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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2页)

由于朗贝尔西埃小姐对我们有着一种母爱,对我们也就有了权威,有时当我们有了过错,竟至对我们像对子女似的进行处罚。她总威胁要处罚我们,而这种对我来说挺新鲜的威胁比处罚本身更加可怕,但真的处罚过后,我反倒觉得没有先前那么害怕了,而且,更加滑稽的是,这一处罚使我更加热爱处罚我的人。是我对她的全部真挚的爱以及我全部的善良天性阻止了我再犯应该受到同样处罚的过错,因为我感到在疼痛之中,甚至在羞惭之中,夹杂着一种快感,使我更加盼望而不是害怕今后再挨她的玉手的责打。的确,这其中想必是夹带着某种性早熟的缘故,所以她哥哥的责罚我觉得就一点也不带劲儿了。不过,由于他的脾气好,所以他打我也没什么可怕的,而且,如果说我约束自己,免遭处罚的话,那完全是出于害怕伤了朗贝尔西埃小姐的心。因为这就是亲切,甚至是肉欲产生的亲切,在我身上所具有的威力,而这种亲切始终在我心中支配着我的肉欲。

这个我既避之又不怕的过错又重犯了,但错不在我,也就是说,我并非故意的,但我可以说我心安理得地利用了它。不过,这第二次处罚也是最后的一次了,因为朗贝尔西埃小姐想必看出一点这处罚并未达到目的的苗头,便宣称她不再责罚我了,因为这样做太累人。在这之前,我们一直是睡在她屋里的,甚至冬天有时还睡在她的床上。两天之后,我们被弄到另一间房里去睡了。从此,我有幸——我真不想要这种荣幸——被她当成大孩子看待了。

谁会料到,一位三十岁的女子用手责打一个八岁孩子的这种处罚竟然违背常理地决定了我今后一生的兴味、欲念、激情及我这个人呢?在我的肉欲被激发的同时,我的欲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至于我的肉欲只局限于我曾感受过的,根本不想再另有所寻了。我虽有着一腔几乎与生俱来的肉欲的热血,但直到最冷淡、最迟滞的气质发育的年龄之前,我都洁身自好,一尘不染。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知何故竟忧心忡忡,用炽烈的目光贪婪地盯着漂亮女人,我老是回想起她们来,但只不过是为了使之按我的方式浮泛起来,变成一个个的朗贝尔西埃小姐。

甚至到了婚娶年龄,这种始终挥之不去的,甚至达到堕落、疯狂的奇怪癖好也没有使我失去似乎本该失去的美德。如果有什么淳朴纯洁的教育的话,那我接受的就是这种教育。我的三个姑姑不仅是标准的贤惠女人,而且有着女人们早就不再有的一种端庄矜持。我父亲是个好玩找乐的人,但他是个老式的殷勤男人,即使在他最喜爱的女人们面前,也从不说些让大姑娘脸红的话语:没有谁家比在我们家里,在我面前,更尊重孩子的了。我发现朗贝尔西埃先生家里也是同样情形,甚至有一个很好的女佣,就因为在我们面前说了一句有点粗俗的话便被辞掉了。直到我成了个大孩子,我不仅对男女间的事毫无概念,而且这种模糊的思想在我脑子里从来就只是以一种丑恶、恶心的形象出现的。我对妓女有一种恐惧,从未去除。每当我看见一个浪荡子,我总是鄙夷不屑,甚至感到可怕,因为,有一天,我从一条低洼小路去小萨柯内村时,看到两旁有一些土穴,人家告诉我说那些人就在里面乱搞,从此,我便对淫荡厌恶透顶。一想到他们,以前野狗交配时的情景总要浮现在眼前,我便恶心得不行。

