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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姚让人将她拦在门外,赶紧让知春看自己身上,是否有洗浴后还未消退的痕迹。
知春熟练地拿起水粉在她脖子上涂抹着,将还很明显的瘀斑遮盖下去。桓姚自己也在还有些红肿的嘴上涂上了胭脂,觉得一切收拾妥当了,这才让人叫李氏进来。
李氏看着桓姚的打扮,心中有些奇怪,明明刚才侍人跟她说,她还在沐浴,这会儿功夫,怎么就已经穿得整整齐齐?头发都还没擦好,外衣就全部上身了,这实在不像她往日的习惯。更何况,怎么还刚刚沐浴完就涂上了口脂?
“怎地才一起来就沐浴?腹痛正是该好生捂一捂,祛一祛寒气。觉得身上可好些了?”在东苑用了早膳回来她也来看过桓姚一次,那时据丫鬟说桓姚痛了很久好不容易才睡下,进去可能会把她吵醒,便没进来。
桓姚笑着道:“姨娘别担心,已经不痛了。正是捂得一身汗,才洗一洗的。”
“你呀!”李氏点了点她的额头,宠溺地道:“还没用过饭食吧?我给你熬了枣泥姜汁羹,快趁热吃些。”她原是担心桓姚,要给她请大夫的,奈何桓姚的丫鬟说,七娘子自己便是大夫,知道自己无大碍,就是女儿家的毛病,不好闹得兴师动众。她便只得熬了些驱寒补血的粥品。
李氏见知春在桓姚身后给她擦头发,便亲自舀起一勺粥,喂到桓姚嘴边。这大夏天的,桓姚实在不想吃这等生血又燥热的东西,但看着李氏的一番心意,还是张口吃了几口。
毕竟别人喂的,不及自己吃的时候掌控精确,尽管桓姚已经很小心,还是沾到了嘴上,“看看你,这么大个人了,还吃到嘴边都是。”李氏拿起帕子要给她擦。
桓姚生怕嘴上的口脂被她擦掉,赶紧阻止,“姨娘,不用了!”
不想,这一推拒,竟是直接碰掉了李氏左手碗中的勺子,带出的黏腻粥品掉得桓姚锁骨上,领口,前襟到处都是,“哎呀!”李氏赶紧放下碗,拿手帕给她擦,一边吩咐侍人:“快去给七娘子拿衣裳来换!”
刚擦了一两下,桓姚便赶忙推开她,“姨娘,让知春她们来就是了!你回去歇着吧,我已经好了,你不用忧心!”
李氏的目光落在桓姚锁骨上露出的两块红斑上,有些着急:“这是怎么了?可是方才烫出来的?”明明那粥都已经放温了的。
只见知春迅速走到两人之间,遮住桓姚,对李氏道:“五姨娘不必忧虑,那是蚊虫叮咬出来的,已经擦过药了,没有大碍的。”说着,以桓姚要更衣为借口,将李氏送了出来。
见李氏出去,桓姚惊魂甫定,这才长出了口气。
不料李氏在路上,心头越想越是不解,若说蚊虫叮咬,她却明明记得一开始的没有看到的。拿出方才给桓姚擦拭的淡蓝色手帕,细一看,上头除了粥品的污渍,竟还有些白色的粉状物。一闻,竟是江州那边一家极品水粉的味道。这是哪里来的……桓姚喜洁,她方才是特意拿了块全新的手帕给她擦的。
她突然意识到,这东西,就是桓姚身上擦下来的,刚才那红斑,也正是用水粉遮住了,她一开始才没看见。蚊虫叮咬出了红斑,为何不擦药反而一洗浴完就赶忙用水粉来遮盖?再结合桓姚唇上那不合时宜的口脂,联想到的事实,让她心中顿时发慌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卡得,总算是写好了。
东窗事发(下)
桓歆因为是从驻地私自来的建康,倒不用去上朝。没被人揭露出来之前,他甚至都不会自爆其短给朝廷上陈表。因此,桓温出去上朝以后,他便乔装了一番,到外头属于自己名下的一家酒楼,召集了手下商行的所有负责人,了解他们最近的经营状况。
看起来像是巡视产业,但实际上,他却在筹谋着利用商行的人手做掩护,想个法子将桓姚带到东豫州去。
东豫州如今虽然还不完全平定,却总是在他身边的,再有个什么变故,也有他来担着,而不用再像前次一样,让桓姚一个人面对这些事。
只是,要如何将桓姚和李氏带到豫州,实在是件很难办的事情。是的,李氏也必须一并带走。父亲有何打算他很清楚,李氏一直是桓姚的软肋,若留在建康,她必然再次收到父亲的胁迫。如今,他还没有盲目自信到要和李氏比较在桓姚心中的地位。
时间紧迫,他身为将官私自回京,若被人发觉,必然又是一场风浪,虽然如今的朝廷已经不足为惧,但他毕竟单枪匹马,建康除了这几年发展出来的商行,并没有其他势力,不得不小心行事。
要同时带走李氏,必定会引起轩然大波。他安排来接应的人手,最近的,也只能从谯郡走到沥阳边界上,沥阳到建康的几百里路程,他就必须靠着从东豫州带来的十几个人与建康的商行硬撑过去。
更糟糕的是,去东豫州,中途还要经过属于父亲势力范围且有大量屯兵的合肥。这一路,要面对太多围追堵截了,硬碰硬根本是行不通的。
想好了偷梁换柱的计策,便吩咐手下商行的人去打点各处关节和准备船只。回到府上时,桓温也下朝回来了,把桓歆召到书房,两父子谈了些军务朝政方面的事情。
桓歆的见解总是犀利独到,很多时候都有种一语惊醒梦中人的感觉。因此,虽然桓温自认三儿是他手把手教出来的,却也真算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对此,他大为赞赏。
“此次回建康,可是这边有何要紧事?”桓温终于将话题转到这个让他疑惑得有些抓心挠肺的事情上来。
“父亲不必忧心,不过是商行里头有些异动,算不得大事。但毕竟商行和江州财务牵连深重,不得不亲自走一趟。”桓歆淡淡道,并不愿深谈。
这不过是他早就想好的借口。建康的商行,确实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但并非急在一时的紧急事项。
桓温对他的收入并不太清楚,只知道,每年公中的份例和送到荆州孝敬长辈的礼物,他出手总是最阔绰的。隐约了解到,三儿手头经营着大量的生意,前些年在儿媳司马道福开始捣腾时,他也才来了兴趣,把荆州那边的生意经营起来。
他对生意不懂,也插不上嘴,只怕桓歆一时糊涂走了歪路,遂劝诫道:“阿式,商行毕竟是旁门左道的玩意儿,如今你把握好东豫州军政才是正途。你手头有了权势,要多少金银没有?”
“儿受教。”桓歆的态度倒很是谦逊,这让桓温颇觉欣慰。这几年,三儿的性子倒是渐渐软和些了,懂得收敛自身脾性,这才是真正的稳重了。
“以后若再有此类事,派个心腹走一趟便是,哪里需得你亲自动身。”桓温又道。
“父亲说的是。”桓歆恭敬地应道,语气一转,“不过,此行倒也并非全为商事。几年不见父亲了,来建康也能小聚几天。”
桓歆虽然说得很是稀疏平常,却简直让桓温受宠若惊。自小性子冷淡的三儿,那脾气,简直是块又臭又硬的石头,除了还是个三四岁的稚童时,何曾对他表现出过半点孺慕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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