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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瑶手机响了,一声急过一声。徐瑶放弃和我的对峙,又冲回她的沙发拿手机。我们自认为拥有了越来越多高级的现代化产品,可我们也被它们捆绑,连安静地思念的时间都没有了。那天夜里金子奇在bp机里的留言,15年了,我都没有忘记。现在,又有几个人的几条微信会让你刻骨铭心?
徐瑶挂了电话,又冲过来:“我告诉你啊!两天之内新大纲写不出来,你就陪我去见苗凯本人!我倒要看看你心里藏了些什么猫腻,还连我都不告诉哈?!”
我想躲避不如出击,反劝道:“魏东晨有什么问题啊?!合作这么多年了,服装师连他的臀围都背得下来,你干吗非换不可?!”
徐瑶强硬地驳回我的提议:“人和人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就注定了以后的相处模式!当年我几乎是跪着求他接的戏,这么多年,他周围所有人都习惯了我低三下四的状态,哪有人愿意承认我才是投资方和真正的大制片人?!不彻底和他撕一次逼,他们根本不知道天高地厚,一群废物!”
“干吗这么在乎其他人?魏东晨对你并不居高临下,我这个外人也感觉得出来。有些事,碍于他的名声和你的地位,不能说破。正因为你在他心里是有地位的,你懂吗?”我总觉得聪明如徐瑶也正在犯一些显而易见的错误。
“懂!所以办不到!我做不到一个幕后的女人旁观一群废物花枝招展!你不要转移话题!你和苗凯的事儿还没完!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他曾经在你家那边读过大学!两天!新大纲!听见没!”徐瑶不再废话,穿着她的高跟鞋又“嗒嗒嗒”地从我漂亮的木地板上走了出去。
我们的困境都因为我们在所谓的爱情里都最爱自己。为什么不能好好在一起,放下自己?我要我们在一起。我已经无法赔付所有人十五年的光阴,但电视剧可以。如果必须和苗凯合作,让他演一段他自己吧!改变些什么,重来一次,至少电视剧的结局会有所不同。
男主和女主的第一次见面未必如以往所有电视剧那般狗血。实际上几乎所有对人产生重大影响的人的出现都是悄无声息、自自然然的。因为宿世因缘缠绕不休,我们潜意识已经习惯了彼此,连个警钟都不敲。
我那时脑袋里还只有金子奇。金子奇是个无法让人不喜欢的人。随后我那个没心没肺的哥告诉了我金子奇的一切。186cm,女友常换常新,最爱音乐、篮球、打架。我哥的本意是劝退我,让我再也别见金子奇。我哥对我的感情很矛盾,一方面觉得我的学习成绩力压他十八年,一方面又觉得拿我这个状元到处炫耀可以证明他的智商也一样很高。如果我和他周围任何一个男生走得太近,他的智商就仿佛也一落千丈。
我怎么可能听他的,以他的智商决定的事情本来就应该是我的反向指标。我私下约了金子奇,没有什么更深层次的原因,只是暑假太无聊,而他的拥抱太磨人。他在一个咖啡店里等我,写写画画。这个海边的小城只有一点好,四季分明而且常年阳光明媚。我站在窗外,看着他头发泛着阳光的金色,松松地半遮着眼角,嘴唇厚厚的上扬着,一点点的笑意依然是全然的玩世不恭。他真的是我见过的最帅的男人。在此之前,我以为这样的人只会在电视里出现。
他发现了我,笑得比阳光还光芒万丈。我进去坐在他对面,问他在干吗。他起身坐在我旁边,我本能地让了让,他却直逼过来。一个二十岁的男生的青春气息迅速盖住了满屋的咖啡香。我本能地有点慌,多年以后,我把所有都归结为荷尔蒙反应。他把纸笔拿过来,一边笑一边说:“别脸红,有你哥在,我不敢把你怎么样。我在写一首曲子,送给你的。”他哼唱着,我听着,拿起纸笔,在曲子下面填了一首词。
阳光起时,金奏不及。
心有雅音,芬芳幽静。
风若来兮,云卷流长。
如子倾心,琴瑟合鸣。
静女其姝,不见踯躅。
颜如舜华,思慕何奇。
女子善怀,亦各有行。
一别朝暮,秋以为期。
金子奇全程沉默,也许用“惊呆”更为合适。他用一只手托起我的下巴:“你这个小脑袋到底有多聪明?果然是状元。你哥说你会去北大。”我在他的掌心里柔软,有那么一刹那,我不忍心说出那个残酷的事实:他们注定会被困在小城,而我的世界才刚刚向我张开双臂。如果说他对我只是一时心血来潮,换个学霸来玩,我又何尝不是拿他们这些“坏学生”给我无聊的高中生活做个结尾?以我现在的眼光看回去,一切都那么冷静合理,而那时的我们,我们每个人又有谁能超然情外?!
