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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刘兴华一步,骑马赶到山口道路上的莫拉乎三人。站在先前刘兴华埋过地雷的地方,盯着前方那交战的区域,再次被深深的震憾到了。
来的路上,他们还觉得刘兴华会不会吹牛。可望着这番,并没怎么打扫过的战场,他们终于相信。刘兴华以一己之力,将这么多青云寨胡子杀死在了这里。
随后赶到的刘兴华,看着三人有点不敢相信的表情,却笑着道:“怎么了?这看上去,有什么不对吗?”
此时翻身下马的葛依乎,略带激动的道:“刘大哥,这,这些胡子,真是你一个人杀的?这也太,太那个啥了!”
听着葛依乎有点语无伦次的样子,刘兴华却摇摇头道:“这不算什么,他们只是一帮亡命徒,单有匹夫之勇,对付起来非常容易。何况,我在暗,他们在明,对付起来更容易。
你要是跟我一样,经历这种场面多了,你就会知道。跟真正训练有素的军队相比,他们这些胡子,无论攻坚战还是防御战,他们都只有惨败一种可能。
先前你们不都知道了,清风寨的胡子惹到老毛子,被也被打的到处乱窜吗?所以说,收拾他们不叫本事,什么时候打的老毛子遍地死尸,那才叫本事!”
这时莫拉乎突然道:“刘兄弟,你应该从过军吧?”
此时此刻的莫拉乎,终于明白刘兴华身上,种种看上去有点一板一眼的举止作派。现在听完刘兴华的话,他立刻猜测出,刘兴华应该是当过兵的。
面对莫拉乎的询问,刘兴华也很诚恳的道:“老莫叔好眼力,我确实当过几年兵。只是有些事情,说起来一言难尽。有机会,我再跟大家说吧!这会还是先打扫战场要紧!”
见刘兴华不想谈这些事情,莫拉乎也没多问,带着葛拉乎还有另一个骑马先行的男人,开始将一些倒在山坡上的尸体,给搬到大路之上来。
至于葛依乎却很高兴,将那些尸体旁边的快枪,一杆杆的收拾起来。看着这些一水的老毛子快枪,葛依乎嘴巴都快笑歪了。可从始至终,没见他觉得这场面恶心。
刘兴华突然觉得这年头,不光胡子漠视生命,就连这些百姓,对于死亡的场面也见怪不怪。如果换做他穿越前那个年代,这种血腥场面让新兵看到,一准到处都是呕吐的场面。
在四人忙着搬运尸体的时候,坐在驴车上赶来的猎户村男人,望着堆积在路上的一大堆尸体。也显得有些震惊,可很快却喜笑颜开了起来。
当莫拉乎看到他们的时候,也很快道:“大家动作都麻利点,将他们全部扒了,衣服带回村子。尸体丢到那边的雪窝子里,枪支子弹全部汇聚起来,回村再分配!”
听着莫拉乎也下令扒衣服,刘兴华觉得,这年头老百姓勤俭持家的风俗,在这刻体现的淋漓尽致。甚至刘兴华能看到,这些村里的男人,连一些粘满血迹的棉衣也没放过。
都说人多力量大,没多时现场就被清理一空。那些胡子的尸体,都被丢到了山道那边的雪窝里。按莫拉乎的话,这些尸体是属于林子里野兽的。
望着堆满驴车的衣服跟枪械,甚至还有一些散碎银子,众人都觉得,这是他们从未想过的事情。要知道,这些东西可是从清风寨胡子身上抢来的啊!
在这堆收缴的武器里,还有两把左轮手枪。这种只有沙俄军官配制,七发的联动左轮手枪,被搜出来的时候,就被葛依乎递到刘兴华手上。
可腰上别着一支九二式手枪的刘兴华,根本就瞧不上这种左轮。望着葛依乎很渴望的样子,也笑着道:“怎么,这枪你想要?那回村,我跟老莫叔说一下,给你发一支!”
枪,对于男人而言,无疑是致命的**。这种左轮刘兴华没兴趣,不代表葛依乎也会没兴趣。相比背着长枪很显眼,这种手枪无疑最适合贴身携带。
听到这话,葛依乎立刻眼睛发亮道:“刘大哥,真的?这枪真给我?”
刘兴华却摇摇头道:“给不给,这还要老莫叔说了算!”
清楚刘兴华故意耍葛依乎,心情不错的莫拉乎望着葛依乎期待的眼神,瞪眼道:“看什么?你小子,毛都没长齐,还想配长短枪,想都别想。
就算要配短枪,那也是我跟你这些叔伯先配。就算论资排辈,你老子配短枪的可能性,也比你小子大。正事不干,天天盯着枪,这枪能当饭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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