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莫凡将金钱币再度收入脑海之中,同时观察体内空间,果然发现那块巨大的五彩晶石已经完全化作了一块普通的灰色石头。
对此,莫凡一脸苦笑。
原本他还打算利用“仙液”让修为更进一步,更可以利用五彩晶石进一步的修炼大五行晶体,可现在看来都成了空想。
不过好在金钱币终于有了新的变化,而他也终于可以初步御使金钱币。
因此莫凡心中倒也没有特别失落。
“幸好我是以神通剥夺猴王修行的大五行晶体修行之法,因此不用再从一开始慢慢修行,如今便已是第一层‘掌控’之境!”
莫凡突然自语起来,抬起右手,体内一缕灵力流转,继而渗透进了大地之中,顷刻间便自大地中转化出了大量的土之力。
而这些土之力顺着莫凡体内经络渐渐蔓延而上,最终在莫凡右手上渐渐凝结成了一层褐色晶体,仿若甲胄!
“这就是大五行晶体?”
莫凡有些兴奋地看着覆盖右手的晶体甲胄,只觉得有了这晶体甲胄后,自己右臂的防御力有了极大提升,甚至连力量也有了一定增幅。
“与那猴王凝聚的晶体颜色不同,是因为仙陨之地被鲜血浸染的原因吗?
所以才使得土之力也化为了赤色……
如此说来我现在所掌控的五行晶体是土灵晶体?”
莫凡喃喃低语,心中有所明悟。
紧接着他全力施展大五行晶体掌控之法,很快便转化了大量的土之力进入身体,继而于体表凝聚出了一件全新的褐色晶体战甲!
接着莫凡又散去战甲,右脚一跺大地,便见地面冒出了一根又一根尖锐无比的晶体石笋。
如此莫凡接着又演化了几次晶体变化,像是个刚拥有新玩具的小孩,玩得不亦乐乎。
良久后,莫凡才将体表的土之力散去,也终于明白了猴王为何会在自己的剧毒下坚挺那么久了。
在他看来应该是猴王将自已体内某些部位化作了晶体,从而减缓了剧毒的侵蚀。
接下来,莫凡将体内的无用之物全都丢了出去,便静静的等待了起来。
足足半月,一众猴妖才算是将仙陨之地的灵药采摘完毕。
当所有灵药全部堆积在莫凡面前时,莫凡才发现竟足足有八百多株!
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数量如此巨大的灵药,虽然绝大部分都是不入流的灵药,但也相当惊人了。
莫凡也如约兑现了他之前的承诺,以金钱币的力量将这些灵药中所谓的“不祥”物质吸收殆尽,然后再依言赐予有功者。
不过饶是之前莫凡有过叮嘱,但这一次的采药之旅还是折损了十余只小妖,甚至还有几名妖丁。
原因无他,就因为这些家伙没把莫凡的告诫当回事,觉得他是在危言耸听,所以偷摸着吞吃了不少灵药,最后死在了贪心上,受到暴虐力量的侵蚀,最终纷纷暴毙,死状凄惨。
对于这些妖怪,莫凡也并未多言什么。
但经过此事后,也让众妖心中警醒,明白了这位新任大王并未欺骗自己等妖。
除此之外,一众妖将也终于将那些被猴王残害的同族枯骨给带出了仙陨之地。
原本他们也并不怎么相信莫凡的说词,只是迫于莫凡那强大的实力,所以才不得不做出了选择。
可当他们亲眼目睹这堆积起来的众多同族枯骨后,才终于相信了莫凡的话。
因为枯骨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形成,所以他们自然的就排除了莫凡动手的可能。
被吃绝户惨死,全家跪求我原谅 都市狂医 魔法书之古宅传说 我有大爹,你没有,大爹救我 斗罗之葫芦 摄心妖妃倾天下 绝世神医 运河岛 男人三十 诡界求仙:我有一棵神通树 谁会想当王者英雄啊 娇娇住隔壁,周少夜夜失眠 分手后,和前任小叔结婚了 九世天雷淬仙骨 一个中年男人的领主战争 我背靠资源从乡镇步入省委大院 我在异界捡垃圾吃的那些年 开局被献祭魔界,我直接杀穿归来 彩虹的尽头(西幻 人外 1v2) 权力法则
关于网游之烽火江山雕弓揽,勒弦搭箭卷狼烟,卷狼烟,为谁溅血战三川。战三川,长棍挽,势若龙虎,精壮猛男!调重弹,沙场纵横烽火燃,烽火燃,策马疾行斩楼兰。斩楼兰,翻酒盏,群雄聚首,烽火江山!...
