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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第1页)

学校里养出来的孩子,就是有一种招人喜爱的纯粹气质,懵懵懂懂稚气未脱,眼睛干干净净,盯着陆忱瞧时,眼底的仰慕也那样皎洁。

宁晃想着,淡淡说:“最好找个同城市工作的谈,将来不容易分手。”

他说:“我不会带别人来。”

宁晃却自顾自说:“你这地方很好,虽然小了点,却很安静,周末可以约个会,聊聊天,光线不错时,适合接吻……”

他说:“跟谁?跟你吗?”

宁晃住了口,冷冷地看他。

他一言不发,终于软下来,慢慢地、认真地看着他说:“小叔叔,我不会的。”

“不会带别人来,也不会跟别人接吻。”

宁晃说:“为什么不会?为了我?”

宁晃鲜少对他这样直白且咄咄逼人,他却顺从地点了点头。

他的心脏一声一声跳。

低头盯着小叔叔的指尖儿,想触碰的愿望,像是浸了水海绵,在一点一点膨胀。

宁晃故意笑了一声,说:“大侄子,你别告诉我,你这种行为叫守身如玉?”

他垂着眸说:“是。”

他没有一句话说谎。

宁晃却仿佛有些恼了,说:“陆忱,你他妈有毛病。”

“你……”

说不出更狠的话来。

因为他俯下身,在吻他的指尖。

他痴痴地盯了许久,终于还是做了出来。

那一刻,仿佛这个世界总算有什么能接纳他了,灵魂都得到了熨帖。

宁晃的指尖儿弹了弹。

却良久无声。

他顺着指尖,吻到了手背,手腕。

他像是终于又回到了那时候。

他的小叔叔,绯红着脸颊,羞恼又粘人地在他怀里,推搡他,又勾着脖领吻他。

他最贪恋的,可以什么都没有,就拥有了一切的温柔时光。

他喉结滚动,干渴地吻上他的嘴唇。

软得他心脏乱跳,整个人都鲜活起来。

舌尖儿跟着黏上去,他贪婪地吃他的嘴唇,小声喊他,小叔叔,小叔叔,我喜欢你。

像是这样就能回去了。

那时就应该说出来才对。

应该好好跟小叔叔表白,应该融在一起,应该除了接吻什么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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