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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近半个钟,走至一开阔处,牧驻足远眺,山庄数目郁郁葱葱,一片的清新养目,我的心变得异常的安宁。和牧之间的隔阂似乎也荡然无存。
牧转身向我,眼底一派清明,柔情似水:“尘儿,有你在身边真好,工作起来特别有干劲,想起你就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能这么顺利把海外这个烂摊子理顺,多亏有你。”这句话在我们大学刚毕业工作的第一年,牧在信中也说过,恋爱中的人往往都如此,想起心爱的那个人,就会不由自主的嘴角上扬。自那日麻将后,我有时想起一些牧对我的细节,也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心里暖暖的,这是不妙的兆头。每次我思想飘忽的时候,我就会狠命敲自己的脑袋,不允许自己胡思乱想。
听牧如此说,我反射性地别过了头,很快又转回了头,嘴角挂着一抹笑容,转移他的话题:“今天的局面,是你努力的结果。我也没有料到你会对分公司的情况这么了解,证据掌握得这么充分。”牧笑笑道:“在正义面前,邪恶是无处遁形的,不管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很难有人能逃出我的法眼”。
我禁不住呵呵笑起来,牧也跟着笑了。我笑他:“做销售的处处有潜规则,哪里分得清正义与邪恶,要说邪恶,你属世界之最”。自回国后,和牧聊天少有的轻松,仿佛当年阳光下的那个牧,脸上经常有灿烂的笑容,可以渗到人的心里去,在外人面前牧不苟言笑,独独对我,笑得晴空万里,阳光灿烂,那时的幸福,大片大片的,可最终是稍纵即逝了。以前牧常说我是他的阳光,不知分开的十年,牧的世界是否还阳光灿烂,谁又成了牧的阳光?
一瞬间,我似乎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好一会儿,才发现,我似乎出神过头了。
牧却有意无意的笑道:“那天酒店,我本想和你一起吃完早餐后,送你回来的,没想到你一早就走了。”
我的脸突然感到一股热度上升,直冲头顶。
我扭头就跑,牧大步追了上来,直囔囔:“我是说那里的自助早餐很好。我没理他,牧继续说:”尘儿,你脖子上有块红印,你昨晚去刮痧了吗?”
我停步,无意识的摸了下脖子,牧大步欺了上来,手摸下我右侧脖子,说:“就是这个位置。”未等我反应,牧低头短而有力的吮了一口,抬头之际笑道:“尘儿,还是原来那个尘儿,只要一小口就有红印了,一个礼拜都不会消了。”我错愕,慌张的环了下四周,还好,没有熟悉的人。
我用鞋跟踩了牧一脚道:“姜一牧,你太过分了。”牧吃定了我似的,伸出他的脖子,指着显眼处说:“反正我也是刮痧型,你咬我一口,咱们算扯平,反正你以前也经常干这种事情。”
面对如此“无耻之徒”,我只有落荒而逃。身后却是牧爽朗帅气的笑声。
我和牧都属于“刮痧型”,身上常有清淤,经常不知道哪个地方哪个时候磕着了撞到了。但凡只要有亲热的举动,身上就很容易有印子,像刮了痧似的,至少要一周才能消除掉。记得和牧在岗顶酒店。他身上也有我的印章。
后来互相盖印章就成了亲热时的一大乐事。牧皮肤很白皙,特别容易留下痕迹。我们毕业分开在广深两地时,我常恶作剧的在他明显的位置留下我的印章,以警示别的女生不许靠近他。而他更狠,直接让我丢丑到了课堂上。
我当时是大学老师,学生们特别爱研究我们这些年轻的老师。毕业后的第一个国庆节假期后,和牧闹了点别扭,几天不理他,不接他电话。牧担心我有什么事情就从深圳杀过来找我,那天我却没心没肺的和大学的演讲课教授去喝早茶了。
我在外面闲逛了一天,也没留意call机。牧找不到我快疯了,把整个广州都翻过来了,把我周围的亲朋好友找了个遍,最后在师母那里才得知我的消息,而我的call机早就被牧和那些朋友call爆了。
晚上我回到我住的地方,门已经被牧撬坏,牧一个人在房内发呆,头发凌乱,眼睛里面都是血丝,看见我进来,牧一声不吭,用桌子将门一顶,狠狠的把我压在沙发上,三下五除二就把我衣服撕破,近乎粗鲁冲入了我的身体。因为有愧让他发疯似的找了一天,知道他担心我,所以我也没有拒绝他,而是用身体安抚他。那一晚,牧好像疯了似的,折腾了好几次,我们也聊了很多,到天色发白,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我还要上课。但我全身都已经快散架了,下床都觉得困难。牧叫我请假,那天我有四五节课,一请假后面协调课程不容易,加上刚去学校不久,不想给领导留下不好印象,所以咬咬牙,还是去上课了。
上课的时候,同学们开始窃窃私语,我睡得不好,精神也有点恍惚,没多想。我平时除了给同学们上课,还教他们跳交谊舞和健身操,所以同学们和我还比较亲近,私底下朋友似的。有一男同学站起来问:“老师你去刮痧了吗?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呀?”
我的脸立马红了,立刻意识到了问题。赶紧答道:“老师吃芒果了,有点过敏。”那天前所未有的尴尬。立马命令牧去石牌给我买了条围巾围上。从那以后,每次去深圳或者牧来广州,就要被牧搞得身上脖子上到处是他的印章,他也喜欢咬人,不痒不痛,力度刚刚好,印子却是最红的。
所以每次亲热后,我都会穿高领的衣服或者裹个围巾,以免被学生评头论足。我的各式各样的围巾,不下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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