金子奇顺势轻轻地靠近了我,那么小心,像怕把我碰碎。他的吻那么柔,印在我的额头,仿佛一个伤心的痕。一切都拉开了序幕,我的叛逆将我放进了金子奇的怀里,于是一切都避无可避。那一整天,他一直拉着我的手在阳光下走,滚烫的海沙和他热烈的爱情。我觉得我十八岁这年终于活了过来。
我开始用各种借口抛下我哥去见金子奇。我从来没有问过金子奇“你有没有女朋友”、“你爱不爱我”这类蠢问题。我和他在一起,就是安静地看着他玩,看着他玩cs,看着他扣篮,看着他抽烟,看着他弹吉他,只是看着他就很好。那是一个与我完全不同的世界,无忧无惧,没有计划也没有比较,岁月静好,年华正茂。
如果没有遇到苗凯,我大概会一直这样以为,可他出现了,无声无息地。那天金子奇在网吧打cs,出门的时候,金子奇远远地向角落里打招呼。我第一眼看到的却不是苗凯,而是他身边的女人。本该是女孩的年纪,她却出落成一个美人。头发是不深不浅的棕色,和她的眉色完美地和谐。睫毛和眼妆都特意地修饰过,显得眼睛大而迷幻,有种勾人心魄的魅力。皮肤光洁如玉,毫无瑕疵,恍若天成。她的头发很长,及腰,弯弯绕绕地卷着散着,柔软得想让人抱。她的腿很长,就像古代画中的女人,瘦而且修长。如果真有狐仙,我猜就是长成她这个样子。这样的女人,任凭女人都会动心,何况是男人。我第一次体会到深刻的自卑,就像真鸭子看到真天鹅的那种自卑。我期待自己是一只丑小鸭,起码还有一丝变天鹅的幻想。
就这样,金子奇看着苗凯,苗凯看着我,我看着苗凯的女人。还是苗凯打破了僵局,自我介绍:“我是苗凯,你就是汪佩佩吧。”我从他女人身上把目光收回,看着站起来的苗凯比金子奇还高,在我身上不客气地盖下了一片阴影。我没来由地不高兴:“你们都长这么高真是很烦。走了。”他们都笑了,没人向我介绍那个女人,她在角落里陪着笑。
那个夏天,我再没见过苗凯。这个人无声无息地出现,又无声无息地隐没。金子奇经常提起苗凯,他俩的关系比他和我哥更近。苗凯是新疆人,父母离异,父亲是一名作家,母亲是酒吧老板。他自小跟父亲长大,生活贫困,缺少管教,还是他妈给他找了各种关系才进入这个和我哥、金子奇一样的三流大学,来了我们这个小城。他身边的女人叫琪琪,已经为他打过两次胎,14岁就辍学,开了一家服装店。在苗凯乐队演出时,她直接把酒店房卡塞给苗凯,简单直接。苗凯从未承认过他是女朋友,对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听完这些,我对苗凯生起了厌恶。我也没有隐藏这些厌恶。金子奇反而替苗凯辩白。在他们看来,是琪琪从一开始就自愿倒贴,怨不得别人。可我始终觉得,践踏别人的付出,也不值得原谅。所以,当金子奇说苗凯喜欢我填的那首词,想请我再填几首词的时候,我随便一应和,便扔在了脑后。
十五年后,不知道苗凯还记不记得琪琪,那个只出现过三次就从我生命里永远消失的女人,本来毫不重要,却让我对苗凯多了许多芥蒂。我们生命里出现过的许多人,都不是无缘无故的,他们都带着特殊的职责帮我们完成这一生的宿命,也许是悲剧,也许是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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