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天记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章(第1页)

“我养过,是叔叔送我的生日礼物。其实说起来,我叔叔是沈家的异类,他敢于与整个家族对抗,独自去美国念经济。他是我唯一喜欢与尊敬的家人。当时他问我十岁生日想要什么,我说想要一只小狗。果然,在我十岁生日那天,叔叔送了一条白茸茸圆团团的小狗给我。其实养狗是我从小的愿望,可惜我父母却害怕养chong物会耽误我的学习,从来不让我如愿。而那次,因为是叔叔送的,他们不好说什么,只能勉强应允。其实我的整个童年都是没有朋友的,因为我必须要待在家里完成父母布置的练习题,根本不能出门。久而久之,同学之间的活动也都不再邀请我,他们觉得我是个学习机器,是个怪胎。而人是需要朋友的生物,我很孤独。我把那条小狗取名为小团,小团的到来驱散了我的孤独,我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每天做习题时,它都会乖乖地待在我的脚下,不吵不闹。小团真的是只很乖的狗,但我父母看着小团的眼神却一天比一天厌恶。因为他们觉得我喂小团吃饭,逗它玩耍,都是在浪费学习的时间。”

说到这里,他又停了下来,安静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秦红颜想,接下来的回忆,肯定是让他不堪回首的。

“某一次,我重感冒,头昏脑涨之下去考试,结果只考了九十分,打破了一贯百分的记录。老师安慰我,说我是因为生病才会这样,没有关系。可是我的父母却不这么想,他们将问题怪罪到了小团身上。第二天,他们就将小团送人了。我胸腔难过得像是要炸开,哭着闹着要将小团追回来,但我父母却始终不肯透露小团的下落。我只能求助于叔叔,叔叔二话没说便赶紧去寻找小团,待一打听到下落就马上带去我收养小团的人家。那是离我家两个小时车程的乡下,收养小团的是一位农户,我到他们家院子时,一眼就看见了小团。它正躺在一堆垃圾旁边,嘴里吐着白沫,身体不断抽搐着。那个收养它的农户说,小团是自己贪吃,不小心吃了角落里的老鼠药,就要死了。他还说,平时狗吃了老鼠药,很快就会死。可小团却像是知道我要去,一直苦苦挨着。其实我很清楚,小团很乖,一向不乱吃东西,他是饿的。小团离开不过短短一个月,就瘦成了皮包骨,收养它的人家并没有好好照顾它。它是饿得没有办法,才会去到处捡吃的。”

沈盛年垂着头,嘴角的弧度哀伤至怪异:“在那么痛苦的情况下,小团看见我还激动得想要站起来。可是它已经没有力气了,只能虚弱地摇着尾巴。它一直看着我,眼里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它的眼神里没有责怪,只有留恋。我抱着它,一直抚摸着它的毛,想哭却哭不出来。最后,它的瞳孔放大,再也没有了知觉。那天叔叔送我回家后,我就再没有说过一句话。整整一年,我每天眼前都是小团临终时的样子——它的毛发凌乱稀少,身上全是骨头,甚至还有鞭痕。我父母慌了,甚至到处带我去看心理医生。可我还是没有说话,因为这是我对自己的惩罚。惩罚自己的弱小与无能,让小团受了那些折磨。从那之后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自立,要强大,要保护想要保护的东西。也许是我天生凉薄吧,从那之后,我对我的父母真的再也做不出普通父子母子那般的亲密动作。”

沈盛年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

秦红颜安静地听着,忽然觉得车内有股让人难受的窒闷。她打开车窗,由着带着潮意的江风吹散他们的发。

在这一刻,她终于理解了他。

幼年时的孤独与无助让她与他心灵相通。

她懂他的伤,也懂他的哀。

他们是同类,不需要多余的话语也能懂得彼此的同类。

秦红颜不懂得如何安慰人,面对沈盛年的倾诉,她只说了一句话:“我饿了,你上次不是说想吃韩国烤肉吗,我们去吧。”

从那次后,秦红颜再也没有劝说沈盛年搬离自家楼下。她想,他们两个都是孤独的人,需要彼此的陪伴。

事实上,和沈盛年做邻居也不算是件坏事。

作为一个高智商生物,沈盛年难得动手能力也挺强,只要看眼菜谱,便能做出和厨师媲美的菜肴。

每天下班回家,秦红颜便会去他家吃饭。

她喜欢带甜味的菜:宫保鸡丁,糖醋排骨,蜜汁鸡翅,回锅鱼片。而沈盛年次次做的,都合乎自己的口味。

说这是巧合也太牵强了些。

秦红颜某次实在好奇,便将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沈盛年道:“我每次做一大桌菜,就特别注意你最喜欢的是哪一样,再记下来。慢慢的,也就清楚你的口味了。”

秦红颜想,他的这种行为,不仅仅是细心,而是有心。

与沈盛年做邻居,秦红颜觉得自己不仅饱了口福,还能时刻得到救助。

除了电梯那次,沈盛年之后又救了秦红颜。

那天晚上她进浴室,一不小心便摔倒了,脚踝扭伤,躺地上半天都站不起身。结果没多久,沈盛年便来大力敲门。她通过手机告知了他自己门锁的密码,沈盛年进入后立即将她扶起,抱到了沙发上,又回家取回正红花油涂在她受伤脚踝上帮助消肿。要不是他,秦红颜估计自己得在冰凉潮湿的浴室待上一整夜。