这些教育的偏见,本身就会延迟一种易惑气质的最初的迸发,而如我所说,肉欲的初露端倪在我身上所引起的遏制也对它们有所促进。

我尽管血在不合适地沸腾,但只能想象我曾有过的感受,所以只会把自己的欲念寄托于我已知的那种肉感,从未想到过去尝试别人告诉我的那种我深恶痛绝的快感,而这种快感与那种肉感极其相近,我却毫无觉察。在我愚蠢的奇思异想之中,在我的色眯眯之中,在它们有时使我干出的怪诞的行径之中,我脑子里常在求助异性的帮助,但我从未想到过除了我渴求的那种用途而外,异性还会有其他功用。

因此,我不仅就这样带着一种很强烈、很色眯、很早熟的气质度过了青春期(除了朗贝尔西埃小姐非常无辜地使我感到的肉欲而外,我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快感),而且,当我随着年岁的增长,终于长大成人的时候,仍旧是原本要毁了我的东西保住了我。我原先童稚的那种兴味,非但没有丧失,反而与另一种兴趣紧密相连,以致无法从我感官燃起的欲念中把它剔除。这种疯狂,加上我天生胆怯,总使我很少敢于在女人们面前造次。因为不敢吐露心扉,或不能为所欲为,另一种享受只不过是我那种享受的最后终结,我的那种享受是不能被渴求它的男人所抢夺,也不能为可以给予的女子所猜到的。我一辈子就这样渴求着最心爱的女人,但在她们面前又不敢声张。我虽说是不敢表明心扉,但至少可以想象我所知的男女间的事,以求自娱。跪在一位凶悍情妇面前,对她唯命是从,求她原谅宽恕,对我来说都是一些很温馨的享受。而且,我那活跃的想象越是使我热血沸腾,我便越是一副木讷情人的模样。可想而知,这种恋爱方式不会立竿见影的,但对被爱上的女方的贞洁是毫无危险的。因此,我实效甚微,但通过我的方法,也就是说,通过想象,我毕竟大大地享受了。这就是我的肉欲与我胆怯的性格和浪漫的精神配合一致,如何通过同样的兴味,为我保住了一些纯净的感情和诚挚的品德。这些兴味如果稍有不慎,也许本会把我推向最粗暴的淫欲之中的。

我在忏悔的黑暗而又满是污泥的迷宫中迈出了最艰难的第一步。最难启齿的并不是那些罪恶的事,而是那些既可笑又可耻的事。从现在起,我可以对自己充满信心了:在我刚才敢于说出那一切之后,什么也不能再阻止我了。大家可以看出,对这种坦白我得付出多大代价,在我的整个一生之中,面对我爱得发狂的女人,我情急不已,我眼不能见,耳不能闻,神不守舍,浑身抽搐,可又不敢造次,去向她们表露心迹,也从来没有趁最亲密熟识之机,向她们乞求我所需要的唯一宠幸。这种事只是在我童年时有过一次,是与一个同我年岁相仿的女孩子,而且那还是她主动提出来的。

在如此这般地追溯我敏感心路最初的痕迹时,我发现了一些因素,它们有时好像格格不入,但又常常聚集在一起,有力地产生一种相同而又简单的效应;而且我还发现了另一些因素,它们表面上看是相同的,却在某些情况的作用之下,形成了极其不同的组合,人们永远想象不出它们之间会有任何联系。譬如,谁会料到我灵魂中最强有力的力量之中,有一股会是在奢华和脆弱流入我的血液的同一源泉中孕育的呢?我刚才说的并没有离题,大家将从中得出一种完全不同的印象。

有一天,我在紧挨着厨房的房间里独自做功课。女佣把朗贝尔西埃小姐的梳子放在铁板上烤。当她回来取的时候,其中有一把一边的齿全都断了。这是谁弄坏的?除了我没别人进过这间房间。大家便盘问我,我说我没碰过那把梳子。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联合起来规劝我,逼迫我,吓唬我。我死不承认。但是他们一口咬定是我干的,我怎么争辩也没有用,尽管大家头一次见我如此胆大,竟敢撒谎。事情闹大了,应该严肃处理。使坏、撒谎、死不认账,似乎应该数罪并罚。但是,这一回却不是朗贝尔西埃小姐来责罚我。他们给我舅舅贝尔纳写了一封信,舅舅赶来了。我可怜的表哥犯了一个也不小的错,我俩被一块儿处置。这一次处罚厉害极了。当人们为了以毒攻毒,要永远割断我的孽根的时候,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因此,他们治得我安生了好久。

