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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把大黑给我养了吗?怎么又反悔了?”
傅歧连忙伸手去拦。
“现在大黑是我的狗!”
“大黑?”
马文才眉头一跳,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狗。
“你叫它大黑?”
难道武夫脑回路都一样?
“它是黑狗,不叫大黑叫什么?”
傅歧见马文才抱着它要走的样子,急了。
“你到底拿走它要干什么啊!”
“它一直由专人驯养,并非那种陪后宅女子作乐的幼犬。”马文才将它带来,原本也是为了日后行猎方便。
“现在我要用它,所以得带它出去一趟。”
“去干吗?”
傅歧还是一脸不放心。
梁山伯已经猜到了马文才的法子,忍不住心中佩服。
如今气味应当未散……
马文才抱着狗,抚着它光滑的皮毛,微微一笑。
“去抓人。”
今天家中有事要出门,这章没时间做防盗章,就这样了。
小剧场:
本章内容提要:
祝英台:(摔)老子吃了这么多苦,你跟我说我来错了主场?
梁山伯:(摸鼻子)我本来的志向就是找个好主公。
马文才:(得意)新收了个小弟,现在要在小弟面前亮亮我的本事。
傅歧:(梗脖子)谁叫我狗奴我跟谁急!谁说我cp是狗的,你给我滚出来!(扭头)等等,马兄,别拿走我的狗!
第51章生死危机
一开始时,马文才根本就没想过帮梁山伯,自然也就不会想到自家的猎犬能够帮忙抓凶手,更何况用狗抓人只是个设想,也是做不得呈堂证供的,毕竟律法里没写过被狗抓住的人就算是嫌犯。
如果那人矢口否认,也抓不住把柄,马文才不干没有把握自找没趣的事。
用狗找犯人的灵感,来自于这只猎犬被训练的过程。
猎犬在打猎过程中最大的作用不是驱赶猎物或者发现活物,而是在猎物被主人的弓矢所伤逃跑时找到带着箭矢逃跑的猎物。
有些大雁或野猪之流,即便中了箭也能跑的很远,一不留神就带伤跑掉了,这时候,就需要猎犬根据箭矢上主人的气味和动物的气味来分辨逃跑的猎物在哪里,将重伤的飞禽或走兽找到,完成最后一击。
一个大户人家养的猎犬往往有很多只,有的负责驱赶,有的负责协助捕猎,有的负责最后一击,而最机警的那只,往往是去寻找受伤猎物的。
这样的狗,要靠一直吃肉来维持它的野性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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