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天记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章(第2页)

我走近瓦朗夫人家时,心跳得好厉害呀!我两腿发颤,眼睛雾蒙蒙的,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遇上熟人也认不出来。我不得不停下好几次,喘喘气,恢复一下知觉。是不是害怕得不到我所需要的周济,才慌乱到如此地步?我这样的年纪,至于害怕饿死到这种程度吗?不,不,我以真心和自傲这么说,我一辈子无论什么时候都从没有因为富贵或贫穷而得意忘形或忧心忡忡。在我那因曲折而坎坷难忘的一生中,常常是居无定所,食不果腹,但我始终以同样的眼光去看待富裕和穷困。迫不得已的时候,我也会像别人一样去讨去偷,但不会惊慌失措到如此地步!很少有人像我这样唉声叹气的,也很少有人一生之中流过像我这么多的眼泪的。但是,穷困也好,害怕穷困也好,都没能让我哼过一声,流过一滴眼泪。我的心灵虽深受命运的拨弄,但除了与命运无关的幸福与痛苦之外,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与痛苦,而且,只是当我并不缺衣少食的时候,我才感到自己是人间最不幸的。

我来到瓦朗夫人面前。一见到她的神情,我就放心了。她刚一开口,我便颤抖了,扑倒在她的面前,激动得狂喜不已地把嘴贴在她的手上。我看不出她是否听到了有关我的风声,她脸上没有什么惊讶的表情,也看不出什么忧伤。她用温和的口吻对我说:“可怜的孩子,你又回来了?我早就知道你太小了,不能跑这么远。不过,我还是挺高兴,没有像我所担心的那样糟。”然后,她便让我把经过谈谈,情况不多,但我说得老老实实,只是省略了一些情节,但并没宽恕自己,也没为自己开脱。

该解决我住的问题了。她问了问女仆。她们在商量的时候,我大气也不敢出。但当我听见让我住在家里时,我简直是得意忘形了。我看见我的小包袱被拿到我住的房间里去时,感觉就像圣普乐()①看见自己的马车被赶进沃尔马夫人的车棚里去一样。此外,我高兴的是,听说并不是让我暂时住一住而已。在大家以为我在想自己的心思时,我听见瓦朗夫人在说:“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既然上帝把他又送回给我,我就绝不抛弃他。”

我终于在瓦朗夫人家住了下来。但这还并不算是我一生中幸福时日的开始,而只是准备。尽管使我们真正地享受了人生的这种动情的心是大自然的杰作,而且也许还是机体的一种产物,但是,它还需要环境来发扬它。如果缺少这些偶然原因,一个生来就很重感情的人也不会感觉出什么,而且,到死也不曾体味到自己的生命。我此前几乎就是这样的人,而且,如果我从未认识瓦朗夫人,或者认识她,但却没在她身边久处,没受到她赋予我的温柔疼爱的感情的感染,我也许永远就是这样的人了。我敢说,只感受到爱情的人,并没感受到人生中更美好的东西。我还了解另一种感觉,它也许没有爱情强烈,但比爱情要甜蜜千百倍。它有时与爱情相连,却又常常与之分离。这种感情也不单单是友情,它比友情更浓烈,更温馨。我认为它不可能产生于同性的人中间。我可说是好交朋会友的人,但至少我从未在任何男友中间感受到这种感情。这一点现在还不明确,但日后是会清楚的;情感只是通过其表现才能说得明白的。

瓦朗夫人住的是一幢旧房子,比较大,可以留出一间漂亮的空屋来作客厅。我就被安顿在这间客厅里了。这间房间朝向我提到过的过道,我俩第一次就是在那条过道上见的面。小溪和花园那边,可以看到田野。这番景致,住在屋里的年轻人是不会无动于衷的。离开博赛之后,我这还是第一次窗前呈现出绿色。我一直被墙壁遮挡着,眼前不是屋顶,就是灰蒙蒙的街道。这新鲜景象使我感到多么动情,多么温馨!它使我大大地倾心温情。我把这迷人的景色也看作我亲爱的保护者的一种恩情:我感到她是为我专门布置的;我悠然地置身景中的她的身旁;我看见她时时都在花红柳绿之中;她的风姿与春天的风韵融在一起,映入我的眼帘。我那颗此前一直压抑的心,在这个空间里舒展开来,我的呼吸在果树园中更加舒畅了。

