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七章
白天做了很多事,晚上困得就很早。收拾干净的卧房里有一张木架子床,从床顶垂下白色的蚊帐,两个大小伙子睡在床上不算挤,但也没有余裕,被子下的肢体多多少少会有碰触。
他们从懂事后几乎都没有和别人同床的经历,这跟同住一间屋子不同,睡在一起是更亲密的行为。
祝夏听着耳边传来均匀的呼吸声,心里相当快活,就算傅泽明对人再有礼貌,也不会随便就和哪个人睡一张床吧?他们俩现在同一个戏拍过了、同一桌饭吃过了、同一份卷子做过了、同一张床也睡过了,亲兄弟也就到这份上。
外公这间老屋对祝夏来说其实算私人领地,就算他跟郑艺博那么好,他也不会带郑艺博来,以前的交过的女友,他都没有带来玩过(被甩太早,也没机会带来玩)。
但他想带傅泽明来这里,他觉得这里特别好,他想把自己拥有的一切好东西都拿给傅泽明看,让对方能一直跟他玩下去。
余琳琳对他看得很准,他的确一直过得太顺利,眼前的好像都可以抓牢,让他没有意识去考虑背后的真意。
山里的昼夜温差极大,睡到半夜,傅泽明被冻醒了。外面在下雨,他清晰地听到雨水打在瓦檐、草木上的绵密声响,感觉自己身上冻出一层鸡皮疙瘩,祝夏还在睡,但应该也觉得冷,蜷成一团紧紧挨在他身边,他们两个身上都没有盖被子。
窗外闪过一道电光,紧接着,沉闷的雷声响彻天地,借着短短几秒的光亮,傅泽明发现棉被堆积在床尾。他头疼地想起:是了,这小子有踢被子的毛病。
大晚上睡得好好的被冻醒,傅泽明心里多少有点火气,但祝夏踢被子他自己也不能控制,傅泽明只能把床尾的被子拉起来盖在两人身上,躺下准备继续睡,但很快又想到祝夏可能还会踢被子。
傅泽明再次起身,将一侧被角掖进身边的人的身下,然后侧身躺下,伸出一只手压在祝夏身上,防止他夜里乱动。这是一个无限接近拥抱的姿势。
身边的少年上身只穿了件薄背心,手搭过去时,他的手臂和手掌不可避免地碰触到一些裸露在外的皮肤肌理。棉被可能真的厚了,傅泽明觉得有点热。
下雨天最好睡觉,山里的雨天尤其如此。祝夏舒舒服服地从梦里醒来,正看见傅泽明站在床前,背对着他换衣服。傅泽明给人的印象一直是斯文客气,在工作时他穿着服装师搭配的方案,突显出斯文与疏离的气质,让别人觉得他是高岭之花;他的私服则基本是宽松简单的样式,穿上就只是个特别英俊的宅男。反正无论哪一种形象,都让人觉得他不会打架。
但床前的傅泽明扯起睡衣从头顶脱下时,肩背起伏的肌肉形状相当漂亮,祝夏自己在练拳,一眼就能分出哪些是花架子哪些是练家子,傅泽明这线条像流水一样,协调性不可能差,爆发力也应该很强。
祝夏愣是看精神了,他盯着一头睡乱的头发爬起来做好,对傅泽明赞赏地吹了声口哨。
傅泽明回头莫名其妙地看他一眼,将另一件套头衫穿在身上,问:“早饭想吃什么?”
祝夏想了想他们拥有的食材,说:“喝粥吧。”
傅泽明无可无不可地应声:“行”,他走出卧室去洗漱,祝夏也下床换衣服。
粥煮好后,两个人坐在门槛上一边喝绿豆粥一边啃面包。雨还没停,但越下越小,触目所及都是被洗得青翠可爱的绿色,空气里有一股湿润的草木气味,山岚从林间缓缓升起,与雨雾相连,风一吹,便在半空中或聚或散,像是有神仙要从雾里驾临。
吃完饭,祝夏去打水洗碗,然后他抱出一堆书出来让傅泽明选着看。按昨天的安排,今天本来要去拜访祝夏外公的旧友,但那位旧友住的地方离这里比较远,天气好都要走一个半小时才能到,雨天山路会变烂,就更难走了。现在谁都不想动,就坐在门口看看书、吹吹风,也是很舒服的。
傅泽明翻了翻祝夏抱来的书,有一些是平装的漫画和小说,另一些竖排的是线装书,那几本漫画小说他都读过,就拿起几本线装书翻看。
这几本书一看就属于祝夏的外公,大多是什么《妙法莲华经》、《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只有一本《诗经》混在里面,显得与众不同。傅泽明对佛经不感兴趣,便开始看那本诗经,发现书里夹着很多张薄薄的纸,纸张都很旧,发黄发脆,每一张上面都有人用稚拙的笔迹抄录了《诗经》里的某一篇。
傅泽明想,虽然一看就是小孩子练的毛笔字,但在小孩子里,这字也真够丑的。
祝夏正在重温《哆啦a梦》第六卷里《大雄未来的新娘》这一话,他瞥到傅泽明从书里拿出好多张纸,凑过去看了眼,忍不住说:“我小时候字竟然写得这么丑。”
傅泽明觉得这话没法接,附和不太好,说不丑又简直是闭着眼睛说瞎话,
