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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一天换一个新鲜的干嘛?又没人看得见你,这不白搭吗?”
被老酒纠缠了一晚上都没睡好的吴延卿,一大早便顶着俩黑眼圈出门,到永新街的旺记裁缝铺站着等开门,把那件挂在店门前玻璃窗里头,前日老酒看中缠着非要让自己给他买,然后烧给他穿,算起来已经是第三件的毛皮大衣买下,带到藏在后院水池假山石后铜盆里,一把火烧掉,嘴里念叨老酒的名字———谭桔。
好让这家伙如愿以偿,别再在他这里磨泡了,四叔二叔失踪,大伯天天唠叨,又出不去城找人,去找的张球又迟迟没有来信,何隽也没回来过,外头又是通缉令满天飞,过个桥,都得给日本军头子看看相才能过去,他本来就格外心烦气躁了,要不是这家伙本来就是只死去多时的鬼魂,没有肉身,自己根本是想打也打不着他,早就一记闷棍下去,痛揍一顿再说了。
不过事实证明,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东西,它能轻而易举让任何人坦然接受从前任何难以忍受,甚至是极度厌恶,排斥的任何事,人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就像现在,长春城与世隔绝封城封了多久,被迫天天待在老宅里吴延卿就对着也是执着,竟然从天津跟到这里的老酒和一直居住在这座宅子里,不知为何,迟迟不得升天或下地,四处飘飘荡荡,只比外头孤魂野鬼好上那么一点点,至少有瓦遮顶,祖先英灵对了多久,从一开始的害怕,不安,到后来的麻木,再到现在,要是哪天眼前没几个东西飘荡,他居然还有些不自在了。
“这你可就不知道了小子,你们人有公的,有母的,难道就不许我们鬼也有公的,母的啊?”谭桔摆摆手,垂眸,仔细打量自己这身行头,满意得直点头,“不错不错,这下不怕找不到只女鬼相依为命下半生了,我不能总是单帮儿过啊!生的时候这样,死了之后还是这样,那不是也太凄惨了点吗?”
吴延卿不认同,摇头,“不对,我觉得在你暴力胁迫之下,被迫买了一大堆贵得要死,还一次都没穿过,直接丢火盆里烧掉的我更凄惨一点,再说了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词儿用在你身上,不合适。”
“怎么不合适了?”谭桔被这么指着鼻子数落一番,可不高兴了,猛地抬眼,双臂抬起,原地装了一圈,“看看看看,多好看啊!你就是没眼光。”
“那是衣服,不是你。”吴延卿继续反驳。
向来死都不服输的谭桔今天却反常的没再多和他争辩下去,而是甩袖子,转身,便要离开,“罢了罢了,爷儿今个儿心情好,不跟你计较,不跟你急,先走一步了,我还有约,你呀!你这硬木头,就自己在这好好想想吧!人生在世,能找着一个全心全意对自己好的姑娘,不容易啊!”
谭桔自认自己虽然在这世间逗留的日子怎么说也比吴延卿要久上许多许多,什么形形色色的人,他没见过,更何况林小悦对吴延卿那点小心思,那是明显的只要是个长了眼儿的,都不可能看不出来,可偏偏吴延卿就是这么一块木头,还是块硬得堪比花岗石的烂木头,任凭林小悦如何讨好献媚,又做饭又送汤又洗衣服的,愣是无动于衷,一切照常。
真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是真傻还是在装傻,不过以谭桔这几日和吴延卿相处的经验看来,显然前者的可能性较大一些,有时候自己和他说话,他也总是在发呆,问了十几句,过了好长时间才回那么一句话,反应迟钝不说,理解能力也差。
人家林小悦明里暗里人家不知道暗示过他多少次了,结果一句都没能明白,人家说一见钟情,他却说世上哪来那样的事,不知根不知底就跟人一辈子,那是傻子,好了人家换个说法,日久生情,他又来一句他一般对久一个人会特别的烦,这是跟他这辈子估计八杆子都打不上关系,你说这嘴得多欠,才能说出这样的混蛋话来对一个含情脉脉一心一意喜欢着自己的女人。
没办法,事到如今,连谭桔也是完全看不下去眼了,吴延卿的过去,他一无所知,只是通过平日里跟在吴延卿身边听林小悦一一诉说,才得以了解透彻,而且听意思,这俩人还是青梅竹马,郎情妾意,他吃过不少孤家寡人的苦楚,作为一个过来人,自然是不希望眼睁睁看着别人重蹈自己的覆辙。
昨晚,晚饭吃完之后,他就听林小悦说什么好像今晚吴茂要请个重要的人来家里吃顿便饭,需要准备很多食材什么的,吴雪卿因为要躲着现如今在城里四处走动某个人,不方便出门买菜,叫吴延卿同行,帮忙过过眼,看看做什么比较好。
谭桔可不好意思再在吴延卿身边当电灯泡,妨碍他们两个独处,林小悦虽然看不见他,吴延卿可是看得真真切切,而且有好几次,他其实都怀疑吴延卿之所以一直对林小悦的心意置之不理,很可能就是因为自己老在这里转悠,不好意思说出来。
正好之前无意在内院阁楼上发现那只男鬼,要自己带着出去转一转,到处看一看,正好自己离开一下,说不定一回来,这俩人的事就成了。
