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自己这大哥什么文化水平,他心里最清楚。
说自己的是狗屎?
只怕你连这样的狗屎都写不出来。
“武王的诗文,还没写完呢?”彩云也开始打趣起来。
大家的诗文水平参差不齐,但最起码都按时完成了。
而武王呢?
都这个时候了,还没写完一首诗,还有闲情逸致取笑别人?
简直是脸皮厚到了一定程度。
“我的诗好了。”
蹩脚的繁体字,让刘枭有些头疼,不过总算是把这一篇诗文抄了下来。
只是字写的歪歪扭扭的。
周围文人才子见状,连看的心情都没有了。
刘章都噗嗤笑了起来:“都说了字写的怎么样,人就是怎么样,这点还真是在大哥身上验证得非常明显啊。”
“就你写的这个字,都不用看写的是什么诗了,一看就不行。”
彩云小心翼翼地将刘枭所作的诗文叠好,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了宋知意面前,轻声说道:
“小姐,您看看这位武王的诗作,我觉得似乎没有必要再细读了吧。您瞧瞧这字迹......”
宋知意微微颔首,伸出纤纤玉手,缓缓地摊开那张诗文。
当她看到纸上的字时,不禁秀眉微蹙,显然对这些字的书写并不满意。
不过这几个字组成的诗句,却瞬间吸引了她。
她定了定神,努力辨认着那些略显潦草的字迹,逐字逐句地读了起来。
“《从军行》。”
“密云湖畔暗雪山,孤城远眺望潼关。”
刚读完这两句,她的心头便涌起一股异样的感觉。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北凉终不还。”
当最后一个字从她口中吐出时,宋知意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震撼到了。
她低声呢喃着这首诗,一遍又一遍,心中的波澜愈发汹涌。
尽管这些字写得并不美观,但诗中所蕴含的豪迈气概和壮志凌云,却如同一道闪电般击中了她的心灵。
她不禁陷入了沉思,仿佛能够透过这简短的诗句,看到一个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英雄形象。
密云湖畔暗雪山,这一句表明眼下的大乾京都,暗潮汹涌,随时会有潜在风险。
孤城远眺望潼关,眼下的京都,不就是一座孤城吗?京都百官,臣民无不关切着潼关故土啊。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北凉终不还!
这后一句诗,完美体现了诗人誓要战死沙场,打退北凉的英雄气概。
宗门白月光她不干了+番外 锦绣闺途+番外 重生90:我把姐妹卷成学霸+番外 奥特:我哥斯拉,做奥特导师? 重生70年代,从北大荒知青开始 红魔传奇主帅:远征之路 活在七零年底/重生于七零年代 穿剧成炮灰A的躺平之路 揉烂伪装,宠溺入骨 侯门嫡秀+番外 穿成豪门假少爷后,恶毒炮灰崩人设了+番外 高门嫡女之再嫁 凰女魅爱 农门悍妻:黑心莲夫君求抱抱+番外 绝美万人迷深陷修罗场[穿书]+番外 穿成渣男一号怎么办+番外 救赎反派后,我被系统抹杀了 人在迪迦,开局签到银河之力 人在八零吃瓜,被糙汉掐腰疯宠! 和影帝同居后小透明演员被宠上天
至尊轮回,吾可掌雷!天劫一出,谁人可挡?!神域至尊神王被害,陨落!携带至宝九劫塔,重生回到了少年时期。这一世他修炼最强功法,拥有前世都不曾拥有的,传说中的力量,他必将君临天下,踏破神王之上的境界。如果您喜欢天劫雷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作为一名逆天的重生者,赵泽觉得自己的人生已足够完美。 两年前,他的公司就成为世界第一强,稳坐全球首富的位置...
关于爱卿你是否靠得太近了安歆溶,人生信条是不要太出众,枪打出头鸟。应悠之,装死第一高手。一场意外,让两个本不在一个时空的人相遇了。安歆溶一觉起来,竟然穿成皇帝,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自己更苦逼的存在吗?应悠之本来想着装瞎打诨,没想到自己离这条路渐行渐远了。各种意料不及,各种事件将两个人的命运彻底交织在了一起。小说偏向于轻小说向,轻搞笑轻推理和穿越元素。...
芃芃穿成了小说里被抱错的真千金,亲人嫌弃她不够高贵,却对假千金爱护有加。田芃芃麻溜的划清关系走人。读书创业两不误,还跟狂霸酷炫拽的财阀继承人成为合作伙伴,赚得盆满钵满。某天她被他推到墙角听说你和我在一起是为了钱?难道还能是为了人?钱归你,你归我。如果您喜欢穿书后大佬把我当祖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结婚三年,老公和姐姐车震进了医院,而她还像是一个天真的傻子。她用尽心里爱的这个男人,却要日日忍受,他当着她的面,和其他的女人恩爱缠绵。傅皓琛,我是个女人,我也会吃醋,我也会嫉妒,我的心也会痛。...
世界在辛洛斯的眼中一点点的变大,直到此时他才发现,原来世界和他所想象的并不相同。只是对于慈爱的父亲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唯一能让他感到困扰的,只有一个。爱丽,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