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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秋雁眼神一闪,如波光粼粼:“听起来,兰大人对先帝颇多怨言,您可是做了十六年的驸马,这样说,对得起公主吗?”
两人都觉得对方开始上道。兰旭半真半假道:“公主的确对兰某恩重如山,但公主是公主,先帝是先帝。吴老板年纪幼小,恐怕不知道艾松艾大将军的名号——”
吴秋雁道:“兰大人既然知晓奴家的义父是吴大章,就当知晓他曾是吴瑛芝的管家。吴瑛芝正是昭王爷的妻弟,奴家幼时有幸,随义父拜见过吴老爷,听他说过,满朝文武,他最敬佩的,一个是昭王爷,另一个便是艾松艾大将军,两人都是高风亮节无私为民之人。”
虽然是在打机锋,但这是十六年来,兰旭第一次听到他人对艾松的正面评价,憋闷多年终于获得理解,一股释然伴随着哀戚油然而生——
“不错,他们二人赤胆忠心杀身报国,可叹当时朝堂之上,奸臣当道,忠臣蒙冤,小人得志,君子饮恨!”此番话语发自肺腑,兰旭眼眶通红,恨意汹涌,“艾大哥待兰某恩高义广,兰某千夫所指,苟活至今,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让艾大哥沉冤昭雪!”
吴秋雁品着这句话,察言观色,兰旭目眦欲裂,身体微微颤抖,可见句句属实,不禁心头喜悦。无记业为推翻当今朝廷而立,教众多为贫苦百姓,无记业打通上层关系,保护教众贩卖私盐而不被追究。兰旭出身武将,对皇室朝廷派系等了如指掌,如果能够收为己用,对无记业的发展大有裨益。
但吸纳人才非朝夕之事,吴秋雁道:“兰大人忍辱负重这么多年,奴家肃然起敬。兰大人且在此处安心住下,再行打算。”
吴秋雁观察兰旭的同时,兰旭也在观察她,知道自己的表现暂且过了第一关,鸣金收鼓,推脱道:“吴老板不告发之恩,兰某感激不尽,怎能赖在此地不走?”
说着,强撑着昏聩的脑袋下床,却是晕眩不已。吴秋雁扶住他道:“朝廷的追兵一定出城搜查了,这里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奴家敬重艾大将军,怎会袖手旁观?不如现在这里避避风头,看看情况另做决定。”
就此,兰旭未再推脱,心里盘算着,怎么让她露出狐狸尾巴。
夜晚的芳华香,华灯不灭,艳紫妖红,笙歌乐舞,羽衣霓裳,流彩溢目,桂馥兰香,仙在人境,醉卧红尘。
歌舞声阵阵传到三楼,若有似无,倒是鼎沸喝彩,一经爆出,便几乎掀开天花板。花时凭窗望月,不知在想什么,静得孤独,浑与香风绮罗的颓靡热闹隔阂成两个世界。肩膀的伤口经过包扎,不觉疼痛,他却不想伤处早些愈合——兰旭背后的箭伤愈合了,天长日久,伤疤的色泽跟兰爻一样,随着当初的疼痛,一并淡去。
而他心里的伤口历经溃烂、化脓,却仍舍不得割掉腐肉,如今感染得灵魂臭不可闻,疼痛与日俱增,他竟还沾沾自喜——伤口在,兰旭就在,他就和兰旭相关联。
灵魂尚且如此,何况肉身。
身后响起开门声,花时收回思绪,头也没回,问道:“问清楚了?”
“没有说刺伤公主的缘由,”吴秋雁倚在榻上,放下烟袋,挑明了灯,泡了壶茶,冲着花时的背影微微一笑,故意拿话刺他,“不过,他可谓是,对艾松爱之深,对朝廷恨之切……”
花时嗤笑着回过身:“他要是恨朝廷,那就没有人比无记业更爱朝廷了。”
“他仰慕艾松可做不得假,”吴秋雁道——观察他的神情——“他坚称艾松是遭到奸佞陷害,要为他昭雪。”
“那这十六年他干嘛去了,现在忽然想起来要替艾松讨回公道?前不久他还跟许仕康暗渡陈仓私相授受呢。”
从发觉兰旭对许仕康的平和态度开始,花时就对许仕康既妒且厌;后来周成庵又说许仕康曾和公主抢过兰旭,花时就彻底转变不了对许仕康的反感了,兰旭和许仕康只要从他嘴里联袂走出,就掩不住的怨念丛生酸气扑鼻。
吴秋雁见他破功,乐不可支,横过烟杆一敲花时的胸膛,笑道:“小肚鸡肠,小心活不长。”
花时不耐烦地推开烟杆,坐下来倒茶狂饮。吴秋雁又道:“上次你拿走我的脂膏,还没付钱。”
“那脂膏蛮好用的。”花时似乎回味了一下,又喝口茶,眯起眼咂咂嘴,“很不错。”
“用你说。”吴秋雁没指望他钱货两讫,借此探问庙堂,“皇上是铁了心要杀你的心上人?”
花时转眸,阴鸷一笑:“铁不了心,就逼他铁了心呗。”
他依旧不敢完全确定皇上派出自己,是为了试探忠诚,还是要逼兰旭出京。昨日他用受伤的肩膀交了差,皇上放他休养,下午听说另一队兵马奉上谕向西搜捕了。这便很不寻常,京城守备不得离京,何况各地方衙门也备有兵差,区区一个兰旭,又不是亡国灭种,哪里值得皇上这般兴师动众;再者,从兰旭潜逃的时间长度来说,他不会跑太远,既然周边的省份搜不到,合理的猜测是‘灯下黑’,皇上也想到了,并将这片灯下黑的区域,留给了花时。
——所以,皇上到底是想抓还是想放?
不过,这并不影响无记业的行动,无记业完全可以釜底抽薪,化被动为主动。
迎着吴秋雁探询的目光,花时继续道:“想请君入瓮,就断他后路。”
……………………………………
兰旭不敢冒进,虽然得了吴秋雁的挽留,但心安理得地住下来,并非一个亡命徒的所作所为,于是他特地选择在第二日的清晨,背枪携包,“蹑手蹑脚”地出了吴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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