穿越是一件好事,可穿越到一个过于危险的世界却是一件毋庸置疑的坏事。于是,苏明决定要当一个龙套,不把自己练成十里坡剑神,誓不罢休。然而我是小时候住在你家附近的邻居,从小跟着你一起玩到大的,你忘了吗?你是我的恩人,要不是你当初给我的一块面包,我就不会有今天,所以,我会用一辈子来报答你。所有人都把我当怪物,只有你一直把我当人,这一生,我只会承认你一个。当聚光灯一个接着一个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时,苏明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人设一点都不龙套!!!(PS已完本五本长篇小说少女大召唤全方位幻想直死无限奇迹的召唤师魔王不必被打倒,总计字数两千万以上,更新有节操,各位书友可以放心食用。)如果您喜欢我明明只想当龙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三年前,她被表妹设计羞辱,被未婚夫抛弃,还毁了一个肾。三年后,她不得不做狗仔挖爆料做换肾手术。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被挖爆料的那个男人会那么乐意?她好像是被撩了?蓝恬,我助你复仇,但是前提是你得跟我结婚。苍海霆勾唇。他先是为她解围,又救了她命,再帮她拿回家产论救命恩情,我比那个冷天凌强一百倍,他骗你,我呢?我从未骗你。不要再说了,苍海霆,对不起,我从来就只是把你当做冷天凌的替身而已,真的对不起如果您喜欢入骨暖婚总裁,请走心,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俗话说死了张屠户,不吃带毛猪。余塘县欺行霸市的张屠户被狐狸精榨干身子而死,百姓正高兴之际,却发现对方死而复生,变得更凶更霸道,还学会了法术,从此,看着他翻江倒海,横行天下…这里有剑客长啸,古道西风,这里有书生赶考,荒村破庙,这里有妖邪肆虐,荒山大泽,这里有练气全真,上古秘境…本书又名天罡地煞108变猛人...
睁眼醒来,唐宇带着英雄联盟里面所有人物的能力和技能重生异界,会发生什么事情?比刀法剑术,我会剑圣亚索刀剑齐舞身姿比骑射箭术,我有艾希维鲁斯百步穿杨之法拼人数,我沙皇万千沙兵掘墓万千鬼灵人马的幽灵骑兵展示手段,我一百三十个英雄所有能力手段眼花缭乱!大陆上沉睡百年的武神,终究会再世,到那时,天地恸哭,万魔泯...
白依夕不小心胎穿进了一本书里面,小时候作天作地。什么?!小时候把她当敌人的病弱小男孩是男主!什么?!小时候被她欺负哭的男孩是男配!什么?!小时候被她骗了糖果的女孩是女主!还有,她竟然是个炮灰女配,一瞬间,白依夕风中凌乱了,然后某依夕果断跑路。三年后,她回来上高中。等等,男主,你不是在隔壁的十一中的吗??等等,男配,你不是温柔的陪着女主吗??等等,女主,你嫉妒我的目光是怎么肥事??男主爱我,很难吗?男配没有你,我要这冠军有何用?某依夕我原装原味的男主男配哪去了?!某依夕又想逃之夭夭,却被某大佬圈住,某大佬眼眸暗红,俊美的脸上带着一分凉薄的笑再跑,我就死给你看。白依夕大喊这不是我认识的男主,小说里的男主可没有偏执病态的属性啊!看着日益黑化的男主,白依夕果断认怂来嘛,亲亲,不生气哦!ps男主有人格分裂。如果您喜欢穿书后女配帅炸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