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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人的合力之下,那十五个人都带着不一样的伤口落荒而逃,唯一有点骨气的还是那为首的大哥,他一边捂着鼻子里流出来的血一边放着狠话:你们等着,别让我逮到你们落单!
你爷爷我奉陪。宋绪对着那仓皇逃离的背影吼道。
程珩看着身边的男生,神色复杂:为什么帮我?
帮人还要问为什么?宋绪像是不解一般挠了挠头,你要是硬要个理由,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可以吗?
程珩:你叫什么名字。
怎么?要报答我啊?宋绪开口就识破了程珩的心思,随口调侃道,我不求回报,你以身相许怎么样?
见着程珩闭口不言,宋绪知道玩笑开过了,只得讪讪的笑了一声:名字就不必了,如果你想知道的话,那就当我姓雷吧,做好事不留名的那个雷。
直到宋绪离开了程珩才抬起了头,他的脚边有什么东西在泛着光,他弯下腰捡了起来,那是一枚黑色的耳钉,是刚刚那个男生在打架中被人碰掉的耳钉,他鬼使神差的把耳钉装进了口袋。
程珩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在那天之后就忘不掉在巷子里突然出现帮助他的人,男生的一举一动就连嘴角那漫不经心的笑容都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在他的脑海中挥抹不去。
后来程珩去打了耳洞,他想跟那个男生一样各打一个,可他却没想到自己因为紧张闹了个乌龙,嘴一快从两边各打一个变成了一边各打两个,结果他就只能顶着这么非主流的四个耳洞憋屈的度过了几个月。
讲到这里,程珩停了下来,给宋绪倒了一杯水:在我初三的时候,我突然想学习了,就连老谢他们都觉得我在开玩笑,但只有我知道我是认真的。
好奇我为什么初三突然学习了吗?程珩又问道。
为什么?宋绪心中隐隐有些答案,但他却不敢说出来,只得小心翼翼的问着。
因为你。程珩只说了这三个字。
程珩在初二的时候画了一个学期的课本终于被他的班任无意间看到了,程珩自然而然的被请到了办公室。
班任指着程珩的课本只问了一句话:是不是喜欢他?
程珩当时也不犹豫,开口就是一句:喜欢。
他本以为会得到班任的批评又或者是不屑,但没想到班任却指了指自己画的画像说道:这男孩长得太好,一看家庭条件就不错,而且书卷气太重,看着就像好学生的类型。
在这句话之后,程珩的班任还补充了一句:就这男孩的条件,你觉得你不努力能配得上这个男孩吗?更不用说现在这个社会还没那么开明,你喜欢这个男孩,那你能给这个男孩子带来想要的生活吗?人家温室里长出来的花朵,为什么会为了你接受你的感情,所以你能做的就是让你自己变得强大,强大到能保护这个男孩,当然我指的不是拳头上的强大,而是你的知识各方面都要变强。
在此之后程珩就一改往日半吊子打混的态度,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在初三那一年勇夺全市第四,考上了二中。
在放榜的时候,三中的校园可谓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但程珩永远都不能忘记在他高一开学的第一天,那时候的他以二中新生第一名的成绩成为了学生代表在国旗下演讲,他连夜写好了演讲稿,在准备上主席台时却被告知自己的发言被取消了,主要原因是一个新入学的王八蛋在校门口挑事和人打起来了,对二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程珩当时就手拿着演讲稿一脸冷笑的在主席台下等着,他要看看究竟是哪个王八蛋敢拆了他的台,结果一抬头才发现,那检讨的王八蛋竟然是他初中班任说好好学生书卷气太重温室里的花朵的家伙。
只不过是过了两年,二人在聚首的时候,宋绪早已把程珩忘了,而他原本身上所带的书卷气也因为初中两年的沉淀慢慢的消磨没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他一脸的漫不经心和痞气。
台上的宋绪拿着话筒,额前的刘海被微风的吹拂露出了他那双不羁的眼睛,嘴角上还带着伤口,更显得桀骜不驯,他站在主席台上肆意而又张扬。
高一五班宋绪,我错了,但我不改,这傻逼我见一次打一次。
少年的检讨只有这一句,但却让程珩记到了现在,因为站在主席台上的少年和原来的他太像了。
他不想看着少年就这么沉沦,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在巷子里见到少年的第一眼他就觉得少年不应该沉在泥潭中,他想让宋绪站在更高的地方,他想拉宋绪一把。
后来高一上学期结束,程珩找了年级主任,让年级主任在分班的时候把宋绪放进重点班跟他一班,年级主任自然是不愿意,还直言不要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那我下学期自己收拾书包去十班。程珩自然是没有妥协,说的虽然平淡,但话语中却无比的认真。
十班这地方怎么可能让程珩去?里面汇集了文科中倒数前五十的人,程珩一个年级第一的去了那边,年级主任首先想到的就是程珩会被带坏。
有时候一颗老鼠屎是会坏了一锅粥,但如果粥太多的话,可能老鼠屎也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
但如果让他一锅粥里的一粒好米去了老鼠堆里,难保不会在第一天,这粒好米直接被老鼠拆分入肚。
年级主任衡量了其中的利害,差不多都要被自己说动,程珩见状又补了一句:主任,如果宋绪到一班我会监督他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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