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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桃歌既不骑马,也不乘轿,迈开两条长腿,朝郊外走去。
他是无极境的修行者,体魄强悍,真元流转不息,狂奔一天都绰绰有余。
只是苦了琅琊郡的官吏,一帮身体孱弱的读书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一溜小跑跟着,几里地之后开始气喘如牛。
吴贤之蹚起流星大步,额头已然见汗,纵然用尽吃奶的力气,也和闲庭信步的小侯爷拉开十丈之远。
王吉王郡丞还好,常年在田间地头忙于农事,脚力强健,本来能跟在侯爷后边,但不敢越过上司,始终与吴贤之差出半个身位。
今日是艳阳天,走了没多久开始出汗,王吉敞开衣袍,挽起衣袖和裤腿,俨然农夫打扮,边走边悄声说道:“吴大人,这位侯爷,似乎与传说中的大相径庭,立足未稳,便开始示威发难。史书记载,琅琊城距今已有三百余年,不问任何缘由,说推倒就推倒,那可是祖宗之地呀,咋能这么草率呢?就不怕后世子孙,戳他的脊梁骨吗?”
吴贤之眉头微皱,低声道:“安西两年,小侯爷养了一身行伍习气,重兵事,轻政事,来到封邑先筑城防范于未然,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不知修葺城墙的主意,出否出于李相授意,若是有备而来,咱们可就要有的忙了。”
王吉摇了摇头,抱怨道:“简简单单一句话,上千万的银子都要打水漂,数万人都要围着他团团转,城墙而已,有啥可建的,自己兵强马壮,谁敢来攻城?真有敌军来袭,死守也不是办法,孤立无援,迟早有破城的一天。要我说,不如把钱放到开荒,有粮,就有兵,有兵,底气就足,这就叫做养己自重,不战而屈人之兵。”
吴贤之放缓脚步,喘匀气息,说道:“你我苦读几十年圣贤书,自诩满腹经纶有栋梁之才,细细想来,不过是在与权贵和百姓打交道,何曾与虎谋过皮?侯爷虽然年纪轻轻,但久经沙场,帐中攥有敌首无数,战功比咱们履历都厚。别忘了,他可当过一军主帅,并非胸无点墨的纨绔子弟,想要建城,定然有他的道理,东花甲士一旦翻过背驼山脉,琅琊郡首当其冲,没有城池依仗,一日之内会变成大坟茔。”
王吉不屑一顾笑道:“郡守大人危言耸听了吧?背驼山脉全是高耸入云的天堑,神仙都难翻越,再说东边不是还有三道关呢吗?又不是摆设,东花敢犯境,一定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吴贤之沉声道:“东方三关,驻兵不到两千,且器械陈旧,军心散漫懈怠。你信不信,一旦起了战事,东花铁甲会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屠戮三关,消息都传不过来。”
王吉擦拭着脖子汗水,质疑道:“有那么邪乎?两千兵卒,又不是两千条狗,在城头放放箭,凭借地形优势,我就不信挡不住十天半个月。”
吴贤之慎重说道:“别忘了,碎叶城一战,征西军虽然初次交锋未取得优势,可鄂城打败贪狼军之后,侯爷杀了一记回马枪,换上安西军服饰,混入碎叶城,从入城到擒住郭熙,只用了一天。”
王吉倒吸一口凉气。
西域第一雄城,屯兵数十万,还是被誉为武勇第一的西军,竟然被几千人轻易冲破。
东方三关的两千散兵游勇,能挡多久?
想都不敢想。
路边接连出现北庭流民,春江水暖的季节,依旧裹着大厚棉袄,个个面有菜色。
闻到流民身上传来的恶臭,随行官吏忍不住用袍袖掩住口鼻。
吴贤之轻叹道:“也不能怪李氏族人把流民撵出城,想想看,自家后花园来了一帮乞丐,要供他们吃穿,忍受在里面吃喝拉撒,还要提防他们身上携带的瘟疫,没准儿还会偷盗财物,谁能受得了?”
“也是。”
王吉频频点头,竖起大拇指,赞叹道:“幸亏吴大人高明,没有将这些流民置之不理,一天送两次粥,他们才不至于饿死。”
吴贤之愧疚道:“为官者,已是沾了一身污泥,唯有心缝里,留有一线洁净之地。见死不救者,与禽兽无异。”
二人正在阿谀奉承,李桃歌已经率先走到河边,流民层层叠叠,围成一个圈,不时传来激烈争吵声,李桃歌钻过人群,见到中间立有十几名锦衣华服的男子,手中握有长剑,一派趾高气扬,脸上露出狰狞神色。
河边躺着一名溺水老翁,全身泛起青白,早已断了气。
身高九尺的巨汉苗春娇握紧哨棒,冲李氏族人怒目相向。
流民当初遭遇山贼洗劫,苗春娇一夫当关,拦住数名胡子去路,将二当家的脑袋打爆。
李桃歌看在眼里,觉得这人力大无穷,棒法炉火纯青,是名不错的武将胚子。
见过面后,觉得这家伙说话颠三倒四,所言牛头不对马嘴,可惜了一身蛮力武艺。
李氏族人显然没把这年轻汉子当回事,一名尖嘴猴腮的家伙叉腰喊道:“奶奶个熊!从北庭过来的泥腿子,你们有几条命啊,活腻歪了?!敢挡住大爷去路,信不信本公子一声令下,调集官兵过来,把你们全扔进大牢里,秋后问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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