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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开耳目,宋珍垂手道:“小人猜想殿下可能需要冷水浴及酒来发散药物,遂已备好,就在房中。”他一贯的妥当,李淳一应道:“门关好。”
“喏。”宋珍应声,抬头见李淳一转身进了房。依他的经验来说,服食大量丹药后能意识冷静的并不多。多数人无法控制药物带来的变化,索性将身体交给药物去支配,理智便悉数抛到了脑后,不过李淳一似乎不属于此列。
进得门,她连灯也未点,便褪下繁重礼服躺进了冷水里。服过散的身体燥热而敏感,连轻微的碰擦,皮肤都察觉出痛来。汗从额头沁出,每一颗都透着燥烦,飘飘然的迷幻感缓慢侵蚀着理智,不过李淳一并未察觉出快乐。
丹药给人带来的不过是麻痹的快意,有时甚至要付出性命的代价,但仍有人趋之若鹜。
高热难忍,冷水却浸得人肺疼,唯有酒是热的,一盏盏下肚可温暖胃腹。外面起了风,不知何时连庑廊中的灯也灭了。屋外寂寥得只偶得几声秋虫悲鸣,屋内弥漫着湿漉漉的酒气,李淳一筋疲力尽从冷水里爬出来,潦草披上单袍,便躺进了厚实的被窝里。
高烧过后的身体疲劳又冷,像得了疟疾一样,四肢发凉,脊背似捂着冰,只能蜷缩起来取暖。
半夜走廊里响起脚步声,推开门,将秋夜的风一道带来。李淳一睡得很熟,但是蜷缩得厉害,厚厚的被子覆着,只有头露出来。
宗亭俯身将手伸过去试探,她额头是烧退后的凉,面容则透着疲倦。这情形熟悉又难得,许多年前的上元夜,她喝醉酒翻上了宗家的墙头,吓得小仆不知所措赶紧去喊宗亭,宗亭匆匆赶到墙下,却见她仍提着酒壶坐在墙头上旁若无人地喝,简直可恶到了极点。
看到他来,她将酒壶扔下去,灵巧地翻身下了墙头,一句话也不说只紧紧抓住他的袍子。那张脸透着酒态,有些红,又十分热,睫毛在黯光中垂下大片阴影,鼻翼悄悄翕动,呼吸里都带着醺意。
少年时期的感情总是不知所措,心中蓄积的情绪莫名其妙且无处告解,彼此试图接近却又丢不下身份和自尊心的捆束,更不用说去处理那些连自己都想不明白的渴望。
于是在上元夜的满月下,他低头吻了她,无师自通的唇舌追逐中,他捕捉少女的馨香,分享她的醉意,原本恼火的情绪全化作了一腔温热的酒,暖麻麻的,让人心尖儿打颤。
后来他守着她过了整晚,等她烧退,等她醒来。那时她也是这个模样,蜷成一团,好像只有自己才能够给予自己温暖与力量,无法去倚靠任何人,而他当时能借的,除了一腔真挚,便什么都没有了。
没有力量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又谈何借给别人?
睡梦中的李淳一仍然一动不动,宗亭解开外袍在她身侧面对面地躺了下来。
被窝里几乎没什么温度,她的自我取暖不过是强弩之末,此时一点用处也没有。温柔的桃花气味轻贴上她的身体,一只手探到她脑后,在黑暗中悄悄地借枕给她。
外面悉悉索索又落起了雨,雨点踏着落叶欢歌,将彻夜在外狂欢的长安人都赶回了屋,也提前结束了这场盛会。灯轮被雨水浇灭,锦绮淋透,金玉铛铛响,原本夜如昼,一瞬间全被打回原形。
宫中的消息却不受这突如其来的秋雨影响,至晨间,殷舍人的死便传遍了每个角落,至于是怎么死,又是为何而死,则语焉不详,各有揣测。
但她死前是从太女的旧寝殿出来,这一点毋庸置疑。小内侍低头嚼舌根,穿过帝寝庑廊时却闭了嘴,生怕被人听了。帝寝内此时灯也熄了,女皇将近一夜未眠,面上是深不可测的疲倦,只有太女站在她面前,周围连一个内侍也没有。
“胡闹得有个度。”女皇分明已经知道李乘风借殷舍人之手获取她的医案,分明极其愤怒,却也只是心平气和地提醒了她一下:“女官也好,朝臣也罢,都不宜走得太近,哪怕朕不计较,御史台也不会令你好过,明白吗?”
她避重就轻,只说她与女官私通不好,却不提窃取医案的重头事,一脸的风平浪静。然而仅这样,就能够令李乘风有所收敛,至于她会收敛几分,那是另一回事。眼下女皇要的是“了如指掌”的权威,以证明她对宫城也好、帝国也好,仍拥有绝对的掌控权。
欢娱达旦之后的李乘风一句话也没有,收敛一时对她而言确实没什么坏处,但她已快要按捺不住内心对控制权的渴望。
殿内沉寂了一会儿,女皇又道:“你没有子嗣,所以要对幼如格外关照。不要逗她,她已不再是小孩子,有自己的想法。逼迫不是办法,要让她心甘情愿。”女皇说着起身:“所以朕会尽量满足她的要求,你不要插手。”
李乘风知自己在此局上已是输了一步棋,只得躬身称“喏”。
女皇转过身,想起昨夜的哭声,心中懊恼又烦躁,她有一瞬的局促,面对阻拦了她去路的一架屏风,不知是往左还是往右,最终将手往背后一负,从右边绕过屏风走了出去。
——*——*——*——*——
天快要亮了,李淳一仍在梦中徘徊。
梦里满是酽酽墨味,也是秋日,天朗气清,她面前摆着抄不完的书。东风从窗户涌进楼阁,纸张随风翻动,看似自在,实际却受制于镇纸的重量无法脱身,她心血来潮拿开镇纸,写满字的纸张便接二连三地与东风恣意私奔。
她不管那些逃离压制的纸,也不回头看,心中腾起一些微妙畅快。再提笔要往下写时,身后却有脚步声逼近,有人拾了她的纸走近她,但她仍没有回头。
空气中的墨味渐渐淡了下去,取而代之的则是沉缓迫近的桃花气味。
秋天里为什么会有桃花呢?窗前的桃花明明在几个月前就已经败了。
她恍神之际,一双手越过她的肩膀将她沾了墨的袍袖挽起:“你真是很邋遢啊。”那手清爽干净、骨骼修长,皮肤上的温度几乎可触知。她看着发愣,那只手却忽然握住她的手,把持她的笔,声音在她头顶响起:“在宫里没有师傅教你写字吗?写得真是毫无章法,太难看了。”
柔滑衣料蹭着她的脸,香气若隐若现令人迷醉,也让她冷硬得像臭石头一样的心焕发了生机,像是有嫩芽从石头缝里窜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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