他们没能从我口中套出所需口供。我被多次盘问,弄得我惨极了,可我仍不松口。我宁可死,而且也决心以死相拼。武力只好向一个“魔鬼般倔强”的孩子——他们对我的坚贞不屈就是这么说的——让步了。我终于逃过了这次残酷的折磨,虽狼狈不堪,但还是胜利了。

这一经历距今将近五十年了,今天我再也不必为这类事情遭到惩罚了。喏,我要面对上帝声明:我是冤枉的,我没有弄断梳子,连碰都没有碰过,我没有靠近过那块铁板,连想都未曾想过。大家不要问我梳子是怎么弄坏的:我不知道,也弄不明白。我所确知的是,我是无辜的。

大家去想象一下那孩子的性格吧:在日常生活中胆怯听话,但逼急了的时候,便激烈、傲岸、不可驾驭。那孩子素来由理性所支配,一贯受到温柔、公正、和蔼的对待,都不知道何为不公正,可却第一次受到了正是他最爱戴、最尊敬的人的那么可怕的处置。他的脑子该有多乱啊!他的感情乱了套了!在他的心里,在他的脑子里,在他整个聪明、理智的体内,天翻地覆了!我要求大家如果可能的话,想一想这一切,因为对我来说,我觉得无力分析、无力叙述当时的心境。

我尚无足够的悟性去理解表面现象是如何使我脱不了干系,也无法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我只是从我的角度去考虑,而我感觉到的是,我并没犯错,却受到了可怕的惩罚。皮肉之苦虽然疼痛钻心,但我并不介意,我只感到愤怒、气愤、失望。我表哥的情况与我差不多,大家把一个粗心的过错当成故意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置,所以他跟我一样怒气冲天,可以说,与我团结一致。我俩躺在一张床上,激动地颤抖着,搂抱着,喘不过气来。当我们的那两颗幼小的心灵稍微平静,可以泄愤时,我们便坐直身子,拼足全身力气,一遍又一遍地喊:卡尼费克斯,卡尼费克斯,卡尼费克斯!()①

我在写这事的时候,只觉得心跳加快:当时的情景我就是活到下辈子也忘不了。这暴力和不公正的第一次感受深深地铭刻在心,以至于凡是与之相关的一切观念都会使我如当初那样愤懑,而且,由于我的这种感受本身已永驻不去,并完全摆脱了一切个人利害,所以,只要看到或听到任何不平之事,不管受害者是谁,也不管发生在何地,我便立刻火冒三丈,感同身受。当我读到一个暴君的残暴行径,读到一个邪僧恶侣的卑鄙伎俩时,我真想去亲手捅死他们,万死不辞。每当我看见一只公鸡、一头母牛、一条狗,或其他动物欺负另一只动物时,我常常会跑得大汗淋漓地去追赶或是用石头砸它,就是因为它在恃强凌弱。我的这种感情可能是天性,而且我也认为这是天性使然。但是,对我第一次遭受的不公平对待的深沉回忆与我的天性交织太久、太密,不会不增强这种天性的。

