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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2页)

看沈明川一脸神秘的样子,温然也变得期待起来,当着沈明川的面,打开那个盒子,当看清里面是很么东西时,内心一热。

只见香槟色丝绒面的内里,躺着一支钢笔,笔身是黑色,笔帽则刻画着精致的黑白相间祥凤,凤眼上闪耀着红色的石榴石,尾部是金制的,上面镶刻暗纹,浑身都透露着精贵。

温然几乎是惊喜地拿起钢笔,拔出笔帽,笔帽下面的细节依旧精致得不像话,握在手里,触感和质感都非常完美。

“夜明珠露德丝系列888限量钢笔,喜欢吗?”

夜明珠是国际品牌,其钢笔世界闻名,限量版的钢笔多半是土豪们或者爱笔人士的珍藏品,通常有市无价,也不知道沈明川短时间内从哪里弄来的这么只钢笔。

他昨天不过是跟沈明川说了一下,这人今天就给他搞了支过来,其速度和用心......温然心里甜的发胀,诚实地点头说:“特别喜欢。”

沈明川亲了亲他的脸颊:“不准摔坏了。”

温然把笔握在手心里:“我哪里舍得。”

“摔坏了也没事,”沈明川又改口说,“给你买个更好的。”

“不用啦,”温然笑了笑说,“再说现在我也不怎么写钢笔字了。”

一来是工作忙,二来没有那情怀了。

沈明川莞尔:“那写个字给我看看。”

“好。”

钢笔有配好的墨水,为防止运输过程中会洒出来,弄脏钢笔,放在另外一个盒子里,只是没纸,温然手头并没有专门写钢笔字的纸,家里那些恐怕都会晕开,想了想,从他旧年的书堆里找出一沓发黄的纸笺。

好像有点脆了,索性还能用,温然给笔吸足了墨水,低头写。

沈明川就在一边看着他。

不过他的注意力不在字上,在人上。

温然认真的时候,无论是看剧本看书还是现在埋头写字,总给人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这么好的人在他身边呆了三年,他之前眼睛一定被眼屎糊了,才没发现有这么座宝藏在身边。

幸好后来发现也不迟。

“好了!”

正在沈明川胡思乱想时,温然已经写好了,抬头看到沈明川正在全神贯注地看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许久没写了,写得不好。”

“我看看。”

沈明川拿过来,都说字如其人,温然的字迹偏向于工整内敛,又不像女孩子的字那样清秀,带着几分利落洒脱。

温然写的是张爱玲的作品《爱》里面的一段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正巧赶上了。

自从知道了沈明川是怎么注意上他后,温然一直觉得这句话很适合他们,不早一步不晚一步,镜头就恰巧定格在了他脸上,让他们恰巧地碰上了。

不能逃避的阳光  神级大老板  每天起床都看见教主在化妆  王妃水嫩:王爷你好坏  异世流放  万人嫌成为郡王之后  共占春风  公主移情后前夫后悔了  睡够了吗  最后的王公  医女有毒:世子病娇宠  枕上贪欢:兽性总裁请轻点  武道封神  随身空间:我在乡下佛系养老  星际真少爷又在PUA统帅了  温柔折磨  BOSS每天都在装柔弱  九阳神诀  朕就是这样的汉子[快穿]  男人你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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