在瓦朗夫人家看不见我在都灵所见到的那种奢华,看到的却是清洁、体面以及和奢华不沾边的大户人家的殷实富足。她家没有多少银餐具,没有瓷器,厨房里没有野味,地窖里也没有外国洋酒。但是厨房和地窖中都储存丰富,足够大家享用,而且她还用陶制杯子斟上等咖啡给客人。但凡前来看她的人都被邀请与她一起用餐或单独用膳,从来没有哪一个工人、信差或过路人不吃不喝就走出她家的。她的仆人包括一个颇有姿色的弗里堡女佣,名叫梅塞莱;一个男仆,是她的同乡,名叫克洛德·阿内,以后将提到他;一个厨娘;两名她出门会客时用的轿夫,可她极少出门。两千利弗尔的年金,却要养活这么一大帮。不过,收入虽少,但安排得当的话,在一个土地肥美、钱也值钱的地方,本可以应付这一切了。不幸的是,她最不喜欢节省:她借债支付开销;钱借来就用,还没焐热就没了。

她持家的方式正好是我想选择的方式:大家可以相信我正好快活地享用一番。使我不太满意的是吃饭时间拖得很长。瓦朗夫人闻不得刚端上桌的汤和菜的味儿,几乎一闻便头晕,而且要恶心老半天。然后,逐渐缓过劲来,只是聊天而不吃一点东西。直到半小时之后,才试着尝第一口。这期间,我足可以吃上三顿饭了。她开始吃的时候,我早就吃饱了。我只好陪着再吃,这样我就吃了双份,但并没觉得太撑得慌。总之,我尽情享受在她身边的那份舒心甜蜜的感觉,因为我所享受到的这种甜蜜舒心丝毫用不着我去担心维系它的经济条件。由于不太了解她的家底,我还以为她家条件一直不错哩。后来,我在她家里仍旧感到乐呵呵的。但是,在进一步了解了她的实际情况之后,看到她寅吃卯粮时,我就不再那么心安理得地感到快乐了。预先的考虑总是扫我的兴。我看见自己将来必定一事无成,而且永远是在劫难逃。

从第一天起,我俩之间便建立起最亲密无间的关系,在她以后的一生之中,这种关系一直保持未变。她称呼我为“孩子”,我叫她“妈妈”。即使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俩年龄的差距几乎被抹去了,称呼仍旧未变。我觉得,这两种称呼绝妙地反映出我俩关系的精髓、态度的淳朴,特别是我们心灵的相通。她对于我来说是最温柔的母亲,从不寻求自己的欢乐,而只求我能幸福;而如果说我对她的爱掺杂了感官的色彩,那也改变不了这种关系的性质,而只能使之更加美好,并使我因有一位年轻美貌的母亲在抚爱我而陶醉。我说“抚爱”是就其字面意义来说的,因为她从没少亲我,没少给予我最温馨的母亲般的抚爱,而在我的心里,也从没有过非分之想。也许有人说,我们到最后有了另一种关系。这我同意,但请少安毋躁,我不能一下子把什么都说完。

我们初次见面的那一瞬间,是她使我真正感到心有所动的唯一时刻,再说,这一时刻也是因为惊奇所致。我的贼眼从未偷看过她脖子以下的部分,尽管那地方没遮挡严实的丰腴之处可能很吸引人。我在她身边从未有过冲动或欲念。我极其平静自若,在享受着说不明道不白的快乐。我就是如此这般地待一辈子,甚至永生永世,也不会有片刻的腻烦。她是我与之谈话从不觉得乏味的唯一的一个人,不像出于礼貌同别人谈话时那么活受罪。我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在交谈,而是在没完没了地聊大天,非有人来打断才会终止。因而,用不着逼我说话,倒是必须迫使我住嘴。她由于老在思考自己的计划,所以常常陷入沉思。好吧!我就让她沉思,我闭上嘴,凝视她,我成了世上最幸福的人。我还有一个极特别的怪癖。我虽不奢望这种单独相处的恩宠,但却不断地在寻求机会,而一旦有此机会,则欣喜若狂,若是有冒失鬼前来打扰,我便怒气冲冲。一有人来,不管是男是女,我便嘟嘟囔囔地出去,因为我容不得有第三者在她身旁。我来到过厅分分秒秒地算着时间,千百次地诅咒那些赖着不走的访客,想不出他们哪有那么多话要说,因为我还有更多的话要讲哩。