我童年生活的宁静到此结束了。从此,我不再享有一种纯净的幸福,而且,我至今仍觉得,我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就是到此为止的。我们在博赛还待了几个月。我们在那儿宛如人们描绘的亚当一样,仍在人间天堂,但已不再享受其欢乐了。表面上,情况依旧,但实际上境况已大相径庭。学生与他们的引路人之间已不再存在爱护、尊敬、亲密、信任了,我们已不再把他们看作能看透我们心思的神明了。我们对于坏事已不再觉得可耻,而是更加害怕遭到揭发:我们开始藏藏掖掖,争辩,撒谎了。我们这种年龄所具有的所有恶行坏事在腐蚀我们的天真无邪,把我们闹着玩的事变成了丑事。在我们眼里,连乡村也失却了它让人动心的温馨和淳朴的风情,好像变得荒芜悲凉了,仿佛蒙上了一块帆布,遮盖住了它的美丽。我们不再侍弄我们的小花园,不再锄草育花。我们不再去轻轻抠扒泥土,因发现我们撒下的种子发了芽而高兴地嚷叫。我们对这种生活已失去兴味,别人也讨嫌我们了。我舅舅把我们领了回去,我们离开了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彼此都挺满意,对分别并不太遗憾。

我离开博赛快三十年了,每每想起那段时日,心里总不痛快,没什么值得缅怀的。然而,自从我过了中年,日渐老矣,我感到别的回忆在磨灭,唯独那些同样的回忆常常又浮现、深印在脑海里,而且其美妙与深刻与日俱增。仿佛我已经感到生命在消逝,在竭力把它抓回来,重新开始。当年的细微小事我都饶有兴味,就是因为它们是当年的事情。所有有关的地点、人物和时间,我全回想起来了。我看见:女佣或男仆在我房间里忙乎;一只燕子从窗户飞了进来;我读书的时候,一只苍蝇落在我手上。我们住的房间的一切布置我都想起来了。朗贝尔西埃先生的书房在我们右边,墙上挂着一幅绘有历代教皇像的版画、一只晴雨表、一个大日历。他的房间背靠一座地势很高的花园,几棵覆盆子树为他的窗户遮阴,有时树枝还伸进窗来。我很明白,读者没太大必要知道这一切,但我需要把这些告诉读者。我干吗不敢把当年所有的逸闻趣事全都说给读者听!

每当我忆起那些事来,我仍旧快活得浑身发颤哩!特别是有五六件事……咱们妥协一下吧,我少说五件,单说一件,唯一的一件,但愿读者们让我尽可能把这件事说得长一些,好让我多快活一会儿。

如果我只想哗众取宠,我可以写朗贝尔西埃小姐露出臀部的事。她不幸在草地下方摔了一跤,把屁股整个儿露了出来,被路过的撒丁王全给看见了。但是平台上胡桃树的事我觉得更有意思,因为朗贝尔西埃小姐摔跤我只不过是观众,这一次我却是演员。而且,老实说,我爱朗贝尔西埃小姐如吾母,也许爱得更深,摔跤本身虽然可笑,但我笑不出来,反倒怕她给摔坏了。

啊,你们,对平台上的胡桃树的来龙去脉很好奇的读者们,听我说说这段可怕的悲剧吧。如果可能,切勿颤抖。

院门外,入口左边,有一平台,午后,大家常去坐坐,但上面没有一点阴凉。为了让它有点阴凉,朗贝尔西埃先生便让人在上面种了一棵胡桃树。种树时十分隆重:我们这两个寄宿生成了树的教父。当大家伙儿填坑时,我们便一手扶住树,一边唱着欢歌。为了给树浇水,还在树根周围垫了个围子。每天,我和表哥两人成了浇水的热心观众,都很自然地坚信,在平台上栽一棵树比在突破口上插一面旗帜更加伟大,而且我们决心独占这份光荣,不同任何人分享。

为此,我俩去砍了一截幼柳树插枝,栽在平台上,离令人生畏的胡桃树约十来英尺。我们也没忘了给我们的柳树根部围了一圈:困难在于如何浇灌它。因为水源较远,大人们不让我们跑去提水。可是,我们的柳树又必须浇水。我们想尽一切办法给它浇了几天水,而且成绩不俗,我们看到柳树长了芽,有了嫩叶,我打量着叶子,深信它很快会为我们遮阳,尽管柳树高出地面还不足一英尺。

