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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养了第一只猫(第1页)

办“信用卡”的来我们公司,我开始不想办,那种“寅吃卯粮”我不喜欢,而且我也不太相信自己的自觉性,据说不及时还款还要被罚,结果在大家游说下我还是办了,办的时候要提供六个月的工资条,我加入公司才四个月,当然没有六个月的工资条,这时候公司突然给我提供了六个月的工资条,当然是假的,办理信用卡的人也知道是假的,竟然还是给我办了。拿到信用卡以后我很激动,好像一下子从“小镇姑娘”变成“摩登女郎”,我的钱包里除了银行卡也可有别的卡。我盘算着用信用卡买点东西试试,就跑到了超市买了一瓶酸奶,一袋脆皮花生,一共十多块钱,我要去刷卡,把收银员弄得很诧异,原来真的能用。

天气很好,我想起了露露的话:“这么好的天,上课真可惜”,只是现在要改了:“这么好的天上班真可惜。”我晃晃荡荡回到家里,突然我有一个念头,如果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大鸟不再回来了该多好。这两天大鸟二姑生病了,她回了天津,我一个人在房间感觉实在轻松,再不用压抑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轻松、快乐。于是,我和房东说我要搬家,要找一个单间,房东正好新隔了一个单间在十号楼,让我过去看看,空间比我和大鸟住的屋子大了一些,有一个大窗台,可以坐在窗台上,对房间我很满意,只是价钱让我犹豫,一千五百元太贵了。可我又不想离开这个小区,一咬牙同意了,马上回家把东西搬过来,那台旧电脑当然没搬。大鸟回来发现我已经搬走了,竟然什么都没说,我约大鸟来吃饭,想再和她聊些什么,虽然我也不知道该和她聊些什么,大鸟竟然把冯晶也带来了,看来她什么都不准备聊。我们三个一起吃饭,席间都带上面具开始演戏,不疼不痒的说些话,然后吃完饭他们走了。

没几天,大鸟也搬走了,她辞掉那个房子住到她三姑家,我们只有上班时才能见面,话不多。人,可以从陌生成为朋友,如果再从朋友变成陌生,心中就会堵着很多东西,那是永恒的伤痕,无法愈合。其实,这种朋友之间不是因为争吵而产生的裂痕总是很让人悲哀,很让人感叹,就像当年我和王筝、李静一样。王筝和李静是我的好闺蜜,我们曾经无话不谈,突然大四开学的时候,王筝和李静开始躲着我,后知后觉的我竟然还跑去拥抱李静,结果被李静尴尬而冷淡的推开。

究竟是为什么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猜想:也许是“一山不容二虎”,我跟李静都太强势了,所以李静干脆把我排除在外吧;又也许是王筝曾经和刘楠是男女朋友——刘楠是学生会主席,非常自高自大一个人,比王筝大一届,为了刘楠,王筝爱的一点自己性格都没有——她是标准西北姑娘的长相,皮肤有点黑,高鼻梁,薄嘴唇,眼睛不大,单眼皮,棱角分明的脸,但各子不高,她很适合打扮的粗犷一点;但刘楠喜欢有女人味的女孩子。因此,好笑的一幕出现了,王筝竟然做了个双眼皮,说话拿腔拿调,明明“兵马俑”那种感觉的气质,却一身小女人的打扮,粉红色的包,粉红色的高跟鞋,要多不搭调有多不搭调。

纵使她这样的改变,也没留住变心的刘楠。才毕业半年,刘楠就变心了。其实这也不难理解,刘楠本来就是很自负的人,什么事都想争第一,到了工作岗位后,他发现自己很难做到事事第一了。所以他要找个合作者,据说他那个新欢是他的同事,于是他干净利落的把王筝甩了。

王筝一直是我们中间男朋友最优秀的一个,她也一直引以为傲,现在突然这样,她一下子接受不了,也会“腹黑”的认为我们会嘲笑她,所以跟我和范明划清界限吧!

