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要一个人去?”派蒙震惊的说,她挡在俞洲的面前:“我们都跟你一起的,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去?”
“我是偷袭!”俞洲强调,他不是去逞能的,他能追踪到自己符文所在的地方,那是特瓦林的位置,但是带着一群人,声势浩大还行动不便,等到那的时候,敌人都跑没了。
“那你能探测到他现在在哪里吗?”迪卢克说。
俞洲左手握拳,拇指掐在中指中节,右手剑诀竖起,然后向天空一指,他腰侧的断剑在剑鞘里嗡嗡作响,好像某种野兽睁开了眼睛,随后剑鞘里有开水沸腾,浓烈的白雾袅袅从缺口处散开,震颤一会后,剑身被顶飞了出去。
“哇哦哦!”派蒙目不转睛的盯着空中的飞剑,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璃月的武功,璃月本土来的客商都管这个神乎其技的本事叫做【御剑】。
温迪以手做帘,遮着阳光看那把剑,赞叹的说:“不愧是天下名剑,还有指路的功效!”
俞洲愕然,他现在是这把剑的主人,但是自己佩戴了这么久,都不知道这把剑的来历:“你知道这把剑叫什么吗?”
“在它还是完整的时候,我知道它叫【将心】,但现在它已经碎成这样了,所以是不是还是这个名字,我就不清楚了。”温迪彬彬有礼的说,其实第一次见面,他就在等俞洲问他这把剑的事情,对于一个剑修来说,剑的意志就代表了本人的意志,当年他在江湖混吃混喝时,这把剑出现的地方,都会得到长辈的待遇和尊敬,就像一等将军的虎符一样,持有它的人,都代表着俞洲本人的意志,人们无不对它颔首行礼。
但只有这把剑如此尊贵,并不只是因为它是俞洲的配剑,更不是因为它的剑谱的排名有多么高,只是因为创造它的人,皆是璃月的仙众。
俞洲带着它行事江湖的时候,一开始不守规矩,四处作乱,给璃月仙家添了很多麻烦,于是某位仙家对他约法“三章”,凡是这把剑所在的地方,他行事作风必须恪守儒礼侠风,不可恃强凌弱,犯上作乱,更不能为了图乐子,不顾一切把水搅浑扬长就走。做到以上几点,才能不辱没璃月仙家的名称,被要求的俞洲出于温迪不知道的原因,突然言听计从的听话了很多年,行事作风也收敛很多了,江湖一再消停,乃至美满,就这样过去很多年,这把名剑的名声从璃月逐渐传遍了全天下。
活得久的神明记忆力都很靠谱,所以温迪记得那时俞洲带着这把剑站在蒙德的风车上吆五喝六的场景,只要这把剑所在的地方,都遍无魔物,人和景明,再无争斗,璃月的百姓都管这把剑叫做“太元之剑”,而蒙德的人则这剑叫做“神臂之兆”,寓意为出现的地方,就仿佛得到了神明的助力,将无往不胜。
当时蒙德和璃月还因为这把剑衍生出一个职业,那就是迁家凿井,开业,大喜时,请人到俞洲这把剑光顾的地方,诸如被劈开的琥珀,擦拭过这把剑的手帕,存放过这把剑的剑匣,把它放在正堂,即可保佑接下来的家庭和美,婚姻幸福,流水顺畅,事业顺利。一些璃月的做生意的人还会随行把这些东西带在马车上,放在贡品那一栏,和仙人一起被祭拜。
现如今已经过去千百年,很少有人再记得那些往事的细节秘辛,至于后面俞洲做的那些大逆不道的事情——温迪现在不想想那些,总之美好的童话停留在那里就可以了,他现在可能是全蒙德唯一知道这把剑的人了。
“传说它出世的时候,天上地下都出现了五色神光,璃月东方紫气东来,宝剑之精气上彻天空,雷焕无穷,等这把剑彻底出炉,璃月的紫气就消失了。可以说是把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三大要素,因此削铁如泥,千年不朽,甚至作为神明的供奉也并不掉价。”温迪说:“当年这把剑代表着一切至高的守护意志,所在的地方无往不胜,是正义的化身,不知迪卢克老爷是否有印象?”
