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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南谦坚定地摇着头,“不可能,也许别人有可能,但她绝对不可能!”
他比谁都清楚叶璃对他的讨厌。
莫南谦在路拔了不少治疗跌打损伤的翠云草,这是农村的土方,谁摔伤了就弄点回家捣碎了敷在伤口。
回了家,程青松也是常客,非常主动地拿了刀把蛇给宰了,莫奶奶一脸笑呵呵地给他们烧水。
莫南谦默默地回了房间换衣服,他担心吓坏奶奶。
古铜色的身劲瘦结实,只是背后因为摔下来擦到了石头,被弄伤了一片血肉,他只能先换红色的背心,之后再偷偷把翠云草捣了敷。
程青松突然推门进来,然后就看到了莫南谦背后的伤,吓了一跳,他还以为只是小伤呢,“你小子伤这么重怎么不早点说?”
“没事!”莫南谦随意套衣服,面色无恙。
“什么没事啊,叶璃那丫头刚才给你送来一瓶碘伏,你刚才擦擦吧!”
“她送来的?”莫南谦有些意外。
“是啊,我喊她一起吃蛇肉,她不要,非要让我把碘伏给你。”程青松把门关,“赶紧脱衣服,我给你药,要是被你奶知道了可得絮叨你几句。”
程青松帮莫南谦了药,然后挤眉弄眼道:“我就说叶璃那丫头喜欢你,你还不信?现在信了吧,她就是对你有意思,就是臭丫头死鸭子嘴硬!”
莫南谦很沉默。
他对程青松的话依旧不相信。
只是叶璃肯给他送碘伏来,让他很意外罢了。
程青松的嘴巴还在叭叭地说:“阿谦,有些话我很早就想对你说了,虽然你嘴巴硬不承认,但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是喜欢云芸,云芸吧好是好,但她以后是要考大学,找铁饭碗的……”
他从小和莫南谦一起长大,知道发小打小就刻苦努力,要是莫父没有出事,他现在肯定就在省城发展了,偏偏现在一家老小都指着他。
而云芸从小就是大队长家金尊玉贵的人儿,云春来夫妇是把闺女放在心尖尖宠的,试问又怎么可能把闺女嫁到莫家来?
莫南谦沉默着穿好衣服就出去了,并不回应兄弟的话。
他找到叶璃的时候,叶璃这会儿正在地里帮王大娘家收油菜籽。
现在是夏收的时候,也是油菜籽收获的季节,油菜颜色稍微发黄的时候就要开始采收,如果太晚的话,很多菜籽就榨壳落在地里了。
吴松伤了手,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干活就不得劲了,而叶璃因为想要一点菜籽油放家里做饭,可是自己家里又没种,刚好路过的时候知道王大娘缺人手,于是就以工换物。
先是把地里的一棵棵结满菜籽的油菜用弯道割下来,收集到空地铺好的编织塑料晾晒……
叶璃是个能干的,干活也卖力,因为大娘还管了她一顿午饭吃,一海碗素菜面。
阳光很毒很灼人,叶璃穿着长袖戴着长帽,可是汗水还是一遍遍湿了衣裳,湿哒哒贴在肌肤,她用袖子随意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动作麻利地割油菜杆子。
这还是最累的,等刚收割下来的油菜杆子晾晒了差不多以后,就要开始用工具拍打脱粒,到时候如果天气还是像现在炎热,那可真是要了卿命喽!
但这又能怎么办呢?叶璃也很无奈。
看别人穿书都会附赠个实用的异能。
比如空间啦,超市啦,点石成金啦,怎么到了她这里,就魂穿。
唯一的异能还是穿书前的原装货。
打人的确是一把好手。
可现在是八零年代初,物资匮乏,百废待兴,要紧的是食物,所以她带过来的异能多少还是鸡肋一些。
叶璃想,等忙完这一阵,一定要去寻求新的谋生之路。
一直留在农村种田也不是长久之计。
她英语不错,以前为了出国留学做准备,专门考了雅思,成绩接近满分,出国比赛的时候还和老外无障碍交流,平时出国旅行也会住在当地人的家里锻炼口语,她曾经想过,以后进外交部做翻译呢!
要是现在能找份翻译的工作就好了。
不过这个小地方想找翻译工作怕是有难度的。
她又想到了卖瓜子。
如果能通过卖瓜子获得第一桶金,那真真是再不好过的事情。
这样想着,仿佛目前的人生还是充满了希望,干活更得劲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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