我只有在见不到她的时候,才感到我是多么爱她。当我看见她时,我只是感到高兴而已,但她不在的时候,我的焦虑不安竟至达到痛苦的程度。同她生活在一起的那种需要,使我心意缠绵,常常潸然泪下。我将永远也忘不了,有一天,是个盛大节日,她正在晚祷,我便去城外散步了,心里满是她的倩影和同她一起共度时光的强烈欲望。我还较为理智,知道眼下这是不可能的,而且我尽享的一种幸福可能是短暂的。这么胡思乱想,使我徒生悲伤,不过,倒并没有沮丧,因为我看到一种令人欣慰的希望。那一直使我特别震颤的钟声、那鸟儿的鸣唱、那风和日丽、那我梦想着与她共住的散落在乡间的房屋,都使我产生了极其强烈的、温馨的、忧伤的和感人的印象,以至于我恍若置身于那美妙的时刻、美妙的仙境,我的心因能使她快乐而幸福,而且在难以言表的快意中享受着幸福,但并不含有任何情欲的成分。我记不得我曾像当时那样强烈地和充满幻想地去憧憬未来。最使我惊奇的是,当这一梦想实现的时候,我回忆起它的,竟然发现了一些完全与我当初想象一模一样的东西。如果一个清醒的人的梦想真的像是一种预感的话,那就是我的那个梦想。我感到失望的只是与想象的时间长短不一样,因为我想象着岁岁年年、日日月月、一生一世都在一种永不改变的宁静之中度过,而不是实际上的那样,只经过了一个很短的时间。唉!我那恒定不变的幸福原来只是幻想,刚一实现,我便如梦初醒了。

如果我把我不在这位亲爱的妈妈面前时,因对她的回忆而产生的种种疯癫一五一十地写出来的话,那就没个完了。我有多少次因想着她在上面睡过而亲吻我的床呀!有多少次因想着我屋里的窗帘以及所有的家具是属于她的,而且她那美丽的手触摸过而亲吻它们呀!就连地板,因为想着她在上面走过,我便有多少次匍匐其上呀!甚至有的时候,在她的面前,我竟忘乎所以,那似乎只有最强烈的爱情才会使然。有一天,吃饭的时候,当她把一块肉放进嘴里时,我看见里面有一根头发,便喊叫起来,于是她便把肉吐在盘子里,我如获至宝地抓起,吞进肚里。总而言之,我与最狂热的情人相比,只有唯一的一个差别,但也是根本的差别,它使得我的行为在情理上几乎是不可思议的。

