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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灵出门小跑两步追上阿郎,伸手要挽住他的胳膊,阿郎冷着脸将她的手扒掉。
她也不生气,再次挽上对方的胳膊,另一只手还死死地和他握在一起。
甜宝看得有点咧嘴,实在想不通这是图得啥。
燕灵长得也不赖,据说家庭条件也还算可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干嘛非要扒着个男人不放。
龙萨也在看着两个的背影,叹口气,“苗族最初的巫蛊之术确实有传女不传男一说,那是因为女子为阴,身上的血适合养蛊虫。但是男子也不是不能养,效果和女子是有区别的。巫蛊之所以会出现也是为了治病救人。”
“后来慢慢被一些有心之人利用就成了害人之术。情蛊的出现本意是旨在促进夫妻之间的感情,也是苗家女子为防丈夫变心而做出来的。后来又被一些蛊师、蛊婆拿来加以利用,帮那些讨不到媳妇或者嫁不出的姑娘下情蛊。最后又成为一种变相强取豪夺的手段。”
“因此而衍生了不同的派别,每一派都有自己泡制蛊虫、蛊毒的方法,也有自己不传的密法。会治蛊自然就懂下蛊,就看蛊师怎么使用了。蛊师也从此分为了正邪两派,一派用蛊毒救人,一派用来害人。”
“很多蛊师都会有自己的本命蛊,从小用自己的血喂养,让它认主,为自己所驱使,经过精血喂养的蛊虫会带有灵气,感知到危险、疾病和人的情绪变化。有灵性的蛊虫甚至比人的寿命还要长得多,可以一代代传下去。”
“术法高深的蛊师还能将已经死掉的蛊虫炼化成蛊灵,类似于一些巫师养小鬼一样,看不到摸不着,但仍然会听蛊师的命令,要比蛊虫强大无数倍,这种也是最难对付的。”
他走到旁边的供桌前,伸手在香炉里翻了翻,一只大概手指粗细长约十几公分的蚕宝宝露出来。
与其他的蚕不同的是,它不止体型肥大,还通体金黄,散发着光泽,随着它缓慢地蠕动,身上的香灰纷纷掉落。
龙萨微笑着将手指伸过去,蚕宝宝慢慢爬上他的手指,又爬到他的手心,软软的身体蜷缩着像是找到了一个最舒服的位置。
小脑袋又扬起蹭了蹭主人的手,又重新趴下。
“它叫金宝,不过它从小不是吃毒虫长大的,是吃中药。你要摸摸它吗?”
甜宝咽了下口水。
说实话这要是条蛇她都不会怕。
但却是只软体虫子!
她从小最怕见这种软乎乎的虫子。
例如毛毛虫!
不是真的怕,是感觉到麻应,浑身起鸡皮疙瘩。
她硬着头皮伸出手指点了点金宝的小脑袋。
金宝扬起头蹭了蹭她的手指,随即蠕动着攀上,蛄蛹着爬上手指。
唯一让甜宝感到稀奇的就是,金宝比普通的蚕宝宝体型大,眼睛也看起来大点。
其余的就只剩鸡皮疙瘩了。
金宝努力地攀爬着,小小的脚像是吸盘一样吸附在手指上,即使乱动也不会掉下去。
这回甜宝不止麻应,还有点痒痒的。
龙萨有些惊讶地看着金宝,又看看甜宝,笑了下,“你和金宝很有缘份,它叫金宝,你叫甜宝。”
甜宝强扯了一下嘴角,她不想和一只金蚕有缘份!
龙萨没有阻止金宝的爬行,而是继续讲到,“不要小瞧它,它可是会看病的。有些病它还能帮着治疗。”
金宝已经爬到甜宝的胳膊上,像是感受到了什么,脑袋朝着唐奕泽的方向使劲。
唐奕泽倒是对它很感兴趣,将手指探过去,金宝毫不客气地又爬上他的手指。
龙萨的眼神更加震惊,又仔细端详一下唐奕泽。
“看来金宝和你们两个人都很有缘,平时它很认生,对不喜欢的人会咬。”
两个人才发现金宝牙齿尖尖的,牙要比一般的蚕宝宝尖锐得多,也有力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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