由于我们一心想着这棵柳树,干什么都不专心,对学习也没了心思,入痴入迷,大家不知道我们是怎么回事,便对我们比以前管得更严。柳树要断水的致命时刻到了,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它渴死,难受极了。最后,我们急中生智,想出一条妙计,救了柳树和我们一命:那就是在地下掏出一条小暗沟,把别人浇胡桃树的水偷偷地引一部分来浇柳树。我们起劲地干着,但起先并不理想。因为坡度挖得不好,水一点也不流。土老往下掉,暗沟老被堵上。入口还塞满了秽物。全都乱了套了。但我们仍矢志不移:艰苦劳作,战胜一切。()①我们把小暗沟和柳树根周围弄深一些,好让水流进来。我们把小木箱底截成小窄板条,用其中一些一块块平铺在沟底,用另一些斜置在两侧,呈一条三角形引水道。我们在入口处插一些细木头棍棍,做成类似栅栏门或滤栅的形状,挡住污泥石块,让水流入。我们用经过很好揉捏的泥土把我们的杰作掩盖严实。全部弄好之后,我们怀着希冀而又担心的焦虑心情等待着浇水的时刻。等了好久好久之后,这一时刻终于到了。朗贝尔西埃先生也像平时一样来看浇水。我俩待在他身后,挡住我们的柳树。幸好,他是背朝着它的。

当第一桶水刚刚倒完,我们便看见水流到柳树的小围子里了。我们一看,便忘乎所以,高兴得嚷嚷起来。朗贝尔西埃先生闻听,便扭过头来。这可完了,因为他看着胡桃树下的土质好,在贪婪地吸水,正在高兴哩,突然发现有两处在吸水,不觉一怔,也喊叫起来,细细一看,发现了花招,立即叫人拿了一柄十字镐来。一镐下去,掘飞了我们两三块木板,还粗门大嗓地吼道:“偷水!偷水!”他抡起镐来,狠狠地乱刨一气,每一镐都击在我们的心上。转眼间,木条、引水沟、树围、柳树,全毁了,刨了个乱七八糟。他这么残酷地破坏时,嘴里没别的话,翻来覆去嚷叫着的就一个词儿:“偷水!偷水!偷水!”

大家会以为,这事对小建筑师们来说后果不堪设想。这可是想错了:一切到此为止。朗贝尔西埃先生没说一句责怪我们的话,没有对我们挂脸,而且再没跟我们提起这事。不一会儿,我们甚至听见他在他妹妹跟前朗声大笑,因为朗贝尔西埃先生的笑声老远就能听见。更加令人惊奇的是,最初的心疼过后,我们自己也不太难过了。我们在别处另栽了一棵树,而且我俩常记起第一棵树的遭遇,常装模作样地学着:“偷水!偷水!”这之前,每当我自以为是阿里斯蒂德或布律蒂斯时,便有着一种了不起的感觉。这一次是我强烈的虚荣心的第一次表露。我们可以动手造一条引水沟,种一棵小树与大树较劲儿,这在我看来是无上的光荣。我十岁时对光荣的看法就胜过三十岁的恺撒了。

这棵胡桃树及与之相关的小故事一直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或者常常浮现出来,所以,一七五四年,在我去日内瓦旅行的美好计划中,有一项就是去博赛,再看一看我童年戏耍的地方,特别是那棵亲爱的胡桃树,那时大概有三十三年多了吧。我太忙,总是身不由己,脱不开身,腾不出时间来了却自己的心愿。看来我将永远不会再有这种机会了。但我并没死心,我几乎深信,一旦回到这些亲切的地方,发现我那棵胡桃树还活着的话,我将用泪水来浇灌它。

回到日内瓦,我在舅舅家待了两三年,等着他们决定如何安排我。舅舅想让他儿子学工程学,让他学点制图,也教他一点欧几米德的《几何学原理》。我也跟着表哥在学,而且产生了兴趣,特别是对制图。但是,大人们却在商量着让我当钟表匠、教士或牧师。我很想做一个牧师,因为我觉得布道真带劲儿。但是,母亲遗产的那点收入,经我和哥哥一分,就不够我继续求学的了。由于我还小,还不必急着作出选择,我便待在舅舅家等着,几乎是在浪费时光,而且,天经地义,还不得不付出一笔数目不小的膳宿费。

