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哪需要萝卜精提醒,从听到其他人声音的那一刻起,陆佳就跟个猴子似的三步作两步往最近的树上爬了上去,现在的她正蹲在大树枝丫之上,默默观察树下情形。
很快,动弹不得的白萝卜精就被其他几个持着火把的男人发现了。
几个男人看到满是血泥的人躺在里头,先是吃了一惊,到底有胆子大的上前几步,抓起白纭的头发抬起他的脸细细来看,然后伸出自己满是酒气泥渍的袖子擦了擦他脸上的血。
正露出一张干干净净,美丽的惊人的容颜。这样辉光肆意的美艳和明丽甚至超脱了男女,在月光下的血迹狼狈里越显出惊心动魄的美丽。
男人于是喜道:“大哥!是个美人!”
一摸他胸脯,却不像想象中的那么触手柔滑,他眉头又一邹:“大哥...不对...他好像是个...男人。”
——还是个明摆着快要死了的男人。
他们这几个虽说平时都是不学无术的小混混,日常就爱欺男霸女。但他们爱的是欺男霸女,却不是骑男霸女。
男人,尤其是快死的男人,就算再是美丽惊人,几个古代的钢铁直男混子也是完全提不起兴致的。
那个领头的混混凑上前来,一样伸手摸了摸男人硬邦邦的胸膛,然后像摸到了什么脏东西一样,抬手就在小弟脑袋上揍了一拳:“真tm晦气!摸了死男人胸!!妈的你不是说听见的是女人声音吗?怎么这只有个死男人?!”
小弟因吃痛而跳起来摸脑袋:“不对!我真听见了大哥!肯定有女人在附近!!”
他转念一想,从包袱里取出一把匕首:“这男人肯定知道女人去了哪,咱们...”他对着大哥讨好一笑:“想办法问问他肯定就行了。”
他又抓起白纭头发,狠狠扇了他一巴掌:“快说!那女人去哪了!不然我们砍了你的手脚!”
白纭混似毫不在意的眸光低垂,垂着头一句话不说。
刚才被强迫抓起头发抬起下巴的那一瞬间,他和陆佳其实对视了。两双在夜里沉着光影的眼睛交汇。一双在火光下闪动粹着火,一双在暗影里明灭闪着泪。
陆佳知道他什么都看见了。他知道自己的藏身之处。
但他眸光低垂,脸上身上一片淤血红痕,混混的匕首已经按在他脖颈处了。
他终于微微启唇,说出的话却是:“剁我的手脚吧。我不会说。”
三个混混对视一笑。
求剁得剁。
其中最高大的那个站起身来,他在做混子之前是杀猪的,他又姓朱,吴县人人都叫他“猪一刀”。是因为他手比刀更快,总能在一刀之内取猪性命,而卸猪头、膀蹄和劈猪之时,他也能以砍刀一刀到底。只后来世道乱了,人都吃不饱,平民之家之前喂猪的猪食如今都能当正餐来吃,谁还喂猪?
没人喂猪,杀猪的也就没了职业。但也不能让杀猪的活活饿死。他瞧不起这两个混子,却不得不跟着他们当小弟,因为这样才能勉强混得一口饭吃。
他盯着眼前的男人:乱世人比猪还贱。他不想杀人。但真到了这个时候,剁人的手脚和剁个猪蹄也真没多大区别。
旁边的混子推他,他终于下定决心,从袋里拿出小砍刀(剃刀),小砍刀份量轻而有尖,能割肉,能剔骨,俗称“二路子”,这把刀之前是他用来剃猪骨上残余的软肉的。
手心一抬,旁边的两个人也没看清他是如何动作的,那把剃刀已牢牢扎进了白纭的手掌正中!
不愧是猪一刀!
利刃入掌,白纭吃痛狠狠皱眉,扒在岩石上的手指甲都根根折断。但他到底忍住一声未吭。好像他本来就是个哑巴。
倒不如从一开始就装哑巴!独独现在不说话倒让陆佳看着堵心!
陆佳眼色一沉,她随手从树枝上扒下一块树皮,远远往前方林子里抛去。
“啪”的一声,树皮落地,所有人都听见了。
小混混于是大喊:“大哥!她在前头!咱们赶紧追!”说话间两个混混就往前面更深的林子跑了。
只朱一刀犹豫了一下,稍微偏头看了一下,但他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蹲下来将白纭手掌中自己的剃刀抽出,然后在白纭耳边轻叹一声:“谅你是个硬汉。”
也头也不回跟着另两人匆匆走了。
白纭听着脚步走远,终于长叹一声,冲树顶喊:“还不快下来?”
他一开口,才知道自己声如蚊呐,连自己都听不清自己发出的声音。
陆佳又像个猴子一样悄无声息的从树上跳下,然后走到白纭身旁。
经过了此事,她再也不能像看画中物,或者像看一个没有灵魂的东西一样看这个男人了。所以她也叹一声:“能不能走?”
白纭眸色沉沉,偏头看一眼自己的双腿:“你说呢?”
金色月亮【西幻】 服软(H) 独占蜜糖情人 (情逢对手3) 夫君来自未来 佟小曼欧泽野 杨老太在六十年代科技兴国 我是妖怪还是救世主? 纽约迷情 军火王的极品情人(上) 偏爱独宠,禁欲佛子搂腰缠吻 校长办公室 忠犬不挑食[快穿] 流氓学院NP 心禁锢(acome肉文全集) [原神同人] 被典狱长拒绝后 初夜99次(NPH) 欺你欺上隐 光芒万丈不及你 求神不如求我 幸福就在我们的手掌心
身怀神奇医术的莫问回到了离开二十年的故乡,一段不平凡的人生开始了。他身份神秘,由一个乡下来的普通医生,变为世界闻名的神医,他是一个强者,驰骋华夏,震撼世界,坐拥天下至尊,怀揽无尽美女黑暗世界,他越变越强大,看他如何操纵人生旅途,颠覆世界,书写华丽传奇。精彩故事,敬请关注医界圣手...
他是一个艺术生,曾经想过要用画来征服世界,但当他穿越回唐朝,真正站在改变历史的转折口的时候,手里捏着的,竟然就只有土豆红薯和西红柿而已。当然,还有他最喜爱的歌曲,以及漫画(新书吾剑之名。穿越架空。)...
灵魂来到漫威宇宙,拥有奇异的系统却不能为所欲为,必须以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不管是抓捕超级英雄还是超级恶棍,不管是逮捕神盾局特工还是外星王子,不管击毙的是九头蛇的间谍还是手和会的成员,首先都要从成为一名警官开始。如果您喜欢漫威之超时空战警,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沈云兮前世心心念念想嫁给君铉,唯恐生变,不惜自毁清誉也要保住婚约。哪知入宫后却未曾得到他的爱护,身份地位不如她的妃嫔都能欺之辱之,也把自己蹉跎得伤痕累累,最终死在了他御驾亲征回来的前一日。其实君铉从头到尾都不信她,却碍于她的清誉只能妥协。痴缠的过往如同水中月镜中花,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也碎了一地回忆。重活一世,望着还尚且安好的温柔姐姐与稚子兄长,沈云兮决心要与君铉退婚。无妨,养好身子一切都可以归零重来霸气掌掴姐夫,将计就计收拾妹妹,怒怼皇帝陛下,舌战风流才子们,就没有什么是她沈云兮不敢做的!只是这先皇的赐婚,为何这般不这么好退?如果您喜欢谁惯你啊!娘娘她一心只想退婚,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