我从意大利归来同我去时并不完全一样了,但是,像我这种年龄的人,也许从未有过像我这样回来的人。我带回来的不是童贞的心,而是童贞的体。我感觉到自己在逐年长大,我那躁动不安的气质终于显现出来,而它的第一次极不经意的爆发使我对自己的身体感到惊恐,比其他什么都更好地表明在此之前我一直是在天真无邪之中生活的。我很快便安下心来,学会了那种危险的替代办法,它既能欺骗本性,又拯救了像我这种性情的年轻人,使之免于放荡不羁,但却损害了他们的健康,消耗了他们的精力,有时甚至是他们的生命。羞惭和胆怯的人觉得非常之合适的这种恶习,对于想象力丰富的人还有着一种很大的吸引力:这就是可以说是随心所欲地占有整个女性,让迷惑他们的美人儿服务于他们的快乐,而又用不着征得她们的同意。我受到这种致命的便利的诱惑之后,便拼命摧残大自然为我造就的、我经年累月很好保养的良好体质。除此倾向而外,我当时的环境也在添乱。我住在一位美妇人家里,魂牵梦绕着她的倩影,白天又老是看见她,晚上被使我想起她来的东西所包围,睡在我知道她睡过的床上。有多少东西在撩拨着我呀!读者要是好生想想,会以为我已是病入膏肓了。恰恰相反,应该毁了我的东西正好救了我,起码是暂时救了我。我被在她身边生活的情趣所陶醉,满怀着永远生活在她身边的强烈欲望,不管她在与不在,我始终把她看作一位温柔的母亲、一个亲爱的姐姐、一个迷人的女友,而毫无其他。我始终如一地这么看待她,从未改变,而且眼里从来就只有她。她的形象一直深印在我的心里,没有给其他任何人留下地方。她对于我来说是世界上唯一的女性;她赋予我的极温柔的感情没有给我的感官留下时间去为其他女人而骚动,这保证了我不受她、也不受所有女性的诱惑。总之,我因爱她而老老实实。这方面的事,我说不清楚,关于我对她的爱恋,谁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至于我,我所能够说的一切就是,如果这种爱恋已经显得非常特别的话,那以后则更显得离奇。

我极其愉快地度着时光,做的却是那些我极不感兴趣的事:或草拟计划,誊清账目,抄写药方,或挑选草药,捣擀药材,照看蒸馏器。除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而外,还得接待过路人、乞丐,以及各种各样的访客。我必须同时与之打交道的有士兵、药剂师、议事司铎、贵妇人、不受神品的办事修士。对这帮该死的家伙,我咒骂,我嘟囔,我诅咒,我让他们见鬼去。可是对她来说,干什么都快快活活,我的火气让她笑得直流眼泪。而更让她好笑的是,我虽然生气,自己却也禁不住在笑。我喜欢叨叨的那些不长的时刻是很有趣的。如果在我骂骂咧咧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讨厌的家伙,瓦朗夫人兴头更大。她狡黠地拖长会客时间,还故意用眼睛瞟我,我真想揍她。当她见我迫于礼节,不敢造次,只是气哼哼地看着她时,才勉强敛起笑容。实际上,我心底里却不由自主地觉得这一切是十分有趣的。

这一切本身并不使我感兴趣,但因为是构成我所喜爱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所以觉得有意思。我周围所发生的一切,人们让我做的所有一切,全都不对我的脾胃,但却都使我很称心。如果我对医学的厌恶没有造成一些不断使我们高兴的疯癫场面的话,我想我是会爱上它的,因为这也许是这门学问第一次产生这样的一种效果。我自认为凭气味就能辨出一本医书来,而且,有趣的是我很少出错。瓦朗夫人让我尝一些最恶心的药剂。我怎么躲,怎么抗,都无济于事。尽管我反抗着,做出可怕的怪相,咬紧牙关不张嘴,但当我看见她那沾有药汁的纤纤玉手靠近我嘴边时,我只好张开嘴,舔一舔。当她的那一整套制药家什集中在同一间屋里时,听见我们又跑又叫,哈哈大笑,人家还以为我们在屋里演闹剧,而不是在配制麻醉剂和兴奋剂。

但我并没有把时间全部消磨在这些玩笑之中。我在我住的房间里找到几本书:《目击者》、普芬道夫的书、圣·埃弗尔蒙的书和《拉·亨利亚德》。尽管我已不像从前那么疯狂地爱读书了,但无所事事时,我便翻翻这些书。我特别喜欢《目击者》,而且它使我受益匪浅。古丰神甫先生曾教我别贪多嚼不烂,要细细咀嚼。这样,我读书的收效就好多了。我习惯于思索语句结构和优美文体,我在练习分辨纯洁法语和我的方言土语。例如,通过《拉·亨利亚德》的下面两句诗,我改正了我像所有的日内瓦同胞一样常犯的一个拼写错误:

