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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闯龙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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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见我就要下地,连忙拦住我,把配枪m1911a1解下来递给我,说道:“兄弟,这玩意威力大,带着防身用!”
我先是一愣,然后嬉笑道:“妈的,你哥俩挺会多清闲,无线电汇报总部,咱们一起下地道!”我可不想自己一人下去,越南的地堡可不是闹着玩的,比地下的古墓都要厉害,地里的兵一个个堪比穿山甲,比古墓里的吸血红帽大粽子都猛上一倍哪!老子又不是倒斗的,放着海豹突击队的人精不用,更待何时?
真让我猜中了,地道内部果然如千年古墓般,陈旧的设施好像时光在地道内倒转了四十年,回到了硝烟弥漫的高棉战场,布满灰尘的壁灯,凹凸不平的墙面和土地,狭窄的地道内我们只能匍匐前进,我把56冲锋枪背在身上,军刺拿在左手,手枪拿在右手。爵士体型较胖,在后面吭吭唧唧,这种地道对先知简直就是小儿科,他精通穿山甲、土拨鼠的一切常用技能。
前面的地道更窄,我只能艰难的把56冲锋枪从身上取下来,合上折叠枪托撑着墙面艰难的向前挪动,先知不断地戳着我的屁股,愤怒之下,我一蹬腿跺在他脑瓜子上。妈的,不知道是那个倒霉鬼设计这种地堡,通常地堡应该是长宽比例均匀,便于士兵机动,有时都可以在地堡内开汽车,为啥今天的这个地堡设计成这样?人只能进不能出,出来一趟得非老鼻子劲了!难道这里有什么秘密?想到这里,我加快了速度。
“吭哧吭哧……”爵士喘着粗气,说道,“地道的尽头根本看不见,我们如何走才是个头啊!”
我皱了皱眉,艰难的从迷彩裤的大口袋里掏出强光手电筒,打开开关,一道白光射向前方,但没照多远,前方还像黑洞一般深不见底,我说道:“一定要走下去,地道设计成这样,说不定这就是通往叛军指挥所的哪!说不定还能找到被俘的陆航飞行员。”我纯属胡诌,第一是我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这鬼地道有没有尽头,二来是哪个傻逼能把一个普通的地堡跟指挥所打通啊,敌人不就是一锅端嘛!我也就是糊弄糊弄后面两位了,没想到他们还真信了,跟着我继续发扬坚持就是胜利的光荣革命传统,向前爬去,想当年红军翻雪山过草地飞夺泸定桥的,我们才走了红军爷爷们的区区一小步,sorry,扯远了,说这个美国佬也听不懂,我想我还是少费口舌多留体力加速前进。
大约又爬了三分钟,我的无线电响了起来,响起帕夫琴科暴跳如雷的声音:“你们在哪!去了那么长时间!”寂静的地道中突然传来这么个大动静,吓得我身子一哆嗦,双腿失重,好像在急速下坠。
“啪!”一声,我发现我真的坠下来地道, 看看身边的场景,我有点不相信,好像真的回到几十年前的越南战场,陈旧的桌椅板凳,废弃的电台边摆着耳机子和纸笔,平整的土墙上还挂着一张发黄的作战地图,我是通过强光手电看的这一切,因为这个酷似作战指挥所的地方没有光源。我揉了揉眼,不相信眼前的一切。
“嘿!你怎么样?”诧异间,头顶上突然传来了先知的声音,我吞了口唾沫,做了个‘ok’的手势,随即两人也跳了下来。现在我明白了,眼前的这一切根本不是他妈的梦,真的是一个作战指挥所,地道的设计确实奇怪,往地下延伸了一层,在上层地道的中部凿了个缺口供进出。
