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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真正的盗墓贼(第1页)

我心中一愣,睁眼一瞧,正见两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我跟冷板凳的眉心。

我小时候也打过手枪,老街上玩具店买的,十块钱一把,只能装空心的塑料子弹,靠枪膛里扳机联动的一条弹簧制发,杀伤力几乎为零。可是眼前这把,显然不是跟你小孩子过家家。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一把国产的95式自动步枪,全枪长七百四十三毫米,口径五点八毫米,重三点三千克,后坐力小,单、点精度高,便于携带;每支枪配五个弹夹,战斗射速可达单发每分钟四十发,连发每分钟一百发。

该枪最早于1997年,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和特种兵部队的配用武器首次露面,后列装部队,现已基本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第一种大规模列装部队的小口径突击步枪。我心中一呆,难道是遇到人民解放军了?

这时,从那两个大汉身后又走出一个人影,由于逆着光,我看不清脸,只能看到一个一米七五左右的影子。他摆了摆手,叫那两只黑漆漆的枪口从我们脑门上移开,然后他蹲下身,在一线天宽的岩洞口俯视着我们,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威严。

看了我们有十几秒之后,那人操着一口山西味儿的普通话说道:“两位老乡,我们是临省武装队的,刚调派过来,对这里的地形还不太熟悉,二位可知道蛤蟆岭在什么地方吗?”说着,递给我们两根烟。

我一看,乖乖的,还是根硬中华!我跟冷板凳一对视,这才忽然意识到,为什么那人会态度突变,管我们叫老乡了。

我们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烂得不成样子,上半身大部分的布料已经不见了,裤子勉强只能遮住重点部位,裸露出来的皮肤黑得跟煤球似的,隐约还能看见一道道结了痂的血口子,一吸鼻子,我的老天爷呦,那酸臭味儿差点没把我熏晕过去!

尤其是冷板凳胸前,还斜跨着一只军绿色的帆布包,再加上他本来就没什么表情,跟呆子差不多,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山野村夫。我的情况其实比他好不了多少,甚至更糟糕,透过地上的水洼反射,我的老娘啊,我几乎没认出来那个头发烧得跟柴火棍儿似的老包脸就是我!

见我们傻愣着半天没反应,那男人还以为我们刚刚被那两把枪给吓傻了,笑着哄我们道:“两位老乡莫担心,这是把仿真枪,打狗熊用的,不伤人。要不,你们先上来再说?”说着,他招呼了两个大汉把我跟冷板凳拉上去。

出来之后才发现,这里的地貌已经大变,满眼皆是高大茂密的原始森林,而我们现在正站在一座余脉的半山腰上,远处眺望过去,只见残阳如血,群山盘龙,云雾缭绕,好不壮哉!一时间,竟让我有种“八百里秦川”的错觉。

再看那男人的队伍,我真是吓了一跳。他们一共有七个人,其中只有一个是女的,长得还挺俊,细高个儿,白瓷儿皮肤,鹅蛋儿脸,梳一束高挑的马尾辫,穿一身黑色的紧身皮衣,手上斜端着一把老苏的AK47,嘴角正挂着一抹冷嘲的笑。

剩下的六个男人,除了为首的那个“一米七五”之外,个头都快有两米高,一身的腱子肉,黑色休闲服,每人配一把95式自动步枪,背上背一个黑色的军用背包,装的应该是子弹、装备和食物之类的。

我心中咯噔了一下,有哪个武装队的老乡会打扮成这个样子?这伙人怕不是什么善茬儿啊!

“一米七五”从背包里拿出来水和面包,递给我跟冷板凳。说真的,我的唾液立刻就沿着嘴角溢了出来,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全他娘的抛在脑后了,三下五除二就把面包就着矿泉水吃了个精光,最后还恨不得把塑料袋里的面包渣都给舔干净了,事实上,我也真是这么干的。

那“一米七五”一看我们连硬中华都不收,只认面包,心里更加确定了我们的“老乡”身份,一摆手,其中一个大汉从自己背包里取出来两只牛肉罐头,我的老娘啊,当时我的哈喇子就流下来了。

陆陆续续地,我们又吃了些火腿肠、蛋黄派、压缩饼干……总之,他们给什么我们就吃什么,一直吃到肚子鼓得溜儿圆再也吃不下了,我跟冷板凳才打着饱嗝,意犹未尽地灌了瓶红牛,停止战斗。

在这期间,我也不是光吃不动脑子,细细把他们的身份想了一遍。那个“一米七五”大约四五十岁,留着一嘴山羊胡子,穿得也是这伙人中最接地气的一个,近处这么一看,完全没有刚才在岩洞底下望着时的那股威严劲儿,语气神态,倒是跟乔乞有几分相似。

这倒是给我了几分灵感,老乔最初的身份不就是土夫子么?虽然现在接触过了,知道他其实就是个江湖骗子,连半吊子夫子都算不上,但是当时,在那个环境下,我们一大伙儿人,还不是被他耍的团团转?

现在再看这个“一米七五”,真是跟当时的老乔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连说话之前捏胡子的动作都一模一样,难道说这就是他们土夫子的职业性动作?那老乔的模仿能力,哦不,是忽悠能力,真他娘的叫一个登峰造极!

我心中忽地一愣,他娘的,“一米七五”要是土夫子的话,那这伙儿人,加上这一堆的装备,岂不就是传说中的……盗墓贼?!

我跟冷板凳一对视,他轻轻动了动眼皮,叫我不要轻举妄动,静观其变。这时,一直盘着腿坐在我们对面的“一米七五”突然清了清嗓子,笑道:“二位老乡既然吃好了,那咱们现在也该谈谈正事了。”

我大学宿舍里有个同学是陕西人,没事儿就爱唠陕西话,听多了我自然也就会上那么一点,冒充老乡应该不成问题。要是本地人听,一听就能识破,但刚才他说他们是邻省的,那就好忽悠多了,退一万步讲,即便是他们听出来了毛病,我也可以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们这山沟沟里的口音就是这样。

这么一盘算,我心里就有了底,学着电视上演的,大山沟里朴实老乡的样子,脖子一梗,道:“额听,你社!”

中国的语言就有这么一点,不管你讲的是哪儿的方言,只要当下的谈话情景有了,一般都能猜对,更何况,陕西话也不是那么难懂。

“一米七五”捏着山羊胡点了点头,笑道:“看二位老乡的样子,是在这深山野林里迷路了?”

我脑子转的飞快,原本他是想跟我们打听什么蛤蟆岭来着,可现在居然先问我们是不是迷路了,这不摆明了是在试探我们嘛,看我们究竟有没有给他们指路的那个能力,或者说是有没有利用的价值。你想啊,既然他们都已经把这端家伙老底儿给我们看过了,我要是再说我迷路了,这深山老林的,他们要做掉我们两个,还不是跟放个屁一样简单?!

想着,我手一摆,克桑着脸说道:“伯四,再们遇到麻达喽!直达有截大截大的狗怂,日他喽!摇涩老则喽!”

“一米七五”一愣,这回他好像有点听不懂了。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因为我都不知道我自己说了些什么,一半是陕西话,还有一半是我自己临时胡乱编的。

冷板凳也看了我一眼,眼神非常复杂,不知道他是在夸我机灵,还是在骂我笨。那“一米七五”笑了笑,忽然转过头,对那个女的说:“燕子,你老家不是陕西的吗,正好,你来跟他说。”

我心里一咯噔,手心已经被冷汗浸透了,他妈的,这回可算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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