不知道,女孩子那种细小的心事是不容易说清楚的,我和范阳知道后会嘲笑她吗?不会。因为她和刘楠这种结果,我们早就感觉会发生,只是都没说而已,我不会说,说了王筝也不会听,还会感觉我在挑拨她和刘楠关系,范阳更不会说,她奉行的原则一向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也问过一些我们共同的我以为会知道内情的朋友,但都没告诉我,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十多年过去了,为什么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永远回不去了,只是很多时候我还是会站在十三号楼下,眼前又浮现那一对嬉笑逗闹的女孩。

春节过后都是晴朗的天气,我自从住了单间心情也好了。那天下午,我经不住外面明媚阳光的诱惑,假装说拜访客户又溜了。这么好的天,我兜里又没钱,逛商场肯定不可能的,于是选择了一种最廉价的娱乐方式——走回家。我走到“集邮交易市场”,我看见那里有卖鱼的,决定进里看看,原来我不太关注鱼,可到了北京以后,我开始爱看鱼了,鱼在水里游的那么悠闲、那么安逸,那么快乐。鱼快乐吗?早在几千年前,庄子和惠子就讨论过这个问题:“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据现今科学研究表明:“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钟”,如果这个研究是真的,那鱼是快乐呀。我爱看鱼却养不起鱼,那一套养鱼设备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是比较贵的,我继续在市场里瞎转,路过一间宠物店,信步走进去,里面卖猫,普通的家猫,三十元钱一只。我突然耳边响起宠物店老板的话:“你应该养一只猫了。”而且我也自认为能养得起猫,就买了一只,那只小猫大约一个月大,白色身体,上面有大片黄毛,尾巴是一圈一圈黄白相间的。卖猫的人建议我买个装猫的笼子把它拎回家,我想了想和他说:“不用,你帮我找个纸箱子捅几个眼就行。”小猫就这样让我抱着往家走,路上它很活泼不停的在挠纸壳箱子,我从纸壳箱的孔洞往里看,看到的是另一只眼睛,它也在往外看。我抱它路过我晚上总去的那家宠物店,正好没有顾客,老板很清闲,我让他看我新买的猫,他给我讲了一些猫的日常生活如何照顾,以及猫的性格,临走前还送我一袋猫砂,告诉我暂时不能买猫砂盆的话就用浅一点的脸盆吧。

回到家我给猫随便起了个名字叫“当当”,然后给苏和打电话,苏和非常喜欢猫,只是他都寄居在赵强那里,更没理由养猫了,苏和听到我养猫的消息非常高兴,马上就过来看猫,苏和与当当玩的非常好,我却不太喜欢猫,这种不喜欢来自于童年阴影。我的童年是在姥姥家度过的,姥姥家在农村,那时候老鼠很多自然养猫,那只猫总是挠我。有一次它抓住一只麻雀,被我看见了,我和它抢,然后我和猫打起来,它把我两只手挠的像斑马一样。还有一次它的小猫崽在家,我把小猫崽胡子剪掉了,它回来发现了,屋里坐着十几个小孩,它竟然一下就知道是我干的,又把我挠成“条绒”。

猫在我心中是一种如同幽灵般的动物,捉摸不定,冷漠高傲,有一种神秘的力量,甚至有在阳界和阴界自由行走的能力,在我心中猫是可怕的,会巫术的,我这么怕还养它,只是因为我在北京太孤独。

晚饭时间到了,苏和没有走的意思,看来我得留他吃完饭,我去厨房炒菜,他和当当继续玩,当当很喜欢苏和。当我把饭菜摆上桌的时候,苏和竟然从包里掏出一套餐具,然后自嘲的说:“你看我多有诚意,连餐具都自备了。”我说:“你不会一直带着吧?”苏和说:“对呀!我是一直带着。”我无语,至少我的价值观里接受不了这样的行为,但这也许是苏和真性情的表现吧!