迪卢克摇摇头,他对历史,音乐,剑术,乃至一切贵族会掌握的东西都极熟练,信息差更是最少的,但是温迪所说的这把看起来被岁月侵蚀许久的断剑,他却毫无头绪。
“这根本就是神话传说,什么紫气东来……你要说是太阿龙渊也就算了,这是这把破剑能比的吗?”俞洲惊叹,看这把剑上面坑坑洼洼的样子,如果欧冶子的剑谱有排行,这破剑至少也是百名开外,跟榜首那些盖世名剑千年不朽的根本没法比。
“诶嘿,其实我也是有一年去璃月玩的时候听说书人说起这把剑才有印象的。”温迪眨眨眼。
俞洲露出狐疑的眼神。
“迪卢克老爷不认识,可能是因为这把剑之前不是那个样子。”温迪耸了耸肩说:“这把剑对俞洲来说,标志性就像天空之琴对于我。”
“你这样说我就明白了嘛。”派蒙说:“那这样一把神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不是说神剑都百腐不侵蚀吗?那变成这样还能卖多少钱啊?”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派蒙,那不是你的剑。”空差点被呛到。
“哎呀,我好奇嘛。”
“反正这把剑的伤痕,应该不是时间累积,大概人为造成的。”迪卢克说,刚才他一直在旁观,看到那把剑的第一眼,他的直觉就告诉他,这些外伤绝对是用常人难以有的力量敲击出来的。
俞洲惊呆了:“你们比我自己还要了解我的剑。”
迪卢克抬起头,在太阳下眯起眼睛打量那把剑,这里是蒙德离太阳最近的地方之一了,当阳光照在那把断剑上时,破损的刃端有光芒流畅的滑过,让它的锋芒无比逼眼。
即便温迪这样说了,迪卢克仍然没有印象,只是觉得它散发的光辉让它有些熟悉,但那光辉和太阳光混淆在一起,他分辨不出那到底是俞洲的「气」,还是剑的「气」。
如果那些禁书里没有记载的话,那俞洲的事情他不知道也很正常,因为看温迪的语气,此人走在人间的时间,已经和风神本人差不多长了,再加上不知是不是后脑遭受重击导致的痴呆型重度失忆,让他本人想起来这些的可能性比掉下悬崖结果遇见盖世神功谱的概率还低。
“就算之前不认识你这剑,那现在也算是大开眼界了——但我记得会御剑的都是有门派的,怎么你没有拜入谁人的门下也会御剑?”迪卢克说。
蒙德的人对武器的极致开发,也就是创造独门剑术,枪术,或者有神之眼的可以在上面附魔元素而已,但还做不到这样有方式的隔空驾驭。
一时半会俞洲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术法的驾驭。
对他来说,这种就和吃饭时拿起筷子,进门时脱下鞋子一样,都是下意识的行为,甚至不需要刻意学习,就像常年读书看字,下笔便挥墨如神一样,会用剑的人也会有肌肉记忆,施法跟用剑一样。
“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了,甚至不需要去回忆。”俞洲只好笑了笑。
随着他的笑容,那把剑突然在空中调转方向,凌空一指,对准了他们四个西南的方向。
五个人同时回头
“那是哪里?”空问。
“风龙废墟。”温迪说。
喜欢重生提瓦特,成为坎瑞亚公敌请大家收藏:()重生提瓦特,成为坎瑞亚公敌
斩神:破晓战魂 换嫁你逼的,我成皇后了你哭什么 人在东京,朋友很少 继妹抢亲探花郎,却不知我也重生了 灵气复苏别逞强,我是外挂贩卖郎! 魔道修仙:从马匪开始 诸天,从狂蟒开始 九零香江:她重生后父子双双火葬场! 请龙出山 NBA:老子天下第一 落榜当天,娶了个首富千金小娇妻 游龙传之魂断敦煌 我有九千亿亩黑土地 野路子出马仙 福运小农女,重生旺满门 我剑证魔道,屠尽天上仙 破屋开局:我在古代娇养小甜妻 皇城司暴徒:皇帝我也照抓不误! 我出生那天,全身长毛,阴帅拜门 她找白月光,我闪婚豪门大小姐!
我对我老婆很无奈。她明明是歌坛天后,却只喜欢给我买菜做饭。她明明是国民女神,却只想做贤妻良母。她的粉丝每天都要给我寄刀片,说我耽误了她,可是我也不想啊!原来老婆太贤惠也是一种负担?说起来,这幸福的烦恼都源于那一晚,我坐在屋顶唱了一首屋顶(无戾气,狗粮管饱)如果您喜欢我老婆明明是天后却过于贤惠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这是一个穿越到诡异世界当NPC的故事。奇幻,游戏如果您喜欢我在诡异世界当NPC,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身为富家女,庄典典却在网上卖起了小套套!一次送货上门居然送到了校草男神手里,这才知道男神用的是大号!他说,你卖的东西质量不合格,我需要售后服务。庄典典怒了,哪不合格了?老子的产品远销海内外...
顶尖特工一朝穿越成被渣男休掉的弃妇,带着一只可怜小包子,住着顶不遮雨墙不避风的破屋子,揭开米缸连屁都没有,这日子还咋过?采野菜卖野果进酒楼平绣坊,凤瑶就不信了,还过不上好日子了?...
重生回去的第一天,叶卿就把十里八村长得最好看的那个汉子给扑倒了。两人来了个嘴对嘴的亲密接触,叶卿好方。她才是那个身娇体软易推倒的,好不好!那个最好看的汉子卿卿,我不是个随便的人,村夫也是有贞洁的,你要负责!叶卿看着汉子那完美的身材,好看的脸蛋,豁出去了本姑娘也不是个随便的人,但随便起来不是人,给我熄灯ps推荐作者名下另外两本种田文农家悍女抢个将军来种田空间悍女种田吧,王爷!如果您喜欢田园娇医山里汉子,不经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至尊轮回,吾可掌雷!天劫一出,谁人可挡?!神域至尊神王被害,陨落!携带至宝九劫塔,重生回到了少年时期。这一世他修炼最强功法,拥有前世都不曾拥有的,传说中的力量,他必将君临天下,踏破神王之上的境界。如果您喜欢天劫雷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