舅舅同父亲一样是个好玩找乐的人,他同我父亲一样,不知道自己的责任何在,对我们很不关心。舅母是个有点像虔信派的虔诚笃信的女人,但她宁可唱圣诗,也不愿管我们的教育。他们几乎给了我们充分的自由,但我们从未放任自流。我和表哥总是形影不离,只要两人在一起就足够了,并不想与同龄的淘气包们为伍,所以没有沾染上一丝一毫因闲散而生的放荡习气。我把我俩说成闲散之人甚至都是错误的,因为我们一辈子也没悠悠荡荡过,而且,幸运的是,我俩始终喜爱的游戏把我们一起留在家里,不想到街上去玩。我们制作鸟笼、笛子、三羽球、鼓、小房子、玩具气枪、弹弓等。我们好学老外公的样儿,学做钟表,常常弄坏他的工具。我们特别喜欢在纸上涂鸦、画图、着色,润刷画面,糟践颜料。日内瓦来过一位意大利江湖艺人,名叫冈巴-柯尔塔。我们去看过一次他的演出,后来就再也不愿意去了。但他有一些木偶,所以我们也动手制作起来。他的木偶扮演喜剧动作,我们也为自己的木偶编排喜剧。没有变音小哨子,我们便憋着嗓子学小丑的声音,表演那些有趣的喜剧。我们可怜的善良家长们耐着性子在看、在听。但是,有一天,我舅舅贝尔纳在家里读完了一篇他自己写得很美的讲道稿之后,我们便撇下喜剧,也写起讲道稿来。我承认,这类琐碎的事没什么意思,却显示我们的启蒙教育本该多么需要引导,以便像我们这样小小年纪便几乎自己支配时间、管束自己的孩子不致放任自流。我们很少需要找伴儿,甚至有此机会也不以为然。当我们去散步的时候,我们看到其他孩子在玩也不眼馋,甚至都没想过要跟着一起玩。友谊充满我俩心间,只要我俩在一起,最简单的游戏都足以让我们开心畅怀。

由于我俩形影相随,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特别是我表哥很高,我却很矮,两人成了挺可笑的一对。他身材修长,小脸蛋像个干苹果,弱不禁风,走路乏力,引起孩子们的嘲笑。

大家用当地方言给他取了个绰号:“蠢驴”。我们一出来,就听见大家冲我们喊“蠢驴”。表哥比我耐得住性子。我生气了,想打架,这正是那帮小浑蛋所希望的。我打起来,但被人打了。我可怜的表哥尽量帮着我,可他体弱,一拳就被人撂倒了。这一下,我可火了。可是,尽管我没少挨拳头,但他们毕竟不是冲着我的,而是想打“蠢驴”。而我这么怒不可遏反而添乱,所以我们只有等他们上课时再出门,免得被那帮小学生哄笑追赶。

我已经是一个行侠仗义的游侠骑士了。作为一个真正的帕拉丹()①,我只差一位贵妇人了。我倒是有过两位。我不时地去沃州小城尼翁看我父亲。他已在那儿定居了。他很受人爱戴,连他儿子也跟着沾光。我在父亲身边那不长的逗留期间,大家都争相邀我做客。特别是有位维尔松太太,对我更是抚爱有加。除此而外,她女儿还拿我当情人。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成了二十二岁姑娘的情人,究竟怎么回事,是可想而知的了。但是所有这些工于心计的姑娘都非常喜欢把小洋娃娃这么摆在前面,以遮掩大洋娃娃,或者通过她们诱人的把戏来勾引大洋娃娃。可是,就我而言,看不出我和她有什么不般配的,所以我便当了真。我把整个心,或者可以说把整个脑子全放在这事上面了。因为我只是脑子里恋着她而已,尽管我爱得入痴入迷,尽管我因为激越、骚动、癫狂而做出一些令人笑得前仰后合的举动来。