苏和与当当玩到很晚才走,玩到很晚才走,苏和走了,当当也许是玩累了,对我摆出一张爱理不理的臭脸。你看,我就说猫会巫术呢,它怎么知道我不太喜欢它呢,对我和苏和竟然完全是两种态度。

办“信用卡”的来我们公司,我开始不想办,那种“寅吃卯粮”我不喜欢,而且我也不太相信自己的自觉性,据说不及时还款还要被罚,结果在大家游说下我还是办了,办的时候要提供六个月的工资条,我加入公司才四个月,当然没有六个月的工资条,这时候公司突然给我提供了六个月的工资条,当然是假的,办理信用卡的人也知道是假的,竟然还是给我办了。拿到信用卡以后我很激动,好像一下子从“小镇姑娘”变成“摩登女郎”,我的钱包里除了银行卡也可有别的卡。我盘算着用信用卡买点东西试试,就跑到了超市买了一瓶酸奶,一袋脆皮花生,一共十多块钱,我要去刷卡,把收银员弄得很诧异,原来真的能用。

天气很好,我想起了露露的话:“这么好的天,上课真可惜”,只是现在要改了:“这么好的天上班真可惜。”我晃晃荡荡回到家里,突然我有一个念头,如果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大鸟不再回来了该多好。这两天大鸟二姑生病了,她回了天津,我一个人在房间感觉实在轻松,再不用压抑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轻松、快乐。于是,我和房东说我要搬家,要找一个单间,房东正好新隔了一个单间在十号楼,让我过去看看,空间比我和大鸟住的屋子大了一些,有一个大窗台,可以坐在窗台上,对房间我很满意,只是价钱让我犹豫,一千五百元太贵了。可我又不想离开这个小区,一咬牙同意了,马上回家把东西搬过来,那台旧电脑当然没搬。大鸟回来发现我已经搬走了,竟然什么都没说,我约大鸟来吃饭,想再和她聊些什么,虽然我也不知道该和她聊些什么,大鸟竟然把冯晶也带来了,看来她什么都不准备聊。我们三个一起吃饭,席间都带上面具开始演戏,不疼不痒的说些话,然后吃完饭他们走了。

没几天,大鸟也搬走了,她辞掉那个房子住到她三姑家,我们只有上班时才能见面,话不多。人,可以从陌生成为朋友,如果再从朋友变成陌生,心中就会堵着很多东西,那是永恒的伤痕,无法愈合。其实,这种朋友之间不是因为争吵而产生的裂痕总是很让人悲哀,很让人感叹,就像当年我和王筝、李静一样。王筝和李静是我的好闺蜜,我们曾经无话不谈,突然大四开学的时候,王筝和李静开始躲着我,后知后觉的我竟然还跑去拥抱李静,结果被李静尴尬而冷淡的推开。

究竟是为什么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猜想:也许是“一山不容二虎”,我跟李静都太强势了,所以李静干脆把我排除在外吧;又也许是王筝曾经和刘楠是男女朋友——刘楠是学生会主席,非常自高自大一个人,比王筝大一届,为了刘楠,王筝爱的一点自己性格都没有——她是标准西北姑娘的长相,皮肤有点黑,高鼻梁,薄嘴唇,眼睛不大,单眼皮,棱角分明的脸,但各子不高,她很适合打扮的粗犷一点;但刘楠喜欢有女人味的女孩子。因此,好笑的一幕出现了,王筝竟然做了个双眼皮,说话拿腔拿调,明明“兵马俑”那种感觉的气质,却一身小女人的打扮,粉红色的包,粉红色的高跟鞋,要多不搭调有多不搭调。

纵使她这样的改变,也没留住变心的刘楠。才毕业半年,刘楠就变心了。其实这也不难理解,刘楠本来就是很自负的人,什么事都想争第一,到了工作岗位后,他发现自己很难做到事事第一了。所以他要找个合作者,据说他那个新欢是他的同事,于是他干净利落的把王筝甩了。

王筝一直是我们中间男朋友最优秀的一个,她也一直引以为傲,现在突然这样,她一下子接受不了,也会“腹黑”的认为我们会嘲笑她,所以跟我和范明划清界限吧!

