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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李绮橙妥协了。
镇上有个不大的菜市场。今天赶集,现在路边各种摊贩占着,人来人往的,也算挤。李绮橙一路往前面走过去,见到一个摊上有一笼小鸡还剩着。那卖小鸡的男人是个秃子,见她在摊前驻足,赶紧放下旱烟,指了指小鸡,微抬起身:“这土鸡我可是一个个挑的最好的,你看它的毛,我家的鸡生蛋可厉害,妹子你要是想买,这笼鸡我便宜十块钱。今天赶集要结束了,我就便宜个十块钱给你,你要不要?”
李绮橙本来没打算买小鸡的,可她觉得,平房旁边那块地也要荒了,养个鸡来生蛋吃,也不是件坏事。她蹲下来,打量了下那笼小鸡,觉得看起来挺精神,便指了指商贩脚边的饲料。
他懂她的意思,“行行行,送你饲料。”
等到她提着水果和那笼小鸡走回公路时,突然瞥见一旁的饭馆里有个高高大大的平头男人。李绮橙恍惚记起这男人有点眼熟,尤其是他脸上的疤痕。她往那边看了一眼,男人正喝着酒,桌上摆着一盘猪耳朵。他也往自己这边看来。
那双眼睛,又黑又亮,锐利得跟鹰眸一样。
她打了个寒颤,低着头加快脚步。
☆、第44章番外之苦涩
九月份,开学季,g大校园的门口,挤满了迎接学弟学妹的大二学生。他们举着牌子,好让那股新鲜血液找到各自的去处。
那个臃肿而肥大的身体慢慢挤进了学校。夏天的热浪还未褪去,李绮橙身上宽大的t恤早已被汗湿。她拖着厚重的行李箱,慢吞吞地走向那群人。周围的学生迈着轻快的步伐,有说有笑地从她面前走过,她擦擦汗,低头走路。
没有一个人来替她引路,李绮橙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走到报道处。负责注册的漂亮学姐淡淡扫了她一眼,让她把自己的校园卡领走。
“阿明,你帮学妹提下行李!”那位学姐指了指旁边嬉皮笑脸的平头男生。
“我马上有选修课,去不了。要不让花花去。”他拉过旁边一个短发、戴着眼镜,皮肤黝黑的女生,又朝李绮橙眨眨眼,“学妹,让这位学姐带你去。”
“谢谢,谢谢……”李绮橙擦了擦汗,不停说。
那位被称为“花花”的学姐名叫王丽华。她走到李绮橙旁边,友好地笑了下,拖过她的行李,“我带你去找寝室。”
一路上,王丽华给她说了些注意事项,包括去哪里买被子、床单,去哪里打开水。
李绮橙很不好意思:“谢谢学姐。”
“没事,咱们还有三年的相处时间。”王丽华拍拍她的肩膀,留了个电话号码给她,“以后有困难来问我就行。”
待她走后,李绮橙看着她的背影,觉得这个学姐人真是好。
忙活了一天,李绮橙总算是把寝室的工作搞好。她是第一个来的,后来陆续三个室友都来了。室友人很好,其中两个是东北的,另外一个也是本地人,长得瘦瘦小小,却像是有无限的精力。
后来,李绮橙觉得,她的大学四年生活中最值得回忆的就是这三个室友。在别人用异样眼光看待她时,她们却总是在维护她。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有天下午,她从澡堂出来,在学校某处发现有人打架。
一棵很大的黄桷树下,高高瘦瘦的男人身上撒满午后的阳光。那双半眯的卧蚕眼里满是凶狠的光。她看见他用大拇指去抹嘴角上的鲜血,动作不屑而冷漠。在他的脚下,是一个染着黄发的瘦弱男人。
她走得很慢,低头不敢去看。
男人淡淡瞥了她一眼,继续去踩黄发男人的手指。
后来,她知道了他的名字。那个叫席晔的男人大她一届,是席氏的第一继承人。
有关他的传闻,她都是从室友那里听到的。室友说他很暴力,和道明寺有点像。
“但是他比道明寺帅多了!”她这么告诉李绮橙,“他还有个在美国的弟弟,已经在帮助fbi查案了,这两兄弟简直不是人!”
暴力么?李绮橙回忆起那天的场景,他像是要吃人的目光的确挺吓人。这种男人就是典型的纨绔子弟吧,她无所谓地想。
关于校园里席晔这种类型男人的说法,她早就没兴趣,也没心思去在意。毕竟他和她的生活隔得实在是太遥远。
小胖妞李绮橙当时还没意识到一件事——以后的事谁能说得准呢?
大学四年,李绮橙的生活除了学习就是打工。她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是舅舅供着,爸妈留给她的那笔钱,她和舅舅都很默契地不去提。可舅舅那么微薄的收入,怎么能同时供养起三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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