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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人在天涯一(第1页)

这个春天的第一抹绿意在他眼前浮动。那抹绿意离他很远,远在脚下这片漠漠黄沙之外,如果不是被江湖朋友尊称为神目如电的他,别人绝对不能看到那抹淡淡的绿意。

看到那抹绿意,是在他到了这里两个月后的一个清晨。他还穿着两个月前初到这片隐身在沙漠里的小集镇的时候那件棉袍。这件棉袍已经破损不堪,面不仅沾满了黄沙,还浸满了他这两个月苦苦搜寻猎物时流出的血汗。

他是猎人中的一种,人们称他大捕头。捕头是一个很久远很古老的行当,与其他猎人的区别在于,他搜寻的猎物是人们认为作奸犯科的人。

三个月前,一件轰动了朝野的命案在锦衣侯府发生。当时他正在锦衣侯府作客,命案发生后,锦衣侯便将缉拿案犯的大事托付给了他。

锦衣侯是当今圣倚为长城的股肱重臣,深得圣眷,那件命案即由此而生。锦衣侯膝下有儿女一双,圣对锦衣侯的公子早有耳闻,为了彰显天家眷顾之意,特意将这个公子召为驸马,以尚极为宠爱的小公主。

三个月前,圣降旨锦衣侯携子入京,与小公主完婚。天有不测风云,就在锦衣侯府风风光光地筹备入京一事的一个晚,暴雪突降,公子为人劫走,而且劫匪还赏了护卫公子的四个侍卫每人一刀。

那是致命的一刀,第二天凌晨,管家领锦衣侯之命去请公子商略大事,进了公子所居的院落,就发出三声鬼哭狼嚎的厉叫,四具无头死尸居然还站在大门里,腔子里的血已经流干。

四个人头是神目如电铁鹰铁捕头找到的。铁鹰是在侯府侍卫们一起出动之后赶到的,他既然号称神目如电,自然会比那些腹内草莽只会咋咋呼呼的侍卫们耳聪目明,心思缜密。他在公子居住的房子里找到的人头,人头藏在公子已经备好的行囊里,每个人头都有劫匪刻意做作留下的一个飞天蝙蝠。

飞天蝙蝠是用针刺出来的,却极为逼真,令人不寒而栗毛骨悚然。

锦衣侯虽然居庙堂之高,却并非不知远在江湖事。据铁鹰所知,锦衣侯在江湖的朋友极多,当今江湖霸主慕容公子最得力的属下和最知心的朋友风云浪子燕春来就是锦衣侯的朋友。看到人头的飞天蝙蝠,锦衣侯虽然为自己儿子的安危忐忑难安,却一如往常在沙场一样指挥若定,静若岱岳,从容说道:“据传言,江湖有一伙巨盗恶寇,屡有犯事,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其头领人称飞天蝙蝠,作案之后即会留下飞天蝙蝠的信标。铁捕头久在公门,想必所知更详。”

铁鹰仅从飞天蝙蝠的信标很难认定锦衣侯府所发的大案就是恶名昭著的飞天蝙蝠所为,他与飞天蝙蝠及其爪牙早在十几年前有过交手,虽然未能一举成擒,却也不落下风,他掂得出飞天蝙蝠一伙的斤两,在他看来,飞天蝙蝠纵然是穷凶极恶,也没有胆子到锦衣侯府行凶作恶,况且他难以置信飞天蝙蝠一伙会有这么大的神通,能够进出侍卫八千,禁卫森严的锦衣侯府。

铁鹰终究老于世故,为人处世极为老辣,他没有同锦衣侯这个位高权重的朝中重臣辩驳,沉吟许久后才缓缓道:“飞天蝙蝠一伙人不足惧,铁某担心的是胆敢劫走公子另有其人,而运筹如此精细,手段如此老辣,必然绝非可等闲视之。”