Soitqu’unancienrespectpourlesangdeleursmaitres

Parl?rencorpourluidanscoeurdecestraitres.()①

Parl?t一词使我一怔,告诉我它的虚拟式第三人称单数结尾须加“t。”而以前我在拼写或读它时,都把它与直陈式简单过去时混同。

有时候,我同妈妈聊聊我所看的书。有时候,我在她身边朗读;对此,我兴趣大极了。我练习着好好念,而这对我也很有益处。我说过她很有才气,而当时,她也正处在才华横溢的时期。好几个文人争相博取她的欢心,指点她如何鉴赏上乘之作。照我看来,她有点新教的趣味。她爱谈论拜勒,对早已在法国故去的圣·埃弗尔蒙推崇备至。但这并不妨碍她对优秀文学的了解,也并没影响她对它的赞赏。她是在上流社会长大的:她小的时候便来到萨瓦,在同当地贵族的亲切交往中,丢掉了沃州那矫揉造作的情调。在故乡沃州,女人们把自命不凡当成上流社会的精髓,因此只知道说些俏皮话。

尽管她只是路过时看见过宫廷,但那匆匆一瞥已足以使她了解了宫廷。她在宫廷里始终有着一些朋友,而且,尽管有人眼红,尽管她的作风和债务引起风言风语,但她从未失去年金。她对世事颇有经验,而且善于思考,能从这经验之中得到好处。这是她得意的话题,而且,由于我老爱胡思乱想,这也正好是我最需要的一种教诲。我们一起读拉布吕耶尔的作品。她喜欢拉布吕耶尔胜过拉罗什富科;后者的作品情调哀伤,令人惆怅,特别是那些不喜欢按本来面目看人的年轻人更是这么认为。当她说教的时候,有时有点不着边际,但是,我不时地吻吻她的嘴或手,也就耐下性子了,也就不觉得她的话长得烦人了。

这种日子过于温馨,很难长此以往。我常感觉到这一点,因此好日子要到头的担忧便成了我唯一的心病。妈妈通过说笑研究我,观察我,询问我,为我的前途拟订了许许多多的我并未实践的计划。幸好,光了解我的倾向、我的兴趣、我的小聪明还不行,还必须找到或创造利用它们的机会,而这一切又非一朝一夕的事。而这个可怜的女人对我能力的偏爱因为使她难以决断,反倒延缓了使我的能力得以发挥的时机。最后,多亏了她的好印象,一切都遂了我的心愿,但是,心不能太高,因此,从这时起,我便一刻也安生不了了。她有一个名叫多博纳先生的亲戚前来看她。此人聪明过人,颇有心计,像她一样是个拟计划的能手,但他没被计划搞垮,总之,是个冒险家。他刚向弗勒里红衣主教提过一个想得挺好的彩票计划,但未被采纳。于是,他便去向都灵宫廷建议,竟被采纳而且付诸实行了。他在阿讷西停留了一段时间,成了地方长官夫人的情人。这位夫人非常可爱,很合我的胃口,而且是我在妈妈家里最高兴见到的唯一的女人。多博纳先生看见了我,瓦朗夫人便跟他谈起我。他决定观察一段时间,看看我适合干什么,如果觉得我是块料,就想法安排我。

瓦朗夫人借口让我办点事,也不跟我透点风,连续两三个上午,派我去他那儿。他十分巧妙地让我开口,对我很亲热,尽可能地让我放松,跟我既谈些鸡毛蒜皮的事,又什么主题都聊到,而他这么做的时候,好像并没在观察我,毫不做作,仿佛他挺喜欢我,想同我随便交谈似的。我被他迷住了。他观察的结果是,尽管我外表挺好,神采奕奕,但是,即使算不上完全无能,至少是一个缺少才气、没有思想、几乎没有知识的人,总之一句话,在各个方面都很浅薄,所能指望的最高机遇就是有朝一日当上一名乡村的本堂神甫。他对瓦朗夫人就是这么判定我的。我这是第二次或者第三次被人如此看待了,但这还不是最后一次,因为马斯隆先生的断语常常被人证实。

这些评语的缘由与我的性格大有关系,所以有必要在此解释一番。因为,凭良心说,大家很清楚,我对这些看法,不能心悦诚服,而且,我会极其公正的,不会抓住马斯隆先生、多博纳先生和其他许多先生的话不放的,不管他们可能说了些什么。

