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每个人的感觉不同,却在同一时间,全都在她身上流连,自己好像都要飘起来,舒服,太舒服了。
四个男人带来的刺激,四份不同的感受,让她更加吟哦不断,直到叫出声来。
这一下,更加激起男人们的快感,动作越来越鲁莽,阮媚的叫声,从最初的浅浅嘤咛,到现在字句清楚的直抒胸臆,“来吧,都来吧,媚儿好喜欢。”
众人闻言,心内大定,既然媚儿喜欢,那还有什么顾忌的呢?
狂乱粗暴中,每个人双目赤红,四双手指,几乎不约而同,伸进她裤腰。
只是,窗边忽然传来剧烈的咳嗽声,众人猝然停止。
那是并未参与的丛仲钰,正双手抱胸,悠闲观摩。
他的眼光,掠过众人,看向媚态尽显的人,单手抵唇,眼神里带着淡淡的戏谑。
阮媚没敢抬头,她想,就凭他看到自己应当的一幕,他一辈子不会从心底喜欢她了。
因为自己骚浪淫荡,不是读书人向往的娴淑雅静的好妻子。
喜欢被多个男人围着干,喜欢征服男人。
风花雪月,终究是镜中花,水中月。
直到丛仲钰离开,即便花中桢劝导,阮媚的头,始终都没抬起来。
大家见她后来兴趣淡淡,最后各自意犹未尽散去。
······
花、丛两家除了过年,平时从没聚集这么齐全。
各家请帖各自写,而那封重要的契书,丛仲钰当仁不让,写好后只是让大哥拿去给花大铭过目后,就准备拿去村长那盖大印,然后送去比他更高一级的里正那封存。
哪知,为名字谁在前后,居然又吵了一次。
花中桢句句在理,“按照序齿排列,花家三个都比你们丛家的大,难道不应该是我们三人名字在前么?”
丛仲钰最讨厌的就是花家唯一的聪明人花中桢,只要有事,他都要动点小心思,虽然是鼠目寸光的小聪明,可也让他膈应。
轻啜口茶,丛仲钰慢条斯理,“娶妻自是按序齿,可咱们是一个姓么?既然不是一个姓,谈什么按序齿来?这是由我丛家人来书写,自然是丛家在前?有种,你的字比我好,写来试试?”
众人缄默,确实,丛仲钰的字,比花中桢写的好,只要有眼睛,谁都看得出来。
阮媚不想大家因为这个而生分,更何况昨夜的事,一直搁在她心里,忐忑难安。
毕竟,都是她夫君,谁家不舒坦,她也左右为难,不好做人。
怯怯的,拉丛伯钰的袖子,在他耳边轻语后,又走到花中桢身边,坐他腿上,摸他后脑勺,眼睛直直望他。
花中桢见她那小鹿般的眼睛带着祈求,暗叹后做出决定,“好吧,就这样吧,花家不争,两位大哥且都去村长家,我们花家,还有一大堆的事要做。”
“我们丛家也很忙。”立刻起身,丛仲钰眼睛扫过阮媚,“你还不回去?我们的鞋子何时能做好?”
一手牵住已经乖巧很多的阮烨,睥睨走过众人。
阮媚垂颈,娇滴滴地跟他后面走了。
花中桢气的,把花小岩好不容易贴的喜字,撕坏三张。
午后,两位大哥办完事回来,把红艳艳的婚契书,一式三份,村长那一份,两家各一份。
故事中的我们 后悔、怀錶、门扉 Tough Love (后爹的茶话会) 操之过急(作者:朴希) 当龙傲天穿成白莲花 成为那条龙的白月光 如果可以,我愿与你一同化为一片云彩 枕边人(作者:蔚空) 亲爱的,别想逃! 骄奢[娱乐圈] 不许动,她是我的 江南春之梨花落 万域天尊 潜规则 穿書結局之後(NP) 新修 我穿进了自己写的小说里 鬼诉其一.莫忘(完) 穿越之高门庶女 青春的每一刻 枫红之时
凤府的嫡女凤奕落患有眼疾,又从来不出府门。人都说她定是个奇丑无比的病秧子,实在难与郡王相匹配,众口悠悠,积毁销骨,人言可畏。二人大婚之日,凤奕落不小心打翻烛台,新房燃起熊熊大火,她挣扎着出不去,最后葬身火海。本以为就这样死去了,没想到竟然重生了。重生之后的凤奕落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不仅眼疾突然好了,还想尽各种办法退婚,这让本不大在意的郡王着实起了兴趣,本想着捉弄她一番,却没想到把自己给搭进去了。如果您喜欢重生后我成了郡王的黑桃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2001年,国内的文艺导演在前仆后继冲向戛纳柏林威尼斯。商业大导醉心拍大片冲击全球票房。此时的方南正苟在一个个剧组做武行,从剧组武行干起,直至成为全球一线大导演!PS华娱重生导演无系统不签到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果您喜欢文艺世界,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当纣王意外获得了人生模拟器,模拟起来了不同的人生。每次模拟完成回归后,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奖励。当真正的封神开始的时候,不仅姬昌懵逼了,整个洪荒都懵逼了。卧槽,这么多的准圣,圣人大能,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如果您喜欢纣王的人生模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新书超凡大卫,穿越到星际世界,身旁带着神的影侍,四周到处是危险穿越了,怎么还带着赫拉迪克方块。骑士很帅,巫师拉风。你说我是做骑士还是做巫师呢?Q群(普通群)7878681Q群(VIP群)7999186...
图书管理员朱秀穿越到五代十国末期。彼时,刘知远刚刚建立后汉,郭威刚当上新朝廷的枢密使,柴荣弃商从戎逐渐崭露头角,官N代赵匡胤正游历四方,苦苦探寻人生的意义和方向武力值为负数的朱秀,当不了乱世草头王,只能低调求活。好在他知道这个时代的所有大腿,郭威柴荣赵大他决定跟随时代大流,一根根挨个儿抱紧,最大的梦想是混一个开国功臣。可最后,朱秀渐渐发现,最粗大腿竟是他自己!他才是那个注定结束乱世,开创国基的太祖皇帝!如果您喜欢五代第一太祖爷,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喜欢做好事,因为它能使我心情愉悦(增强体魄)。可我又不得不强迫自己做点不好的事,这都是为了让英雄们时刻保持警惕(提升能量)。当我一次次殴打反派甚至是英雄的时候,我发自内心地希望他们能被自己的良知唤醒或是促使他的心灵蜕变从而更加强大(会掉技能卡)。总体而言,毋庸置疑,我是一个好人,只不过我拥有极其灵活的道德底线。如果您喜欢美漫大镖客,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