祝夏从傅泽明手里那叠纸里抽出一张看,除了感慨自己的字真他妈丑,还发现这张纸上抄的诗里有两句特别好,祝夏把那两句反复看了很多遍。
下午太阳出来了,祝夏带傅泽明去近处一个风景很好的小庙逛逛。终南山自古就是仙都福地,山林深处藏着无数小小的道观庙宇。
山里的晴雨一变换,完全就是两个世界,饱含水汽的白色烟云散去,现出山林的本来面目。因为昨夜的大雨,路上遇到的溪流小河都水位猛涨,还遇见了两处小瀑布,这种瀑布会因为一场大雨出现,也会因为一个晴天消失。
过一座用三颗树扎成一排的桥时,下面的水已经和桥面一般高。为了安全起见,而且山里也没有其它人看见,无所谓丢不丢脸,两个人拽着手一前一后地过桥。
爬到山顶看见那座破破烂烂的小庙,两个人出了一身汗。
那座庙真的极小,比祝夏家的“大别野”还小,只是多个二层楼,孤零零一座耸立山巅。虽然破得朱漆剥落、匾额不存,但檐角飞挑、傍云而建,很有几分世外之地的意思。
夜行医手札(电影《降妖天师》原著) 有人偷偷爱着你 129次日落 我教渣攻守男德 一枪致命 主角O对我图谋不轨[ABO] 父母资格证[星际] 学霸他病的不轻 快穿之疯批反派大佬竟被强制 妖孽国师的病美人小咸鱼 诛神传 合约夫夫 [穿书]霸总他对我欲罢不能 慈悲罚·落骨生香 娇气包[快穿] 鉴谎 做个暴君,声色犬马 男神带我去捉鬼 试爱成婚,总裁大叔棒棒哒 最强后勤
神君日常调戏来吧,让本神再帮姑娘度一度仙缘!她撑着酸涩的腰,后退两步不娶,何撩?神君邪魅一笑你本就是我的妻,为何不能撩?她一个修仙废柴,如何都想不到,某日居然偶遇了位俊美神君…可这位世人眼中修为极深,高冷威严的神君,偏偏不停的对她撩啊撩从此被众人鄙夷嘲笑的废物,一路开挂,通窍入仙,直上天宫!甜宠无虐,1v1双洁爽文如果您喜欢神君凶猛逆袭娇妻,要上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她是世界佣兵之王火凤,腹黑狡诈,睚眦必报,医术高超却心如蛇蝎。他是华夏特种兵王苍狼,铁血冷酷,手段毒辣,风华绝代却心硬如铁,冷漠无情。他是官,她是匪。一场意外,他与她双双遇难她,候府嫡女慕容火凤,容貌倾城,被誉为东离第一美女,却是一个从小疯癫的疯子,众人称之疯小姐。他,帝王之子南宫宸天,兰庭玉树,姿容无双,然却...
关于豪门养子他是人人都可以欺负的豪门养子,过着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但没人知道,他身后背负着万亿的遗产。一朝一鸣惊人,他这个豪门养子,是你们谁都高攀不起的!...
作品名明末新帝国现代屌丝青年刘布,穿越至平行世界祟祯七年山东临清当大户人家公子哥身上,刘布刘邦的刘,吕布的布,万金购得天下第一美人陈圆圆,以为可以从此过上没臊没羞的生活,却闻大明将于十年后灭亡。还好!有十年好日子过。这可是明朝末年,山东更是四战之地,好日子,不存在的。且看刘布如捐官当千户官,训练出一支铁军太平军,雄踞山东半岛。挫败奸臣对于家族的图谋,将计就计,痛打落水狗,将山东官场搞得天翻地覆,鸡毛一地。仿效荷兰人郁金香热,泡制大明版传销式全民孵银子,制造大明金融危机,尽掠民间之富,得银五千万两。威迫利诱澳门葡萄牙人工匠,获得了火枪和红衣大炮的制造方法,设立兵工厂,打造东亚最强火器部队,娶郑芝龙之女,与郑氏结盟,获取郑氏水军舰队。最后搅动风云,逐鹿天下,在乱世之中,闯下一番事业,力抗异族,延续了汉族文明。如果您喜欢明末之新帝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图书管理员朱秀穿越到五代十国末期。彼时,刘知远刚刚建立后汉,郭威刚当上新朝廷的枢密使,柴荣弃商从戎逐渐崭露头角,官N代赵匡胤正游历四方,苦苦探寻人生的意义和方向武力值为负数的朱秀,当不了乱世草头王,只能低调求活。好在他知道这个时代的所有大腿,郭威柴荣赵大他决定跟随时代大流,一根根挨个儿抱紧,最大的梦想是混一个开国功臣。可最后,朱秀渐渐发现,最粗大腿竟是他自己!他才是那个注定结束乱世,开创国基的太祖皇帝!如果您喜欢五代第一太祖爷,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有一个明星男朋友也真是甘苦自知,时刻害怕被偷拍,还得忍受一堆女粉丝索握手索拥抱,好不容易柳暗花明,却又有个苦情的前女友,她是一战到底,还是悄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