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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漪华被放在床边规规矩矩地坐着,她长眉如黛,肤白若雪,唇红似丹,如墨的头发梳成飞天髻,漂亮的美人尖下是一点朱砂,两缕细细的发丝垂在脸颊两侧,随着她的呼吸微微飘动。
身上大红色凤鸾和鸣金蚕丝云雾嫁衣,衣衫轻薄却质地极好,衣服从两肩处到胸前交叠,正好露出优美的脖颈和红珊瑚项链,再以一根腰带系住,显出腰身纤纤;宽大的袖摆上,凤凰暗纹刺绣低调精致,巧夺天工。
天尊站在她面前,打量了一下,说:“你把盖头揭了,我揭什么?”
漪华的脑子依然是一团浆糊,整个人又美又呆。记不清刚刚发生了什么,记不清自己听见了什么,记不清自己是怎么上来的……但刚才的场景又那么真实,历历在目,言犹在耳。他说他是天尊,他还……他在她的耳边说了几个字,他们便慢慢地上来了。在万丈悬崖中悬空太久,腿都软了。
天尊把脸凑过去,眨了眨眼睛,饶有兴趣地问:“你傻啦?”
“你才……”漪华急忙闭嘴,怯怯地问:“你真的是天尊?”
“玉山从来不许旁人踏足。”想了想,他又补充道:“怕你在这里还没习惯,合欢是我临时从九重天调过来的,除此之外……还有只野猫,再没有旁人了。”
“哦。”漪华答应着,这才认真端详起他身上的红衣。母亲给自己做了嫁衣,也奉天尊之命给他做了喜服,这件衣服的做工的确出自母亲之手。而且,除了天尊,谁能把这么华美贵重的衣服穿在身上。
不过,衣服再好,也是需要人衬托的。漪华第一眼见他,便对他白衣翩翩的优雅气质留下了深刻印象。现在他穿着这身红衣,依然是好看至极,只是换了一种气质,少了些清冷出尘,更加明亮俊美,更加精神奕奕。
天尊眼睛明亮,道,“忽略他们,就当这里只有我们两个,嗯?”
他的眼睛也好看的紧,是漂亮的瑞凤眼,每一个五官都生的完美,甚至让人忍不住想摸摸这张优越至极的脸是不是假的。漪华仰着头与他四目相对了一刹那,急忙避开他的目光,把头低下来,又不说话了。
天尊索性蹲了下来,很自觉的交叉双肘搭在她的膝盖上,笑嘻嘻地问道:“不是你想象中的老头,失望了?”
“啊?什么老头啊。”漪华心虚地回应。
天尊眨了眨眼睛,道:“听杜仲说,有人想给我这位老人家养老……”
漪华尴尬地挤出一个笑容,“杜仲仙君真会开玩笑,天尊您风华正茂,好像比杜仲仙君还要年轻几岁……”
天尊很受用地点点头。既然提到了杜仲,便想起了一件极为要紧的事情,起身,优雅地端来两只白玉杯,斟了满满两杯,一杯递给她,一杯留给自己,说:“这是你们凡间的习俗,交杯酒。”
漪华别过头去,低声说:“不想喝。”
“这是杜仲酿的酒,入口清甜,后劲不大,喝完以后不会像梅花醉雪一样耍酒疯,放心。”他劝道。
漪华如坐针毡,不想接她的酒。她实在没有做好跟一个陌生人共度一生的准备。
天尊把酒杯又往他的面前递了递,她索性别过头去,语气异常坚决:“不喝。”
漪华何尝不是六界绝色,可在京墨眼里,她的可爱之处比美貌更多。她生起气来两颊粉红,美目含嗔,可爱得令人想揉揉她的脸。
“你要是不喝,我就替你喝了。”天尊说完,又凑到她的耳边,补充道,“然后喂给你。”
漪华浑身汗毛倒竖,立刻夺过酒杯来一饮而尽。由于喝得太急,呛得她连连咳嗽。
京墨去抚她的背,她急忙避开,带着陌生的疏离。
眼底闪过一丝黯然,当决定让时光从头来过,他最怕的不是自己会神堕,而是她不再记得自己。
漪华觉得自己好像得罪了他,怕给母亲和魔界带来麻烦,忙跪在他的面前,把花了好多天琢磨出来的道理恳切地一一道来:“天尊,您的救命之恩漪华铭记在心,没有您我就不能活在这个世上。可是,若要以终身相报,我觉得不太合适,漪华与您仅有一面之缘,并非两情相悦,我尊您敬您,却不爱您,更不敢爱您,如果为了报答这救命之恩跟天尊在一起,才是对您最大的不尊重。”
“尊我敬我,却不爱我……”他的目光微微动了动,像天上的星星。
传说,天上的星星眨眼,是因为他们有心事。
漪华觉得自己的恳切陈词打动他了,继续道:“我既不懂琴棋书画,又不温婉贤淑,法术也没学好,刚刚又得罪了您……小女子空有一副美貌被人勉强认可,其它方面都很差劲,实在是配不上天尊,您把我退回去吧!”
京墨眉毛一挑,问:“退回去?”
“对呀,就是和离。”漪华抬首,冲他眨眨漂亮的眼睛,回答地真诚而坦率。
京墨天尊稍微有些憋屈,这一刻他觉得世事轮回、风水轮流转是有一些道理的。曾经她不顾一切地与饮歌和离,现在终于她终于被自己娶到手里了,新婚当夜居然就要跟自己和离。
“给我起来!”他把她两只胳膊拽起来,把她按在床边坐下,经过一番激烈的内心挣扎后,声音温柔下来,道:“漪华,我救你是出于道义,娶你是因为爱你,这两者无关,你不要有压力。你可以忘掉我的身份,把我当成一个凡夫俗子,我们重新开始。”
凡夫俗子吗?漪华看了看他,都不可能是个凡夫俗子,这样的容貌气质,即便穿一身破烂被扔到人群里,依旧能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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