有两件几乎毫不相干的东西在我身上合而为一了,我却不知道是怎么搞的:一个是非常炽热的气质、狂热冲动的激情;另一个是迟钝、困惑的思想,总是过后而知。好像我的心和思想不是属于同一个人似的。我的感情急如闪电,涌入心中,可是,它并没有照亮我,反而使我激动、眩晕。我什么都感觉得到,可又什么都看不到。我激奋,但却愚笨,必须冷静下来才能思考。令人惊奇的是,只要给我以充分的时间,我是很有头脑,能够深入细致地分析的。从容不迫时,我能对答如流;但一着急,就做不出什么像样儿的事,也说不出恰如其分的话来。我通过书信能说出极其精彩的话,正如人们说的,西班牙人下棋时有高招儿。我读过萨瓦公爵的一段妙语,说他走在路上,突然回头喊道:“巴黎商人,当心你的小命。”我心想:我正是如此。

这种思维的迟钝和感情的活跃,我不仅在交谈时是这样,而且在我独自一人和工作时也是如此。我的思想在我脑子里要理出个头绪来简直难以想象地困难:这些思想在脑子里窜来窜去,再发酵激奋,直到让我激动不已,热烈发狂,心跳加剧,而在如此这般地激动时,我什么也看不清,写不出一个字来,必须等着心平气静。这巨大的狂澜不知不觉地在平静,这混沌在亮开,每件事又各就各位,但过程缓慢,要经过一段漫长而模糊的激荡之后。你们难道没有在意大利看过歌剧吗?在换场的时候,那些大剧场里乱哄哄的,令人心烦,而且持续的时间还挺长;所有的布景全乱堆在一起,到处都在扯过来拉过去的,真让人难受,好像要闹个天翻地覆似的。不过,渐渐地全都归置好了,一样不缺,然后,大家惊奇地看到,在这么长的混乱之后,精彩的演出又开始了。我想写作的时候,脑子里的情景差不多就是这样。如果我一开始就善于等待,然后再把这样描绘的事情的美表现出来的话,很少有哪位作家会超过我的。

因此,我觉得写作是极端困难的。我的手稿,涂来改去,增删取舍,弄得难以看清,证明我在上面下了多大的功夫。没有哪一部手稿,在付梓之前,没有誊抄过四五次的。我手握着笔,面对着桌子和纸,从未能写出点什么。我只是在岩间林中散步时,夜不成眠躺在床上时,在脑子里打下腹稿。大家可以想象,尤其是对一个没有记性、一辈子也没能记牢六首诗的人来说,这有多么缓慢。所以,有的腹稿段落,我在写在纸上之前,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琢磨了五六次。正因为如此,我写那些颇费工夫的作品比写一挥而就的通信集之类的作品要成功得多,所以我一直没能把握住书信体的笔调,写的时候简直是活受罪。我每次写信,就连写些无关紧要的事,也要累上几个小时,或者,要是我想把想到的事立即写下来的话,我就不知如何下笔,也不知怎么收尾。我的信总是杂乱无章,废话连篇,别人读起来不知所云。

我不仅表述思想挺费劲,而且领会思想也是如此。我研究人,而且自以为是个很好的观察家。然而,我对所见到的却熟视无睹,只看得清自己所回忆的事情,我的智慧只有在回忆中才表现得出来。对于别人说的一切、做的一切、我眼前发生的一切,我一无所感,理解不了。给我留下印象的只是外在的现象。但是,随后,这一切又回到我的脑子里:地点、时间、腔调、目光、动作和环境,我全回想起来了,什么也没漏掉。于是,我根据别人做的或说的,发现别人是怎么想的,而且很少搞错。