我了解两种完全不同又非常真实的爱情,尽管它们都炽烈如火,但几乎毫无共同之处,都跟亲密的友谊大相径庭。我整个一生遇到的就是这两种性质迥异的爱情,而且我甚至还同时经历过它们。因为,比方说,在我谈到的那个时候,当我公开地、专横地占有维尔松小姐,不允许任何男人接近她时,我还同一位小千金戈桐小姐幽会过。时间很短,但热烈似火,她像小学老师对待小学生似的待我,仅此而已。但我觉得仅此一点实际上就是一切,就是最大的幸福。我已经感到秘密的可贵,尽管我只是作为孩子去对待它。但当我发觉维尔松小姐对我的关怀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时,我便以牙还牙了,这她可没有料到。但非常遗憾,我的秘密被发现了,或者说,我那位小学女老师没有像我那样保守住秘密,因为我们很快便被分开了,而且,不久之后,当我回日内瓦路过库当斯的时候,一些小姑娘还冲我悄悄喊:“戈桐、卢梭,两相好。”

这位戈桐小姐确实是个特别的人。她不漂亮,脸蛋却让人过目难忘,而且,我还经常想起她来。对于我这么一个老疯子来说,未免过分了些。她的身材、她的举止,特别是她的眼睛,与她的年龄不相称。她那小模样既威严又傲气,很适合她的角色。我俩幽会时给了我第一个印象的就是她的那副神气。但她最为怪异的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大胆和矜持的兼而有之。她可以对我为所欲为,却不允许我同她随随便便。她完全把我当成小孩来对待:这使我以为,要么她已不再是孩子了,要么恰恰相反,她自己仍旧是个孩子,把身入险境视同儿戏。

我对这两个人,可以说都是全心全意的,而且是那么投入,以至于我同她俩中的任何一位在一起时,从未想过另一位。但是,她俩让我感受到的却毫不相同。我可以同维尔松小姐过一辈子而不想与她分开。但是,在我走近她时,我的喜悦是平静的,不会冲动。人多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她。玩笑、挑逗甚至嫉妒,我都感到高兴有趣。看见她好像冷淡那些年龄大的情敌,而对我情有独钟时,我便洋洋得意,神气活现。我常痛苦难受,却喜欢这么痛苦。掌声、鼓励、笑容使我心里发热、劲头十足。我侃侃而谈,机智风趣;我在交际圈子里对她爱得发狂。与她单独在一起,我会拘谨、冷淡,也许厌烦。但是,我温柔地关心着她。她有病,我难受,我真想用自己的健康换取她的康复,而且,请注意,我因为有亲身经历,很清楚什么叫有病,什么叫健康。她不在的时候,我想她念她;一见到她,她的爱抚使我的心而不是感官觉得温馨。跟她在一起,我心底坦然;她给什么我要什么;然而,她若对别人也是这样,我就会无法忍受。我像兄弟似的爱她,但又像情人似的在嫉妒她。

一旦想到戈桐小姐会像对我一样地对待别人,我便会像暴徒、狂人、老虎一般地对待她,因为她所给予的形同恩赐,须下跪才能得到。我同维尔松小姐接触时,有着一种很强烈的喜悦,然而坐怀不乱。但我只要一看见戈桐小姐,别的什么也看不见了,整个儿地心荡神迷。我同前者亲近而不放肆;相反,在后者面前,即使是十分熟识了,我也既颤抖不已又骚动不安。我认为要是同她在一起待得太久,我就活不了了,心跳加剧会使我窒息而死。对于她俩,我都害怕得罪,但是我对一个更殷勤,而对另一个则更驯服。我无论如何也不愿惹恼维尔松小姐;然而,如果戈桐小姐命我赴汤蹈火,我认为我会在所不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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