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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淡淡的火光,邓辉从金钱豹凶狠的眼神里看到了杀机。它在伺机进攻。
“爱丽丝用枪,龙哥用手雷。老根叔一旁躲着。我喊一二三,我们同时进攻。”
既然恶战不可避免,那就先下手为强!
邓辉的特长是飞镖、银针之类的暗器。他喊了“一、二、三!”,手里的钢钉就飞向了金钱豹的眼睛。
紧接着,一枚手雷在金钱豹的腹下爆炸。爱丽丝一口气打光了手枪弹匣里的子弹。那些子弹全都钻进了金钱豹的脑袋。
顷刻之间。一只金神豹土崩瓦解,变成了一堆兽肉。如此凶悍的战斗力,让一旁观战的吴老根惊讶得目瞪口呆。
“你们怎么这么厉害?”
吴老根有些心神不定。按他的惯性思维,不小心碰到山中猛兽,然后会历经一场生死搏杀。
邓辉他们消灭一只金钱豹,仅仅用了几秒钟。
周龙翔弄来两只金钱豹的大腿肉,笑嘻嘻地说道:“老根叔,我们反正睡不着,不如烤兽肉吃。长这么大,我还没有吃过这玩意呢。”
这一次吴老根带来了十斤高粱酒。听说要吃烤兽肉,吴老根把高粱酒也贡献出来了,每人分了二两酒,一边喝酒,一边吃肉,其乐融融。
吴老根的心情有些激动。大谈特谈邓辉他们的神勇。在他的眼里,邓辉这帮人不愧是公家的人,实在太厉害了。像老虎、狮子、金钱豹之类的猛兽,在当地猎人的眼里,都是如死神一般的存在。一个不小心,不但猎物打不到,连性命都保不住。
吴老根呷了一口酒,好奇地问道:“那种甜瓜似的手雷,怎么这么厉害?”
周龙翔郁郁不乐地说道:“再厉害的东西也只有一箱,三十个手雷,现在只剩下二十九颗了,得省着点用。”
爱丽丝也觉得手雷带少了一些。手雷的杀伤力很大,是对付出豺狼虎豹的最好武器,关键时候比手枪好用。
不习惯用热兵器的邓辉也觉得自己落伍了。虽然他的飞镖、银针、飞石之类的暗器百发百中,威力毕竟还是小了一点。
邓辉笑吟吟地说道:“你们不用担心。就算手雷用完了,我们还有其他武器可用。”
对于邓辉而言,武器随处可见。爱丽丝打掉一个弹夹的子弹,也是很心疼的。不知道未来的日子,还会碰到什么样的怪物。
令人欣慰的是,接下来几天的行军还算顺利。他们曾经碰到过几只老虎,那些老虎距离比较远,肚子都是滚圆的。它们吃饱了,就没有想攻击人类的意思。
有些老虎、狮子还躺在开阔处的草地上晒太阳,懒洋洋的样子。
尽管如此,邓辉他们还是不敢轻易招惹它们。一旦惹怒了它们,引起了它们的猛烈攻击,一箱手雷就真的不够用了。
每天晚上,邓辉和周龙翔都会给家里人发一个信息,报一个平安,免得家里人担心。
十天时间就过去了。邓辉他们已经进入了哀牢山腹地。由于山里的树叶太茂密。很多地方都伸手不见五指。
到了这种地方,邓辉才觉得,自己当初的想法实在太幼稚了。难怪一百多名雪狼突击队员忙碌了一天,也找不到任何线索。
五十多年过去了,哪怕当年在地面上有一点线索,也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周龙翔也气馁了。辛苦了十几天,居然也是一无所获。这种大海捞针的做法,哪怕在原始森林里耗三年,也不太可能有新的发现。
爱丽丝那么逆天的运气,也不是人人都有的。
吴老根脸上的表情如刀削一般,看到渐渐变暗、变冷的天色,他的心情也变差了,坐在火堆旁喝酒,吃牛肉干。等待又一个黑夜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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