我独自一人的时候,连自己的思想都把握不住,可想而知,在与别人交谈时,为了说话得体,必须同时立即想到千百种事情,我该是什么德行了。一想到谈话时还有那么多清规戒律,而我至少要忘掉几条,这就足够吓住我的了。我甚至不明白别人是何以胆敢在众人面前说话的,因为说话时必须字斟句酌,对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要考虑到,为了有把握不说出什么可能冒犯什么人的话来,必须了解他们的性格,了解他们的历史。在这方面,生活在上流社会的人有一大长处:他们更清楚地知道哪些不该说,所以对自己说的就更有把握,就这样他们还常常不留神说出蠢话来。可想而知,从云雾之中掉到这种场合的人会怎么样了:他几乎只要一开口说上一分钟,就非受到驳斥不可。而在两人单独交谈时,我觉得还有另一种不对劲的地方,更加糟糕,那就是必须不断地说:对方跟您说话的时候,您必须回答,而当对方不说话的时候,您又得逗着说。单是这种难以忍受的拘束就让我厌恶社交了。我觉得没有比被迫立即说话、总要说话更加可怕的窘迫了。我不知道这是否与我对任何约束的深恶痛绝有关系,但是,硬是没话找话,那这就足以让我不可避免地要说蠢话了。

更加要命的是,当我无话可说,本该学会缄默不语的时候,我却像是早点还账似的,抢着说起来。我慌急慌忙地、结结巴巴地说出一些毫不连贯的话来,要是这些话一点意思都没有那倒也罢了,可我本想掩愚藏拙,却偏偏很少不出丑的。这种例子成百上千,但我只举其中的一件。那不是我年轻时的事,而是我在上流社会生活了多年以后的事,那时节,只要可能的话,我总要摆出上流社会的从容不迫、谈笑风生的架势。有一天晚上,我同两位贵妇人和一个男子在一起,后者的名字说说无妨,他就是贡托公爵大人。房间里没有别人,我竭力地想插上几句话。在四个人中,有三个肯定不需要我多嘴多舌的,上帝知道我都说了些什么!女主人让人送来一剂软糖式药剂,因为她的胃不好,每天都要服上两次。另一位贵妇见她龇牙咧嘴,便笑着说:“是特隆桑()①先生的软糖式药剂吗?”女主人以同样的腔调回答说:“我想不是的。”聪明的卢梭殷勤地插嘴说:“我想这种药不怎么有效。”大家全都愣住了,谁都没吭声,谁也都没有笑一笑。片刻之后,话题转了。这种蠢话要是冲着其他女人说的,可能也就是句玩笑而已,但是,对一位非常可爱、容易引人议论的女人这么说,就很可怕了,而我真的无意冒犯她。我相信在场的一男一女见证人,是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的。这就是我没话找话时脱口而出的俏皮话。我很难忘掉这事,因为,除了这事本身就令人难忘而外,我想它产生了一些使我不得不常想起它来的后果。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让人一看就明白,我尽管不是个傻瓜,但却常常像个傻瓜似的,甚至连善于识别人的人也这么认为。特别不幸的是,我的相貌和眼睛都透着精明样儿,人们对我的这种失望使我的愚蠢变得更加讨厌。这件小事虽说是特殊情况造成的,但对了解今后的事情不是没有用的。它是了解人们看见我做的许多怪事的钥匙,人们把这些怪事说成是我的野性所致,其实我根本不是这么个性格。如果我不是深信自己在交际场上出现不仅会对自己不利,而且会失去自己本色的话,我是会同别人一样喜欢交际的。我决定写作和离群索居,这是最适合我的。我若出现在人前,大家可能永远不知道我价值几何,甚至都不会朝这方面去猜想一下。迪潘夫人的情况正是如此。尽管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尽管我在她家住过多年,但自那以后,她亲口对我这么说过许多次。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我以后再谈。

我的才能就这么确定了,适合我的行当也就这么定下了,剩下的就是再一次完成我的使命。困难的是我没有入过学,我拉丁文不甚了了,无法当神甫。瓦朗夫人想让我去修道院受教一段时间。她跟院长商量了这事。修道院院长是个遣使会会士,名叫格罗,长得矮小憨厚,一只眼睛快瞎了,身材瘦削,头发灰白。他是我所见过的最聪明而又最没学究气的遣使会会士,这样说实在是不算过分。

我不想活得这么累  幸孕宠婚  斗破苍穹之大世界  快穿之恋爱日常  [综漫] 白发千手的柯学恋爱日常  位面小书店[系统]  [红楼同人] 林如海咸鱼摆烂日常  大明军工帝国  妹控(兄妹骨科,1v1H)  鲁班传之烛天火寺  请把书包还给我  醉媃【1V2骨科】  他很神秘[重生]  鲁班传之嘎仙秘洞  [柯南同人] 酒厂教父教你做人  【刀剑乱舞】同人短篇合集  无尽诡事  重生六零农媳有空间  鲁班传之百鬼推星  [排球少年同人] 乌野高中事件簿  

热门小说推荐
神君凶猛:逆袭娇妻,要上天!

