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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展得比我们想象得还要迅速。”罗歇轻声地说道。
“英格兰人向来如此,没有一个英格兰人值得信任,丹麦人来了效忠丹麦人,挪威人来了效忠挪威人,毫无廉耻之心,等到丹麦人和挪威人被赶跑了,又若无其事地效忠那个解放者,仿佛他们自己一個个都是忍辱负重的忠臣义士。
我早看透他们了,就算他们现在把伦敦城卖了,我都不会感到惊讶。对付英格兰人就应该把他们的骨头一个个全部拆掉,让他们疼得终日哀嚎,疼得只能够在地上匍匐抽搐。
恐惧是驯服英格兰人的良药,丹麦人和挪威人已经实验过了。只有恐惧才能够让他们真正地消停,才能够让他们知道我才是他们现在的主人,也是唯一的主人。”
威廉仍然记得大概六年前,那位可憎的威塞克斯王子联合丹麦国王,那些北方英格兰人几乎立刻倒向了丹麦人,导致约克在短短数天之内就被攻陷。
那是一场耻辱的大败,那是他永恒的污点,为了结束那场战争他居然那样卑躬屈膝起来,允许那群丹麦强盗在他的王国随意劫掠。
他至今都不忘不了当时的那种屈辱,这一切都是这群毫无底线的英格兰人造成的。
他早就看透他们了。
根本没有必要对他们有任何仁慈,统治他们只需要凭借恐惧就可以了。
“调整队伍,随我进攻他们的后翼。”
此刻罗贝尔的大部分骑士已经进入了伦敦城,他们身后跟着的是弩兵和长矛兵,由于吊桥并不宽,只能够容纳一定量的士兵,弩兵和长矛兵挤在了一起,他们争抢着进入城中。
先进入伦敦城的士兵,有机会抢到更好的战利品和俘虏,他们没有马匹跑不过骑士老爷,但是他们努努力可以超过他们的同僚。
对于雇佣兵来说薪水从来不是大头,大头永远是战争中附带的合法劫掠。
如果一个雇佣兵足够幸运,他可以夺得一身和普通骑士差不多的装备。
而这种时候,往往是雇佣兵最致命的缺陷。
此刻,无疑是击溃这帮“乌合之众”的最佳时机。在对方的骑兵无法回援的情况下,无组织的步兵对上训练有素的骑士根本就是待宰的羔羊。
对于威廉来说,现在他的唯一劣势就是,由于一切事发突然,目前他只征集到四百名骑士。
不过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他一辈子经历过很多次战争,就没有几次是占据优势兵力的,无论对手是法王还是英王又或者是法兰克的强大伯爵,他总是最后的胜者。
他坚信这一次亦是如此,他无论怎样都没有道理输给自己的孩子。
“我们的军队太少,一旦被他们反包围,我们根本出不来,我们可以稍微再等等,切斯特伯爵已经接到消息,应该很快就到了。他有差不多三百名骑士。”
“三百名?我记得你将什鲁斯伯里的骑士都交给他指挥了。至少应该有五百名才对。”威廉看向了罗歇。
“他在剑桥郡附近和罗贝尔相遇了。他输了。”
“他胆子倒是很大,五百骑士对两千骑士,他也敢迎战,勇气可嘉。”
威廉很喜欢这个侄子,他不止听话,而且很有指挥军队的才能,每次传来的关于北威尔士的消息,总是让他心情愉悦。
“具体情况不太清楚,休说当时罗贝尔只有两百名骑士。”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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