事后她问他怎么会知道自己有危险,沈盛年说他也不清楚为什么,忽然之间就有了感应似地,觉得她家好像有事发生,所以便上来查看。

秦红颜想,或许这就是同类之间的感应吧。

不论如何,她和沈盛年和平相处了下来。

缘分实在是很奇妙的事,当初她避他为蛇蝎。而如今,他却在她生活中逐渐进驻,成为对她而言重要的人。

沈盛年对秦红颜而言是重要的,但奚欢对秦红颜而言却是不可缺少的。

恰恰就是这个不可缺少的人,接连好几个月都没有来与她见面。

秦红颜想念奚欢,与这番想念中理解了刻骨铭心的含义——他确确实实是刻在了她的骨头里,铭记在她心上。即使他有了女友,即使他对自己态度游离,她也是深深地想着他,恋着他。

自从知道奚欢女友是hg公司太子女后,一旦hg公司有聚会秦红颜便找会借口拒绝参加。

然而付长博的七十岁生日宴会这天,沈昂却点名让秦红颜陪同自己参与。毕竟这是公司董事长生日,所有高层管理人员都会去。秦红颜明白自己不能例外,也就应允了。

一生兄弟一起走  万斩乾坤  漫漫婚路  医妃驾到:邪王快跑  崇祯本纪  英雄无敌大宗师  玉皇大帝成长笔记  口说吾苹  名门傲妻:权少,你栽了!  重生之纹绣  超神至尊兵王  小七的秘密  星曜重生  转发一万条锦鲤求死  穿越1979  情滯幻野  邪王宠妻:神医废柴妃  教你养成一只圣母  世间始终你好  帝国继承者:宝贝,快过来  

热门小说推荐
天降萌宝:妈咪,别跑

天降萌宝:妈咪,别跑

关于天降萌宝妈咪,别跑某腹黑男人花菜,去跟你妈咪说,爸爸爱她。花菜妈咪,爸爸让我跟你说,他爱别的女人!这是一个宝宝腹黑爹地霸道妈咪蠢萌的有爱故事。...

球权时代

球权时代

一个中国控卫要在NBA生存,会面临多少艰难?在国内引以为傲的身体素质被轻松完爆,技术不如人,玻璃属性容易受伤。第二轮第56顺位被选中的陈遇也是如此。不同的是,他得到了一个系统...

我想只想躺赢

我想只想躺赢

03白金一代的水货榜眼?霍嵩没错,就是我!不打球是不可能的,把天赋带到CBA又不合适。只有躺平才能维持的了生活的样子。躺在活塞的替补席上,感觉跟回家一样。教练人超好,不用我干活。总经理也很好,薪水照样发。活塞的球员各个都是人才,球技超棒的,我躺着就赢了!我超喜欢跟他们一起打球。教练,我不想努力了!什么?拉里布朗要走了?求求你们多给我介绍几个拉里布朗吧!我真的只想躺赢!取代米利西奇成为03榜眼秀,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新秀拿下总冠军,还有这样的好事?如果您喜欢我想只想躺赢,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元基进化

元基进化

科技与超凡并存的世界,魔兽肆虐,万族征战,异化频起,危机四伏。好在人族在十六岁到十八岁期间有机会激活基因链,成为基因战士。基因战士进入神奇的起源之地冒险,寻找宝物,刻录超凡基因,获得神奇强大的力量,成为对抗危机的主要力量。陆缘穿越到这个世界,携带着能无限进化基因的奇异立方体。他蓦然惊醒。穿越,长得帅,有金手指,好家伙,要素齐了!难不成我就是那传说中的主角?!我,陆缘!是注定要成为人族顶梁柱的男人!如果您喜欢元基进化,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医妻三嫁

医妻三嫁

苏凉穿越后,嫁给同一个男人,三次。第一次,只是交易。第二次,还是交易。第三次,又是事不过三,我们假戏真做吧。顾泠说。女主视角军医穿越,成了被豺狼亲戚害死的苦命村姑。报仇雪恨之后,无处可去,便跟美男相公搭伙过日子。相公是个神棍,字面意思。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跌宕起伏,伏伏伏伏要不,散伙吧?苏凉认真提议。美男说,下辈子再说。男主视角天生特殊能力,让他选择离群索居。从来都是让身边的人离开,第一次开口挽留的人,就是她。顾泠觉得他和苏凉天生一对,注定要在一起。有人反对?他一直在救人,偶尔杀几个也无妨。霸气睿智成长型穿越女主vs仙气地气并存异能男主如果您喜欢医妻三嫁,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霍格沃茨新教授

霍格沃茨新教授

1992年的夏天,霍格沃茨将要开设一门全新课程,需要一位新教授的讯息,通过预言家日报唱唱反调等报纸,很快就传遍了魔法界,为之意动的人数不胜数,纷纷写信送到霍格沃茨。夏然弗雷蒙,作为从霍格沃茨毕业了八年的巫师,他也想重回霍格沃茨并担任教授职位,而且他还收到了邓布利多校长的回信,邀请他几天后去霍格沃茨参加面试,高兴之余,夏然发现自己有一个当务之急,他必须向自己的顶头上司,也就是魔法部第一大部门魔法法律执行司的司长,提出辞职!如果您喜欢霍格沃茨新教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