神君凶猛:逆袭娇妻,要上天!

神君日常调戏来吧,让本神再帮姑娘度一度仙缘!她撑着酸涩的腰,后退两步不娶,何撩?神君邪魅一笑你本就是我的妻,为何不能撩?她一个修仙废柴,如何都想不到,某日居然偶遇了位俊美神君…可这位世人眼中修为极深,高冷威严的神君,偏偏不停的对她撩啊撩从此被众人鄙夷嘲笑的废物,一路开挂,通窍入仙,直上天宫!甜宠无虐,1v1双洁爽文如果您喜欢神君凶猛逆袭娇妻,要上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鬼医狂凤:傻王绝宠佣兵妃

鬼医狂凤:傻王绝宠佣兵妃

她是世界佣兵之王火凤,腹黑狡诈,睚眦必报,医术高超却心如蛇蝎。他是华夏特种兵王苍狼,铁血冷酷,手段毒辣,风华绝代却心硬如铁,冷漠无情。他是官,她是匪。一场意外,他与她双双遇难她,候府嫡女慕容火凤,容貌倾城,被誉为东离第一美女,却是一个从小疯癫的疯子,众人称之疯小姐。他,帝王之子南宫宸天,兰庭玉树,姿容无双,然却...

豪门养子

豪门养子

关于豪门养子他是人人都可以欺负的豪门养子,过着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但没人知道,他身后背负着万亿的遗产。一朝一鸣惊人,他这个豪门养子,是你们谁都高攀不起的!...

明末之新帝国

明末之新帝国

作品名明末新帝国现代屌丝青年刘布,穿越至平行世界祟祯七年山东临清当大户人家公子哥身上,刘布刘邦的刘,吕布的布,万金购得天下第一美人陈圆圆,以为可以从此过上没臊没羞的生活,却闻大明将于十年后灭亡。还好!有十年好日子过。这可是明朝末年,山东更是四战之地,好日子,不存在的。且看刘布如捐官当千户官,训练出一支铁军太平军,雄踞山东半岛。挫败奸臣对于家族的图谋,将计就计,痛打落水狗,将山东官场搞得天翻地覆,鸡毛一地。仿效荷兰人郁金香热,泡制大明版传销式全民孵银子,制造大明金融危机,尽掠民间之富,得银五千万两。威迫利诱澳门葡萄牙人工匠,获得了火枪和红衣大炮的制造方法,设立兵工厂,打造东亚最强火器部队,娶郑芝龙之女,与郑氏结盟,获取郑氏水军舰队。最后搅动风云,逐鹿天下,在乱世之中,闯下一番事业,力抗异族,延续了汉族文明。如果您喜欢明末之新帝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五代第一太祖爷

五代第一太祖爷

图书管理员朱秀穿越到五代十国末期。彼时,刘知远刚刚建立后汉,郭威刚当上新朝廷的枢密使,柴荣弃商从戎逐渐崭露头角,官N代赵匡胤正游历四方,苦苦探寻人生的意义和方向武力值为负数的朱秀,当不了乱世草头王,只能低调求活。好在他知道这个时代的所有大腿,郭威柴荣赵大他决定跟随时代大流,一根根挨个儿抱紧,最大的梦想是混一个开国功臣。可最后,朱秀渐渐发现,最粗大腿竟是他自己!他才是那个注定结束乱世,开创国基的太祖皇帝!如果您喜欢五代第一太祖爷,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哈喽,明星男友

哈喽,明星男友

有一个明星男朋友也真是甘苦自知,时刻害怕被偷拍,还得忍受一堆女粉丝索握手索拥抱,好不容易柳暗花明,却又有个苦情的前女友,她是一战到底,还是悄然退出...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