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嗯嗯嗯,东方老弟说得有道理,想我小的时候也是这样,拿着木刀做着英雄梦,可以理解,可以理解。”牛毅深以为然。
“那还请牛兄不要坏了小孩的美梦。”
“这自然没问题。”向东方表明态度以后,牛毅转头对云远说,“云小老弟,那你可得认真练,将来一定能练成绝世高手,江湖上总有一天能有你的名号。”
牛毅这是想起自己小时候的样子,牛毅不忍打击云远,才出言鼓励了一番。
“我肯定会成为绝世高手,不过却不屑在江湖留下名号,我要做一个读书人,也只愿做个读书人。”
牛毅现在肯定想不到,以后真会有一个叫云远的读书人,没在江湖上留下名号,却在天下留下了响亮的名号。
牛毅一边和东方聊天,一边看云远写字,刚开始看依然粗糙,说是练剑完全是当孩子笑话来看,可看久了,好像真有一丝用脸的味道在里面,隐隐约约好像也能感觉到云远身上有一丝丝用剑的气息流转。
可一看身边的东方,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用剑之人,身上也没带剑。
天下大多修武之人还是愿意把武器带在身上的,比如挎着剑、提着斧,或者像自己一样,背得刀。
东方就背了一个书笈,里面也不像放着剑的样子,也放不下剑,除非是短剑。
至于说云远在师门有人教过,在路上自己练,牛毅压根就没想过这点。
修武可不像读书,先生教你认识几个字后,就能把书扔你自己读。
修武可不一样,是一直要有人教的,练错了最好的结果就是什么也练不出,差的结果就是伤及五脏六腑,再严重一点就是毁经断脉从此成为一个废人,最严重的就是死在那儿。
不然为何有练功走火入魔一说呢?
只有真正入门,并且在入门路上行了一段的人才有资格自己修武,不用人带。
云远可不像是入门还走了一段路的人,这么小。要知道自己辛苦练了这么多年,也是前几年师傅才将本门最高武学传了上篇给自己,让自己一边行走江湖一边自己琢磨。
要是让他知道云远真入了门,就算还没达到能自己修武的地步,不知道得吃惊成什么样子。
是不是说明云远修武天赋比牛毅好呢?
其实不然,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天下修武天赋不错的人不少,可能教人完全将天赋发挥出来的人却不多。
天下也只有那些顶级的门派或者少数二流门派能做到。
可是,天赋不错又能怎样?就算师门用心培养,自己努力,也很难达成为门派顶尖人物。
只有天赋顶尖的弟子,顶尖门派才会花尽心思培养,提供天材地宝培养。
所以,天下的武人,大多都对不住他们的天赋。
当然,最顶尖的高手靠的不止是天赋,但没最顶尖天赋想成为最顶尖的高手,却是很难。
因为,大多数人都还达不到努力得要靠拼天赋的地步,要想成为顶尖的人,大多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再拼上一拼天赋才行的。
云远嘛,修武天赋只能算还行。
读书天赋算不得顶尖,修武天赋也只是还行,东方也不知道为什么先生会让自己带云远一路走到学院,这完全是把云远当自己弟子了嘛。
当然还有一点,天下少些高手,更加太平!
这也是为什么不愿意教出太多高手的原因之一,人人都是天上人,世间也就没有天下人了。
牛毅只能当是错觉了,应该是感觉错了吧。
当晚,三人找了个近河的地方过夜。
看云远麻利地搭好了睡觉的地方,再去钓了几尾鱼上来,牛毅更是刮目相看了,还真和印象中的读书人不一样,除了那身衣服和背上的书笈,和行商小贩没什么区别。
只要不是在山里,东方和云远都是穿着书生服的。
晚上有鱼,加上东方的手艺不错,三人也算吃得不错,就当是报了牛毅下午的肉干之恩了。
睡觉的时候牛毅很自觉地没和东方、云远离太近,不想又一次造成什么误会。
东方也没留牛毅一起。
乱星之域 不死帝尊 岁月化成风 孤影行 凡人修仙:从一本破书开始 猎人:我真不是除念师 玄德至水浒 十倍返现,神豪姐姐在线打赏 火影:从掠夺属性开始拯救宇智波 快穿:请你拿稳反派黑月光剧本 全民求生:从寻找女友开始 为妾的职业操守 豪门小可怜,她靠算命成大佬 她腰细身软,二爷哄撩上瘾 八零:换亲后被禁欲大佬日吻夜哄 即将退休的日子 王凌在明末 烽火:情长 吞噬为主,双修为辅,我独断万古 婚心叵测
崇祯十五年,松锦之战惨败后的大明,满目疮痍。一个现代人灵魂穿越而来,取代大同总兵姜镶,面对的是棘手的问题,是病入膏肓积重难返的大明。乱世用重典,沉疴下猛药,为了挽救天下,姜镶不得不狠起来。如果您喜欢大明最狠总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还依然热爱生活。对于林威来说,热爱生活也好,不忘初心也罢,他必须经受金钱和亲情的考验,做一个更优秀的称职的警察!如果您喜欢虎假警威,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剑之魔法师这是一个很久前就写了不少的的故事,是一个少年的幻想吧,现在想把它写完,真正描绘出那个心中的理想世界,让自己不留遗憾,故事是古老的魔幻,可是竟然没这分类!...
第三届网络原创文学现实主义题材征文大赛参赛作品如果您喜欢重生之八十年代新农民,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爱而不得是什么滋味,从前谢黎不懂,如今,她懂了。她是离国即将登基的长公主,他是亡国世子。他们本该毫无交集,可阴差阳错,谢黎为了他差点命丧燕国。那些他加诸在她身上的痛苦,她必要加倍奉还。长公主,他该如何处置?杀了吧,尸体丢出去喂狼。怎么?以为我会放过你,我已经不是那个满心只有你的阿黎了,想想以前你对我做的事,只是喂狼,便宜你了。这些年,她终于想通了一件事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都是狗屁!顾源(当事人)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当谢黎终于结束这一切准备好好登基做女帝时,她在凤君家里看到了那个应该本应该死翘翘的顾源。这是我哥哥之前卧底燕国现在燕国灭了他功成身就回来了,其实他才是你未婚夫。谢黎哈?本来他才华横溢家里指望他拜相封侯,但他现在不想做官所以我要去挣功名利禄他就负责嫁你了。谢黎这种事情不需要问我意见?这么随便的吗?我们问过你皇兄就是陛下,他同意了你的意见不重要。顾源阿黎。谢黎果然还是下手太轻了,直接弄死吧。这是一个女主前期爱男主爱的死去活来后期只想搞死男主的故事,男主死没死我不知道,但他是真的狗!如果您喜欢女帝今天休夫了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