“真奇怪!第一次见这样的地堡!”爵士和先知一齐惊呼道。我也有点小奇怪,因为偌大的指挥所竟然连个人毛都没有,没人也就罢了,不会连尸体都没有吧?人都撤走了吗?正在我疑惑的时候,先知向指挥所的一面墙走去,墙中间有一个木板封住的大洞,我意识到事情不对,想去阻拦他,但已经晚了,就在先知走向墙的时候,一个黑影突然挺立在了墙边,接着枪声传来,先知应声倒地,脑袋被射爆了,爵士反应迅速,立即把我扑倒在地,我看到他眼角有泪花,深邃的瞳仁看着自己死去的战友。我飞快给m1911a1上膛,大张机头,对准哪个王八蛋的脚丫子就是两枪,.45子弹的威力不是盖的,只听那家伙‘啊’一声便倒在地上,可他并没有放弃抵抗,端着一支ak或者akm一通乱扫,一边扫射一边嗷嗷乱叫,可见.m1911真不愧为大威力手枪鼻祖这一称号。可是手枪的前任主人已经死了,我要用他的子弹杀了他的敌人。爵士站起来还击,mp5a4咆哮着他心中的愤怒,但两人充其量只是胡乱扫射,只有我才能致命一击,我‘刷!’一下,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从照门与准星的16厘米瞄准基线看到哪个猥琐的家伙,然后瞬间扣动扳机,“砰!”击针撞击底火,芬芳的火药味顿时飘入鼻腔,高热的弹头好像喷着火冲向目标的头部,“啪!”一声脆响,人头炸飞,我还不解恨,把一梭子子弹全打完才算了结,套筒停止复位,空仓挂机,暴露在外一段裸露的枪管冒着白烟,我把烟一点不落的吸入鼻腔,然后一拨空仓挂机解脱杆,套筒复位,复仇结束。爵士跪在先知的尸体旁,眼泪止不住滴在自己兄弟的胸膛上,我蹲下身子,抚下先知还睁着的双眼,死也瞑目了。
“把他埋了吧。”爵士说道。我没有理他,回避他的话题,抄起指挥所桌子上的一把工兵铲,“啪!”一声砍向墙上封着的木板,木屑乱飞,一个大洞被我劈开,里面又是深不见底的地道。“把他埋了吧。”爵士又问。
“又是一个地道!shit!”我故意岔开话题,不去理他。
“我说咱们把他埋了!”爵士一跃而起,mp5a4的枪口对准我,同时‘哗啦’上膛,子弹已经到位了,就差击针那一下了。
两人对视许久,我才开口:“你疯了?”
“把他埋了,绝不抛弃同胞!”爵士厉声道,他握枪的手有些颤抖,我趁机举枪扣动扳机,“当啷!”一声,金属相互撞击,mp5a4旋转着从爵士的手中飞了出去。他大吃一惊,喘着粗气拔出军刀,我慢慢手枪,军刺在手,说道:“他不是我的同胞,我已经为他报仇了。”爵士垂下握刀的手,低声说道:“你这个畜生……”
“呵呵,”我笑道,“畜生?我只是个杀手,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就是战争,新兵蛋子。”爵士是个老兵了,可他在我眼里永远是个新兵蛋子,这就是我对战争的理解,忠贞不渝,直到一年后我才理解,不是这样的。
爵士冷笑两声,停止哭泣,我打开无线电,对帕夫琴科说道:“我们找到一个地道,你们沿着林子向两点钟方向奔跑,会发现一个地堡,地堡内部有个子母堡,堡中有一条通往位置地方的地道,钻进去。我们先行一步了。”说罢,我关掉无线电,临关掉时还听到帕夫琴科在:喂喂?喂!
爵士瞪了我一眼,没好气的拾起敌人尸体上的步枪和几个弹匣,把步枪挂在肋下,率先钻入地道,我紧随其后, 不过是端着枪,谨防爵士这小子一点想不快举枪射我。、
地道相比之前的哪个要开阔的多了,可供五人并排前进,看来是个机动地道,一定通往哪个兵力充足的军营,没想到老子真的要干一票大的啦,爵士要在地道内奔跑被我拦住,我说:“小心那么大的跑动声惊动上面的人。”爵士没点头也没摇头,倒是小心的把步枪取下端在手中,过了一个拐角,前方出现一个上坡道,坡度不大,通往地上了!我们蹑手蹑脚的走上坡道,端着步枪小心前进。
前方,地道前方出现一点光亮,然后越往前走光亮越大,我端平了枪,时刻注意危险发生,终于,我们看到了光源,地道的尽头到了,爵士握住拳头,匍匐前进,我也保持匍匐姿势向前挪动,到了地道口的时候,我不禁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地道好像是建在山坡上,坡下不到五米便是敌人便是一个像模像样的军事基地,基地内探照灯大亮着向四周乱扫,扫到我们这里时,我们赶紧向后退了些许,我从口袋里取出m-24军用望远镜,观望基地内部情况,妈呀,不看不要紧,基地内足足有五个三个重机枪哨位,还有两个狙击位设在内部的一栋三层建筑楼顶上,狙击手还在打盹,svd或者中国仿造的7985狙击步枪靠在天台的栏杆上,还有大队大队的哨兵基地内巡逻,服装很一致,戴着清一色的绿色军帽和清一色的g3a3突击步枪,还有若干营房,一个营房大约能住下十个士兵,随时等待敌人进犯,我靠!这简直就是龙潭虎穴,靠俺们俩人就想闯龙潭……靠。我一打手势,就要撤退,没想到就在这时,探照灯一扫,一道强光射在我们身上,探照灯的哨兵把我们看的一清二楚,随即拉响了警报……
