天咱们北港居然能造大海船。”
“陈三爷,瞧您说的,这船才八丈长,咱们北港那条能下海的船不比它大?也就是练练手而已,师父说了,等这艘船造好了,咱们就造十几丈的!”
方大洋的语气显得极为自豪,瞧见师父过来了,便说道。
“师父,您说咱们什么时候才造那样的大船?”
“就你话多,一口吃不成个胖子,造大船的事还没影呢,先把眼下的活干好了!”
说着话,施奕文到了陈德面前笑道。
“陈三叔,您老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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