“你去哪儿啊?”吴延卿从不在意谭桔的贫嘴,只以为他又是在跟自己开玩笑,没搭理,弯腰,伸手,抱起装了满满一堆灰的火盆,找个地方倒干净,不成想,一个转身的时间,原来位置,早已空无一鬼了,环顾了一圈四周,大声询问,见无任何回应,便也作罢,转身往内院走去,这时才猛然想起昨晚和林小悦的约定,本来他是想不去的,可后来吴雪卿都开口叫自己过去帮帮忙,他这个当哥的,不想让妹妹不开心,只能答应下来。
他不是看不出来林小悦的心思,也不是不知道谭桔,吴雪卿的有意撮合,只是他尚未恢复记忆,和林小悦相认,也是才刚刚的事,关于以前的一切,他还是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中,怎能如此仓促就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呢!再说了,林小悦对他有意,他难道就不能无情吗?几日来的相处,他知道她是个很好的姑娘,可再好,放不进心里,对他而言,也只能止于朋友这层关系。
再说了,吴延卿可不是那种徒给希望,含含糊糊,搞暧昧的人,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眼看着谭桔,吴雪卿越来越乱来。
他也只好早点跟林小悦解释清楚了,哪怕会惹她伤心也好,他就还真不信了,自己有这么大魅力,林小悦被拒绝,还能伤心一辈子,一直拖着,也不是个事儿啊!而且听林小悦的意思,她打小就中意自己了,这拖得可已经够久了,他可不同意谭桔猜想其实自己以前也有些喜欢她才什么都不说直接默认的,他虽然忘却了过去,可人还是原来的那个,若真是如此,那他见到林小悦怎么会真的丝毫特别的感觉都没有呢?
“这个酒老,就是会瞎掰!”
李士群跟在吴茂身后,是在夜半三更,酒过三巡之后才来得吴宅,内堂餐桌上,只剩吴延卿一个人,见有人来了,吴雪卿便拉着林小悦走开了,她的事,吴延卿前些日子跟着吴茂去祠堂祭祖时,听到过一些,晓得她在躲着城里的那位大人物,眼看吴茂和李士群越来越近的身影,也没多加阻拦,只是他不明白为何这个素未谋面的李士群见到他之后,竟会摆出那样一副下到眼珠子都快掉出来的夸张模样。
吴雪卿和林小悦都不太会喝酒,却都喜欢在饭桌上灌别人喝酒,吴延卿拗不过她们,好几杯下肚,差不多有一个人有那么高的酒壶子被他喝得底朝天了好几个,酒量虽然好,许是从前也喝过不少,只是那自酿的白酒甘醇香烈,味儿虽好,后劲儿也打呀!而且不是常有人说空肚子喝酒容易碎吗?纵使酒量大如他,现在已经是有些微醺了。
所以刚开始吴延卿一度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一个人怎么可能对另一个人,头回见面,就露出那种神色呢?实在是太失礼了,不过后来连站在李士群身旁的吴茂顺着坐在面前,脸色有些坨红,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一旁瞧吴延卿视线看去,也是注意到了,疑惑,“李长官,怎么了?”
李士群虽然知道这世界如此广阔,无奇不有,偶尔在大街上看见几个同自己认识的人长得相似的,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明知此人断不可能面临被通缉,不要命的堂而皇之坐在这里,出现在自己面前,他还是在看清楚那张脸后,下意识地喊出那个名字,“莫..........莫倾征?!”
“什么?”吴茂有些没理解李士群突然冒出来这么夹带着无数震惊的一句话,愣了半天之后,才扭头,此时目光转向吴延卿,介绍,“李长官,这是内侄儿,吴延卿,延长的延,白衣卿相的卿。”
李士群闻言,猛地扭头显示看了看说话的吴茂,又看了看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出来的吴延卿,目光在这俩叔侄脸上来回扫了好几下,还真别说,眉眼神态中,还真是有那么一点像,但他不敢轻易下定论,天知道他搜刮莫倾征搜刮了多长时间,哪怕有一丝半点的蛛丝马迹能证明吴延卿和莫倾征是同一个人,他都不会放过!同理,在还未完全确认之前,吴家的身份地位,他是不会轻举妄动的,万一真不是,真的只不过是长得像,那不是白得罪这么一大家子的大腕吗?怎么想都是不值当的。
“吴———延———卿”李士群反复咀嚼着吴茂说出来的名字,迈步,走向饭桌,坐在了吴延卿的旁边,看向见此举,也抬脚,走到饭桌边上,在自己对面位置坐下的吴茂,意味深长,“吴家几代从商,您的儿子又是天津将军,我怎么从未听大将您提起过您家中还有这么一号人物啊?”
“我留洋,前几日才刚回来的,怎么?长官,有什么不对吗?”吴延卿这时才说第一句话,语气和他的面无表情的脸一样,平静如水,没有紧张,没有不悦,显然也不会有什么友善,出其冷淡,那双因为酒精,懒懒散散,半睁开的眼眸,让人联想到了西藏的野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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