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握不了枪,她如何完成毕业任务,不能完成毕业任务杀了帝御威,她一辈子都要留在血玫瑰岛上了。
这是夜晚歌不能接受的。
盯着电脑屏幕,她流光迷离的美目闪烁了一阵,最后归于沉静,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她必须开始训练左手拿枪。
由于思考得太过于认真,夜晚歌并没有意识到有个人已经朝自己逼近了。
当她抬起头发现银炫冽的一张俊颜,就近在咫尺时,吓了一大跳,第一反应就是压下电脑屏幕。
但是却来不及了,银炫冽轻轻一抽,小巧的笔记本,已经在他的手中。
“左手训练?嗯?”
银炫冽冰冷至极的声音传来,夜晚歌心中猛地一沉。
她故作轻松的妩媚一笑,抬眼盯着他反问,“我想训练左手,开发右脑,怎么了?”
银炫冽冷冽而沉稳的眸子盯向她,脸色也十分的不好看,黑沉黑沉的:“若不心虚,为何要遮遮掩掩?”
夜晚歌闻言收起脸上虚假的笑容,对他伸出手蛮横道,“我要干什么,不管你的事,把电脑还给我!”
银炫冽皱眉与她对视半晌,见她瞪大的美眸中,没有一丝要退让的意思,叹了口气垂下眼淡淡道,“我绝不准你,再受一回那样的苦了。”
苦?也只不过是开始阶段罢了,每天要将左手在沙中摩擦,用不同的手指夹起沙子中的玻璃球。或者,在热水中,夹起水里的软片……一系列的训练,要能够完美的掌控枪支,必须学会将自己的手控制得得心应手。
夜晚歌半眯起眼眸,看着自己嫩白修长的指尖上,细密的茧子。
想起刚来“血玫瑰岛”训练的时候,经常满手血泡,自己一个人偷偷哭。她生来倔强好强,从不在人前流泪,但是和她一起参加训练的银炫冽却总能找到她,帮她上药。
要蜕化成右手的摸样,恐怕还要经历那样几个月撕心裂肺的痛吧。
但是,仅仅是几个月的痛苦,就能够帮她迅速恢复执行任务的能力,为什么不呢?
她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完成毕业任务,离开这里了。
见银炫冽快速地掏出枪支,将她准备用来练习的东西一一打得粉碎。
夜晚歌不由的皱眉,胸腔里腾起一股怒火。
看来他的枪法,更为精妙了,很少见他出手,一出手却先用来欺负她。
她怒极反笑,“我偏要,你都毁了,我再重新找去!”
银炫冽脸色冷峻,眉宇间充斥着戾气,深深地看了她许久,他软下口气柔声道,“歌儿,以前为了训练,你总偷偷躲起来哭。现在又要这样,你让我看着你不管不顾么?”
妻子的外遇 这个寡妇不正经 咸鱼的美食打卡日常 妻色之不醉不爱 中校大人——结婚吧 他的甜系女友+番外 拒绝精神内耗!老娘配享太庙! 傲娇小萌妃:殿下太腹黑 修仙女主穿成炮灰女配后,赢麻了+番外 设计成婚+番外 冤种全家听我心声后,全员黑化 闪婚财阀大佬:大叔宠坏小娇妻 喜新令 综:我是好爸爸+番外 睿王妃+番外 闪婚少校小老公 拥有绿茶系统后我成了万人迷+番外 以上欺下+番外 火爆小医女:天下第一绝宠 超能黄金瞳
身怀神奇医术的莫问回到了离开二十年的故乡,一段不平凡的人生开始了。他身份神秘,由一个乡下来的普通医生,变为世界闻名的神医,他是一个强者,驰骋华夏,震撼世界,坐拥天下至尊,怀揽无尽美女黑暗世界,他越变越强大,看他如何操纵人生旅途,颠覆世界,书写华丽传奇。精彩故事,敬请关注医界圣手...
他是一个艺术生,曾经想过要用画来征服世界,但当他穿越回唐朝,真正站在改变历史的转折口的时候,手里捏着的,竟然就只有土豆红薯和西红柿而已。当然,还有他最喜爱的歌曲,以及漫画(新书吾剑之名。穿越架空。)...
灵魂来到漫威宇宙,拥有奇异的系统却不能为所欲为,必须以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不管是抓捕超级英雄还是超级恶棍,不管是逮捕神盾局特工还是外星王子,不管击毙的是九头蛇的间谍还是手和会的成员,首先都要从成为一名警官开始。如果您喜欢漫威之超时空战警,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沈云兮前世心心念念想嫁给君铉,唯恐生变,不惜自毁清誉也要保住婚约。哪知入宫后却未曾得到他的爱护,身份地位不如她的妃嫔都能欺之辱之,也把自己蹉跎得伤痕累累,最终死在了他御驾亲征回来的前一日。其实君铉从头到尾都不信她,却碍于她的清誉只能妥协。痴缠的过往如同水中月镜中花,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也碎了一地回忆。重活一世,望着还尚且安好的温柔姐姐与稚子兄长,沈云兮决心要与君铉退婚。无妨,养好身子一切都可以归零重来霸气掌掴姐夫,将计就计收拾妹妹,怒怼皇帝陛下,舌战风流才子们,就没有什么是她沈云兮不敢做的!只是这先皇的赐婚,为何这般不这么好退?如果您喜欢谁惯你啊!娘娘她一心只想退婚,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