第四十五章被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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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报声大作的同时,军营中的守卫迅速集结起来,一边开枪一边大吼大叫,光是脚步声都让和我爵士肝胆俱裂了,差不多二三百口子人都冲了出来,还都是精锐,子弹很快就在地道口的铁皮上乱蹦了。我大喊撤退,但已经晚了,我们现在撤都撤不回去,敌人逼得太紧,我们来也是来了,何不在这龙潭闯一闯。爵士是个火爆脾气,把47端平了就是一通乱扫,他的射姿很不规则,无依靠射击,的确,ak要想放平了射击是不太可能,看看它那弧形弹匣。
火力越来越密集,我一声令下:冲锋!然后要了爵士一枚手榴弹拉了保险销掷了出去,然后纵声一跃,冲出了地道,落地后迅速爬起来掩护爵士,爵士毫不费劲的冲出了地道,mp5a4喷吐着火舌在敌人身上开花,g3a3在近距离的火力远不如mp5来得实在,但敌人太多还真不好办啊。这些家伙可不是简单的民兵,这是叛军的精锐,至少是特务营啥的。
.50开始轰鸣,子弹在我们脚下开花,爵士中弹倒地,还在还击!我一咬牙,一枪托放到一个家伙,然后军刺捅死,我现在原则就是:近身军刺解决,尽量拉近了把敌人干掉,军刺一刺就是俩人,好不刺激,不过撑不了多久,我就有些吃不消了,子弹在耳边乱飞,我不禁大喊道:“援兵怎么还没到!!??”
“不知道……”爵士哀嚎道, 快速转移阵地,敌人见我们的攻击力强悍,在距离我们二十米的地方借助机枪掩护构成一个简单的防御阵地,只有少量不怕死的上来和我们白刃战,我顾不上瞄准射击,子弹接连在地上开花,看来今天老子是要折在这里了,妈的,我后悔啊,接下了这个不可能完成的操蛋任务。
爵士拽下所有的手雷,丢了出去,“轰隆!”好几声过后,敌军阵地一挺机枪被放到,妈的……我欲哭无泪啊。赶忙跳进掩体中,掩体是个矮矮的石墙,石墙上架着一挺m240ob机枪,这玩意彪悍,我喜欢,拉开枪机,一手扶住弹链,疯狂的扣动扳机,我善于机枪点射,能精准的计算出弹道之间的误差并加以修正,所以,每次扣动扳机时,我都要研磨一下弹道之间的误差,子弹在敌人身上开花,但我很快发现,我们已经被敌人包围了。
“靠!”看着一个个黑洞洞的枪口,我吓得魂飞魄散,爵士还想要还击,但已经晚了,我举起双手,把枪高高举过头顶,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已经晚了,等到缴械的过来,我就拉光荣弹。
“投降!我们投降!”我把枪高高举过头顶,喊道,爵士明白了我的意思,丢掉枪支,闭上了眼睛,一个小兵跑了过来,我把手指放进光荣弹的拉环中,随时准备玉石俱焚,看着无辜的小兵越跑越近,仔细一瞅,还是个不过十来岁的小童子军,抱着比自己还高的步枪向我逼近,我的心软了,手指抽出了拉环,妈的,孙振,这就是你吗?别忘了,这就是战争!战场上只有敌人与朋友!童子军伸出一只手试探性的摸了我一下,我垂下手,再次高高举起。爵士瞪大了眼看着我被人押着缓缓走向监狱,半张着嘴好像在说:妈的!你这个该死的叛徒!逃兵!怕死就不是个军人!呵呵,我不怕,反正我早就不是军人了,我只是佣兵,为财而死的佣兵,俗话说的真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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