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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刃听说什么血都可以,立刻无比欢乐地:“找只猪来!”
然后又说:“不行,闻仲身上有我的血,不能跟猪混合。”一指惊弦:“给她,她本来就蠢……”
惊弦真是心都凉了:“你个王八蛋!我们都受了伤,你把我扔下不管!现在还要给我输猪血!我真是白喜欢你了!”
锋刃一愣,呃?你喜欢我?咱不是互相凑合到一起的吗?小神仙你不是挺看不上我们凡人的吗?每次上床都象你临幸老子一样啊!特么还非逼着我用你的药水洗澡……
你居然还真喜欢我呢?
惊弦这个气啊:“我要不是为了救闻仲!我根本不用喊救命,也就不会挨一箭!我认识闻仲是谁!还不是为了……”
惊弦愣住,真的?我竟然因为喜欢锋刃,冒着生命危险去呼救?
确实,我本应该躲起来的啊!
锋刃半晌,万般无奈地:“我看我还能再献四百毫升血……吧?”
惊弦破啼为笑:“吧什么吧?你根本就舍不得!”
锋刃扶头:“我真觉得头晕。”
费仲叹气:“我,我可以献点血。”
锋刃同意:“对对,费仲很聪明,给你献了血,你还能……”没准学会点察颜观色,婉转承欢什么的。
惊弦白他一眼,这蠢货还真嫌她笨呢:“不用了,照你们说的,弄点猪血就行。”
费仲大力点头,给惊弦竖了个大拇指:“好姑娘,咱不挑捡。啥血都一样,没必要非用人血。”
晨光默默在一边观礼,锋刃也不说安排他去哪儿,目前看是要把他留在身边做人质,看样子是防着再有突袭的意思。
他就静静地想锋刃的条件,鬼方如果要反——看情形是一定会反的。鬼妹是典型的鬼方性情,恩怨分明,不计代价,有仇必报。鬼侯死这么惨,方国一定不会善罢干休。能不能赢都得开进都城抢掠一番。精兵远征朝歌,后方空虚,千载难逢的良机啊,这个便宜为啥不占?如果是平时,大帝说给一半鬼方,他不敢要。但是现在大帝明说要向南进,大帝要开东夷这个战场,那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打完了,短时间内都顾不到后方。这个地盘,等大帝打完东夷,他基本就消化得差不多了,可以吃啊!
他得地盘,大帝避免两线做战,双赢。
唯一不好的就是他得做人质。
晨光当然不想留在朝歌,然而,如果只有他留在朝歌才能让大帝放心,才能为歧山赢得发展时间的话,他也没别的选择。
他强行逃回歧山,大帝恐怕会觉得屁股底下有根刺,不拔不能安枕,搞不好,就把五年发展计划的第一项从东夷改成歧山了。
当然,离开权力中心,永远是危险的。
晨光心里很清楚自己的后宫有颗炸弹。如果处理不好,这炸弹能把他一手打造的江山炸个四分五裂。所以,太姒怎么可能得到晨光的欢心呢?任何一个强势的君王,不独裁是一回事,他允许臣下发表任何看法,任何批评,骂他是狗屎也没问题,但是不会允许任何人分薄他的权利。决定权不分享。
太姒兜兜转转,在为自己儿子谋划未来,她儿子的未来,就是接过晨光手里的权力,做好准备的过程就是建立一个小小权力中心。中心只有一个,小圈子是不允许存在的。
事到如今,晨光忧心,那个小权力中心在他缺位的时候,会变成怪物吗?
又或者,如果他缺位很久,他是否应该希望小权力中心能够正常运作整个方国?这才是对方国未来最好的事?他应该指望吕尚吗?不,如果一定要在臣子与儿子里选一个,他肯定是希望自己的儿子掌握方国的最高权力。也许他应该放手试试。
他已经老了。
锋刃觉得天底下最无耻的人,应该就是素霓了。
惊弦支着头不知在想什么,然后忽然说:“素霓要见你!”
锋刃憋了半天:“告诉他我很忙,过半个时辰再见行不?”
惊弦道:“他说过半个时辰闻仲就好了,他不敢。”
锋刃说:“叉叉叉!”
惊弦道:“他不会动手的,我让他进来了,你别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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