锦衣侯深沉地盯了一会儿铁鹰,老于算计的眼神一瞬不瞬,铁鹰虽然是名噪一时的大捕头,在锦衣侯深沉的注视下,也不能不垂下头去。

锦衣侯在疆场杀伐果决,长于谋略,朝野下人人皆知他是一个老狐狸。他断然不会不把铁鹰的话放在心里,铁鹰所说的事正是他不便说出口的事。

“府内侍卫皆是些纵横沙场的蠢材,做不得缉凶拿盗的事,本地的公差平时鱼肉百姓作威作福惯了,也都是一干废物,”锦衣侯依旧直视着铁鹰,发布了成命,“现今,只能仰仗铁捕头出手了。”

铁鹰虽然不相信是飞天蝙蝠一伙劫走了公子,不过对如何查办这起命案,还是决意从找到飞天蝙蝠一伙入手。

飞天蝙蝠的老巢就在这片沙漠,所以铁鹰来到了这片沙漠。他来的时候,还是滴水成冰的冬天,在他搜寻的两个月间,冬天渐渐溜走,莽莽黄沙的春意萌生。

人在天涯,春天也即将来到天涯。

铁鹰依旧没有搜寻到飞天蝙蝠的行踪,也许在那个即将消融的冬天,飞天蝙蝠飞到了温暖的地方。

天涯的冬天比地狱还有难熬,不仅有严寒,还有无穷无尽的寂寞。

飞天蝙蝠即便不害怕严寒,也会恐惧与黄沙同在的无边寂寞。

铁鹰人称神目如电,说的绝不仅仅是他的眼神,还有他的智慧和本领。现今天下有六大名捕,神目观西北的铁鹰铁捕头绝对能够跻身前三名。

铁鹰就住在这个集镇西北三间泥土房里,集镇有一家客栈,但是做事精明的铁鹰根本没有出现在客栈前,却选了这三间泥土房。这种精明不是吝啬,而是绝对隐蔽。

这三间泥土房的主人是一个瘦骨嶙峋老人,好像一只关进笼子里饿了三年的猴子。老人对铁鹰未作任何询问,因为他所关心的是铁鹰从怀里摸出来的银子。

老人没有住在这三间泥土房里,他还有一处小院子,比这里阔气,不过也没有阔气多少。房子有五间,也是泥土所造,院子里有两株老树,不过看起来和它们的主人一样瘦弱寒酸。老人告诉铁鹰,自己还有一个房客,是一个两鬓白发的年轻人。

铁鹰在住进三间泥土房之后,仅用了一天的功夫就把老人和他的另一个房客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

老人姓张,很平凡普通的一个姓,和莽莽沙漠里的流沙一样,人称张老爹,祖辈在这个集镇生活,曾经娶过女人,不过那女人命薄,入门不到五年就撒手人寰。张老爹平时做些小买卖,不过是柴米油盐针头线脑罢了,勉强度日。

那另一个房客是三年前来的,自称姓萧,这个姓在莽莽沙漠的小集镇非常罕见,名字不详,张老爹叫他萧大哥。三年前到了这里以后,就没有出去过,每天只是陪着张老爹说些闲话,然后回到屋里读书写字,一副文质彬彬的书生样子。他没有任何事情可做,却从不为钱粮担心,每个月会如数给张老爹奉房租。

这个房客当然引起了铁鹰的留意。铁捕头留意的事情,从来没有不被他揭破端倪的。然而,这一次,他失算了。

到了小集镇五天后,趁着夜色,铁鹰飞身进了张老爹的小院落。铁鹰不仅缉拿凶犯的手段高明,一身轻功也在江湖臻于绝顶高手之列。他落到院子里的时候,张老爹养的那条狗居然毫无觉察,轻松舒服地在张老爹搭的狗窝里啃着一根骨头。

铁鹰很顺利地附在另一个房客的窗前,房里还有一灯如豆,另一个房客的影子映在窗纸,屋里传出了抑扬顿挫的吟咏声。

那个房客居然专心致志地在隐身黄沙中的小集镇里诵读着这里的人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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