不知道,女孩子那种细小的心事是不容易说清楚的,我和范阳知道后会嘲笑她吗?不会。因为她和刘楠这种结果,我们早就感觉会发生,只是都没说而已,我不会说,说了王筝也不会听,还会感觉我在挑拨她和刘楠关系,范阳更不会说,她奉行的原则一向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也问过一些我们共同的我以为会知道内情的朋友,但都没告诉我,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十多年过去了,为什么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永远回不去了,只是很多时候我还是会站在十三号楼下,眼前又浮现那一对嬉笑逗闹的女孩。

春节过后都是晴朗的天气,我自从住了单间心情也好了。那天下午,我经不住外面明媚阳光的诱惑,假装说拜访客户又溜了。这么好的天,我兜里又没钱,逛商场肯定不可能的,于是选择了一种最廉价的娱乐方式——走回家。我走到“集邮交易市场”,我看见那里有卖鱼的,决定进里看看,原来我不太关注鱼,可到了北京以后,我开始爱看鱼了,鱼在水里游的那么悠闲、那么安逸,那么快乐。鱼快乐吗?早在几千年前,庄子和惠子就讨论过这个问题:“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据现今科学研究表明:“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钟”,如果这个研究是真的,那鱼是快乐呀。我爱看鱼却养不起鱼,那一套养鱼设备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是比较贵的,我继续在市场里瞎转,路过一间宠物店,信步走进去,里面卖猫,普通的家猫,三十元钱一只。我突然耳边响起宠物店老板的话:“你应该养一只猫了。”而且我也自认为能养得起猫,就买了一只,那只小猫大约一个月大,白色身体,上面有大片黄毛,尾巴是一圈一圈黄白相间的。卖猫的人建议我买个装猫的笼子把它拎回家,我想了想和他说:“不用,你帮我找个纸箱子捅几个眼就行。”小猫就这样让我抱着往家走,路上它很活泼不停的在挠纸壳箱子,我从纸壳箱的孔洞往里看,看到的是另一只眼睛,它也在往外看。我抱它路过我晚上总去的那家宠物店,正好没有顾客,老板很清闲,我让他看我新买的猫,他给我讲了一些猫的日常生活如何照顾,以及猫的性格,临走前还送我一袋猫砂,告诉我暂时不能买猫砂盆的话就用浅一点的脸盆吧。

回到家我给猫随便起了个名字叫“当当”,然后给苏和打电话,苏和非常喜欢猫,只是他都寄居在赵强那里,更没理由养猫了,苏和听到我养猫的消息非常高兴,马上就过来看猫,苏和与当当玩的非常好,我却不太喜欢猫,这种不喜欢来自于童年阴影。我的童年是在姥姥家度过的,姥姥家在农村,那时候老鼠很多自然养猫,那只猫总是挠我。有一次它抓住一只麻雀,被我看见了,我和它抢,然后我和猫打起来,它把我两只手挠的像斑马一样。还有一次它的小猫崽在家,我把小猫崽胡子剪掉了,它回来发现了,屋里坐着十几个小孩,它竟然一下就知道是我干的,又把我挠成“条绒”。

猫在我心中是一种如同幽灵般的动物,捉摸不定,冷漠高傲,有一种神秘的力量,甚至有在阳界和阴界自由行走的能力,在我心中猫是可怕的,会巫术的,我这么怕还养它,只是因为我在北京太孤独。

晚饭时间到了,苏和没有走的意思,看来我得留他吃完饭,我去厨房炒菜,他和当当继续玩,当当很喜欢苏和。当我把饭菜摆上桌的时候,苏和竟然从包里掏出一套餐具,然后自嘲的说:“你看我多有诚意,连餐具都自备了。”我说:“你不会一直带着吧?”苏和说:“对呀!我是一直带着。”我无语,至少我的价值观里接受不了这样的行为,但这也许是苏和真性情的表现吧!

苏和与当当玩到很晚才走,玩到很晚才走,苏和走了,当当也许是玩累了,对我摆出一张爱理不理的臭脸。你看,我就说猫会巫术呢,它怎么知道我不太喜欢它呢,对我和苏和竟然完全是两种态度。

开局被缝尸,我却成了复仇魔神  签到100天:全职高手爱荣耀!  末世重生之我不是女配  雪落半夏  重生后抱紧大佬的大腿  重生:妖女本无心  四合院:从收藏家到世界首富  唐三藏:前面有妖气,徒儿退后!  开局成神,加入诸天聊天群  卿颜我心  阔太太的心事  传承卡普,开局猿飞日斩求我出山  重生从一只猫开始  吃了葫芦娃的我裂开了  诸天煅体诀  四合院:科技兴国  视频通三国:开局发布十大狂人  都市:我,一部手机签到全球!  我,凡尔赛大师,加入群聊  午夜12点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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